环境监测设备招标公告

环境监测设备招标公告

高邮市环境监测站关于环境监测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单

GYRXX—201902号

(供应商):
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高邮市环境监测站的委托,要采购如下货物,请按下表格式报价并请注意如下事项:
1、所有报价均为人民币。
2、报价请于2019年8月1日下午15:00前密封并加盖供应商单位的公章送至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高邮分部(高邮市城南经济新区中心大道86号科创大厦7楼开标室),逾期或未予以密封或未加盖供应商单位的公章的将不予接收。
3、请将包括“工作周期”、“总价”在内的所有应填写的项目填全,否则以废单处理。
4、供应商如不按要求履行合同的,3年内不得进入高邮市政府采购市场,并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5、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李清雯130*****576;孙伟 188*****799

报价表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品牌

型号

单价(元)

合价(万元)

供货并安装结束

1

火焰原子吸收仪

1

安捷伦

240FS



甲乙双方签定合同起30天完交付

2

原子荧光仪

1

吉天

AFS-933



3

水冷机

1

上海衡平

DCTJ-0506



合计

¥: 大写:

供应商名称:(盖章)


联系人:

电话号码:


年月日

报价要求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投标方具有本行业类似成功案例;

2、报价具体事项:请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3、参加本项目招标的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参数配置响应表(原件)、本项目附件要求提供的各项证明材料(复印件,不得缺项)、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原件、2017年以来所投项目类似合同四份(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备查)。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全将不进入报价的评审。
4、报价供应商不得涂改询价单所有内容,否则当废单处理。本次招标预算价为51.00万元,超过预算价为无效报价。

5、所有设备,卖方免费负责安装、调试、培训等。
6、成交供应商应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7、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8、付款方式:设备验收合格后付款90%,余款一年后结清。

9、其他注意事项:本项目仅接受当面递交投标书,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报价书。招标文件售价200.00元,投标现场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现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2019年8月1日下午15:00)到达指定账户。(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请各投标人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并备注项目编号,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开户信息:

账户名: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扬州市汶河支行

账号:****************170

10、报价中含:设备费-运输费-代理服务费(中标金额*1.5%)-评审专家费(暂定300元/位,按时结算,不提供发票)-售后服务-税金等费用。

11、设备名称、数量和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本项目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监测 环境监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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