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工劳务招标公告

零工劳务招标公告

零工劳务招标

2019-07-25

2019-07-28

刘俊云

133*****208

工期
1.上述工期均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和不可避免的交叉作业影响因素,包括麦收、雨季施工等影响因素,包括短时停水停电(一周内累计小于8小时);
质量
1.工程质量: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201-20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等国家现行工程验收规范、QB QWJ/Ⅲ JZ.04-2014《建筑施工工艺工序质量控制标准》、工程承包人“双十标准”等有关质量要求标准,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规定 合格 等级。
安全文明施工
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劳务分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于进场施工前进行统一的施工安全培训,施工过程中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2.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方案,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3.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劳务分包人每月必须向工程承包人提供员工名单和考勤表,考勤表人员必须与电子考勤相对应,劳务分包人必须给每一位进场的员工办理工资卡,并向工程承包人提供有员工本人签字摁手印的工资发放表,工程承包人负责核实劳务分包人提交的工资发放表,并且做到与工程实体的工作成果相对应,核实完成后工程承包人每月根据劳务分包人上报的员工工资表给每位员工发放工资。
2、劳务分包人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必须办理保险。
3、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劳务分包人必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给工人办理工伤保险。分包队伍进场前提供所有进场工人劳动合同,并由承包人安全员核实现场实际作业工人人数,工伤保险为135元/人/月,劳务分包人如不购买职工工伤保险则该月将不予结算不予付款,凡劳务公司人员,无施工员签字的工单考勤记录,或无门禁电脑考勤记录,或者无工伤单险(商业保险)缴纳凭证的,出现工伤或拖欠工资情况的,工程承包人概不负责。且现场发生的所有安全伤亡事故一切责任均由劳务分包人承担,与工程承包人无关。
如因特殊情况无法购买工伤保险,必须购买商业保险,否则一律不准进场施工。
4、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医疗费用由劳务分包人先行垫付,保险报销后退回劳务分包人,差额由劳务分包人负担,出现伤残,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由劳务分包人负责支付。
5、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月(每月15-20日)将当月(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完成的工程量报工程承包人,经承包人组织验收(由项目经理组织,安全、质检、技术、分包负责人及分包班组长参加)并按照《劳务分包优质优价管理规定》2017版评定结果及本合同关于优质优价的约定开具正式分包结算。开具结算前由承包人施工员确认施工部位及工程内容,并填写分包工程结算审核表,由承包人项目部相关管理人员签字。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分包人原因出现的项目部罚款及个别需要承包人维修等所用零工在月分包结算中一并扣除。
6、劳务分包人必须于每月20日前,向工程承包人提供当月所有结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为(3%),如劳务分包人不能全额提供指定税率的增值税发票或提供发票不合格,工程承包人有权停止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全部款项。如果乙方提供假发票或不符合税务要求的发票,将对乙方进行发票金额的双倍罚款以抵补甲方损失,并要重新开具符合要求的正规发票。
7、按照总包单位集团公司细部做法及威海市质检站下发的质量控制要点所要求的做法所增加的劳务费用由劳务分包方承担。
8、劳务公司从工地向外工地调动劳动力必须征得项目经理的同意方可调出人员,否则项目部有权对其罚款2000元~10000元,如因项目部原因造成的窝工项目部承担窝工损失费用。
9、劳务分包人的土建施工和安装施工必须密切配合,如因劳务分包人的原因配合不当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0、分包人不得以某月进度款不到位的原因而撤走本工程的施工人员,从而造成工期的延误,若出现此现象所造成的一切工期损失和工地的损失由分包人承担,并从分包人的结算中予以扣除;
11、劳务队伍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持有营业执照、资质、税务登记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时办理工伤保险。发生工伤事故,由分公司统一处理,维护劳务人员权益,所发生费用按相关规定执行。如劳务分包人为未办理工伤保险,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工伤事故所需要的费用与威建四公司及所在项目部无关,由劳务队伍负责人全部承担。

招标公告明细
#主要工作内容单位预估工作量备注
1零工工日2,000.00
履约阶段
#履约阶段
1每月15-20日工程承包人与劳务分包人确认当月发生工程量,劳务分包人于每月25号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工程承包人公司结算中心在当月月底上账后,工程承包人按照应付劳务分包人工程款的 %支付劳务费;
2劳务分包人工程款的 %抵房或抵物。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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