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公示: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建设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单一来源公示: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建设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建设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采购单位:上海市财政局

采购项目名称: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建设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00-19-46664

采购内容:

建设信息服务平台、预警监控平台、信息共享平台三大平台,包含采购交易系统、采购管理系统两个子系统及采购人库、供应商库、代理机构库、专家库、商品库、项目库、合同库、信用信息库、档案库、模版库十个基础库的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搭建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实现政府采购综合信息发布和展示功能,实现与政府购买服务平台对接,实现政务公开及政府采购全过程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为政府采购当事人提供统一的登录入口和更好的服务支持。

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0元)

供应商:政采云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说明:

建立统一的分级管理的预警监控平台,建立基于采购交易、采购管理的预警、监控机制。建立统一的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数据共享平台,建立统一的对内对外数据共享机制,实现数据接口的统一管理。搭建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采购交易系统“云采商城”,实现政府采购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建设包含基础管理、决策支持等功能的采购管理系统。

单一采购理由:

1、政策依据: 2018年9月30日,市政府第9号令公布了《上海市公共数据和一网通办管理办法》,其中第七条(长三角一体化)要求“本市立足长三角一体化战略目标,加强与长三角地区公共数据和‘一网通办’工作的合作交流,通过数据资源共享、平台融合贯通、业务协同办理等方式,推动区域协同发展。” 2、主管部门意见:今年初,市长三角办公室按照市领导相关批示精神,向市政府办公厅提交了《关于合作建设政府采购“长三角区域一张网”的有关意见建议》,提出“由市政府办公厅会市财政局,与苏浙皖三省有关部门加强合作,加快推进长三角区域政府采购业务

公示起止时间:2019-07-24至2019-07-31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可以在本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单位,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根据2019年年初市长三角办公室向市政府办公厅提交的《关于合作建设政府采购“长三角区域一张网”的有关意见建议》,由市财政局组织建设“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该项目的承建单位需要对长三角区域一张网、上海市政府采购业务以及与项目建设相关的IT技术能力和实践具有深刻全面的了解和积累。

专业人员的姓名:朱鑫巍、马红军、董国伟

工作单位:上海市公安局大数据实战应用室、上海金斑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长宁科委长宁区信息中心 

职称:信息技术专业人员

采购单位:上海市财政局
地址:肇嘉浜路800 号 财政部门地址:肇嘉浜路800 号
联系人:陈凯联系人:张敏
联系电话:********-****8联系电话:********-****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云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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