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区人民检察院技术大楼项目设计

颍东区人民检察院技术大楼项目设计


颍东区人民检察院技术大楼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颍东区人民检察院技术大楼项目设计(项目名称)已由阜阳市颍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发展中心社会【2019】2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检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阜阳市颍东区新华办事处辛桥行政村闻庄(东三环路以西、东盛路以南)

2.2 建设规模:总投资约5290万元,项目规划占地18亩,总建筑面积约13450平方米,其中主要建设专业技术用房2400平方米左右,附属用房220平方米左右,食堂270平方米左右,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基地1800平方米左右,警用房60平方米左右,检察文化示范基地2600平方米左右,门卫50平方米,检务工作区2600平方米左右,地下汽车库3450平方米左右。配套建设变配电、给排水、停车场、道路、绿化等附属设施。

2.3 设计服务期限: 60日历天,包括以下阶段:

(1)规划设计阶段:书面合同签订后 10日历天内提交规划设计送审稿;

(2)初步设计阶段:规划设计送审稿审查通过后2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送审稿;

(3)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3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纸审查报告及图审修改合格后的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

(4)后续服务:从提供正式施工图文件至工程质保期满之日止。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总包设计单位(含与该项目有关的所有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规划、建筑、结构、强电、电气及外网T接点后的所有强电、给排水、暖通、绿化、人防、地下停车场、智能化、消防、杆管线、标识标牌、绿建、建筑物室内外装饰、配套公建室内装饰以及室外综合配套工程设计等所有与该项目有关的设计内容,其中室外综合配套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景观、绿化、广场、照明亮化、电气及外网T接点后的所有强电、给排水(含污水处理等相关基础设施)、消防等所有与该项目有关的设计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规划用地界线范围内修建性详细规划、规划方案设计、方案优化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和必要的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勘查(含初勘、详勘、技术资料、后期服务及补勘)、图纸送审、工程施工及验收等过程中的技术服务等工作,且满足相关部门审批需要(投标报价含各类评审费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后期不再增加费用,后期如因规划或甲方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等原因导致设计任务量减少,费用相应减少,招标人不保证最小的设计任务量,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同时应配合测绘、社会稳定风险专项评估、环评(按环保部门要求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对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技术评估)、绿建(需提供绿色建筑设计专篇和评审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2.5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质。投标人近三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至少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9000㎡的公共建筑类工程设计项目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http://jyzx.fy.gov.cn/FuYang/ 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费用: 招标文件发售费500元;招标文件发售费须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招标文件发售费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及现金,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招标文件发售费交纳完毕时间。开标完毕后各投标单位到交易中心窗口领取票据。交纳招标文件发售费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招标文件发售费”。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并提交招标文件发售费转账凭证。投标单位请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招标文件发售费,否则在开标时将无法查询招标文件发售费是否到账,导致投标文件被拒收!。

特别注意:投标单位缴纳招标文件发售费要选择与转入投标保证金的同一个开户行和账户转入,同时投标保证金与招标文件发售费须分别转入你所选择的账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8月14

9: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http://www.ahggzy.gov.cn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检察院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欣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法人:张明

地址:安徽省阜阳市幸福西路地址:阜阳市颍州区颍西街道办事处中南大道7-7号

邮编:236000 邮编:236000

联系人:徐自强联系人:胡鹏 郑书

电话:153*****971 电话:189*****293 189*****723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网址: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201972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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