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区建筑垃圾弃土场选点布局规划(2019-2035)服务类采购项目

永定区建筑垃圾弃土场选点布局规划(2019-2035)服务类采购项目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永定区自然资源局

乙方:福建省龙岩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822]FJZH[CS]*******的永定区建筑垃圾弃土场选点布局规划(2019-2035)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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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1-1C0908其他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51万人国内5725.4902292000福建省龙岩市城乡规划设计院国内设计
合计:292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玖万贰仟元整(¥292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县凤城街道南通路70号;

4.3交付条件:以规委会评审通过为准。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本次规划成果除特别约定外,最终成交供 应商提供的成果必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并达到《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国家及地方有关规范规定的内容和深度。本次设 计成果包括说明书和图集等。说明书要求准确、清晰、完整,对本文件所提出的设 计要求应有全面、详细的表述,使用语言为中文(简体字), 成果文件应书面和电子文件两种方式。 1、说明书包括以下内容 规划范围与期限——主要表达规划规划范围与期限。 规划目标及原则——主要表达规划目标及原则。 规划编制依据——主要表达规划编制的法律法规和上位规划等依据。 永定区基本概况——主要表达永定区近几年发展情况。 永定区建筑垃圾弃土场现状——主要表达永定区建筑垃圾弃土场现状情况。 建筑垃圾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达建筑垃圾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我国建筑垃圾处理资源化现状——主要表达我国建筑垃圾处理资源化的现状情况。 建筑垃圾处理策略——主要表达建筑垃圾处理策略。 建筑垃圾弃土场选点布局原则——主要表达建筑垃圾弃土场选点布局的原则。 永定区建筑垃圾总量预测——主要表达永定区建筑垃圾的总量预测。 规划期内建筑垃圾弃土场选点布局——主要表达规划期内建筑垃圾弃土场的选点布局情况。 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厂规划——主要表达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厂的规划情况。 国内建筑垃圾弃土场工艺流程情况——主要表达国内建筑垃圾弃土场工艺流程情况。 永定区建筑垃圾弃土场工艺流程选择——主要表达建筑垃圾弃土场的工艺流程选择。 永定区建筑垃圾对环境产生影响的对策——主要表达永定区建筑垃圾对环境产生影响的对策。 建筑垃圾管理的措施建议——主要表达建筑垃圾管理的措施建议。 2、规划图纸不少于以下内容 区位分析图——分析规划区在市域、一市两区和相关重点区域内的区位。 地形分析图——对规划区的地形地貌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价。。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组织技术人员对规划成果进行验收。验收次数为一次,以规委会评审通过为准。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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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100以规委会评审通过后全额支付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后至批复之日起计一年(后续跟踪服务一年)。。

10、违约责任

10.1合同生效后,如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相关要求向采购人交付设计文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交付一天,按合同总费用的千分之二支付滞纳金,若超过合同约定的任一节点时间30日,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10.2合同生效后,如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相关要求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每逾期支付一天,按合同总费用的千分之二支付滞纳金,若超过合同约定的任一节点时间30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10.3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赔偿,乙方承担的赔偿额以甲方向乙方已支付的报酬为限。10.4如甲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支付乙方已完成部分项目款。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因项目规划编制质量的问题,造成的项目未获上级审查机关通过的,中标单位应无条件负责完善规划成果直至获得审批通过。。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双方同意由龙岩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永定区自然资源局乙方:福建省龙岩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住所:永定区凤城街道南通路70号住所:龙岩市新罗区登高中路68号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谢大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曹开富
联系方法:158*****895联系方法:138*****926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龙岩分行新罗支行
账号:账号:141*****090********


签订地点:福建龙岩


签订日期:2019年07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规划 建筑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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