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内外饰软饰前围光催化氧化装置项目招标公告
天津内外饰软饰前围光催化氧化装置项目招标公告
天津内外饰软饰前围光催化氧化装置项目1.项目名称:天津内外饰软饰前围光催化氧化装置项目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内容为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哈弗分公司内外饰软饰前围光催化氧化装置项目,我司现有一套过滤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车间废气,此套光催化氧化装置安装于过滤箱与活性炭吸附装置之间,与现有设备同时处理车间排放废气。2.2 招标范围此招标项目为交钥匙形式,包含设计、制作、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3.技术要求3.1 处理风量:60000m3/h;3.2 箱体材质:1.5 厚 304 板材;3.3 催化版材质:二氧化钛材质,蜂窝状;3.4 电气元件:西门子/施耐德或同等品牌。交货期:30 天。4.供应商资质要求4.1 具备制造招标物品或销售该类产品的资格,代理厂家有生产厂家授权文件;4.2 具备 1 项以上光催化氧化装置在汽车行业内处理 VOC 废气的合作业绩5.报名要求5.1 报名方式5.1.1 凡有意参加报名的供应商,请至长城汽车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报名:地址为:http://eps.gwm.cn/gwm_epbp/portalWeb/,《供应商注册指南》可在平台网站首页“用户登录选择”栏附近查看,并根据手册要求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可根据项目名称,按报名要求进行报名,未按照此方式报名的,视作无效报名;5.1.2 如无法在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请及时联系 ****-*******/********.2 报名截止时间:2019 年 8 月 15 日 11:30。6.招标文件的获取6.1 本项目招标书购买费用为:1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元整)。只交标书款但未在电子采购平台中进行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无效。6.2 报名时需同步上传交款凭证,免费标书无需上传。6.3 ①缴费时请在交款凭证上备注“项目名称”②如需开具电 子发票,请联系肖威威,电话 ****-*******,邮箱gfzbb@gwm.cn注:a.个人缴纳标书款,无法开具发票;b.应我司财务要求,月底月初业务繁忙,无法开具发票6.4 报名时间截止后,我方会对所有报名及缴费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针对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予以发放正式的电子版招标书。针对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解释原因并退还已缴招标书费用。6.5 非招标人原因,招标书售后不退。7.交款账户信息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保定市裕华支行开户户名:保定市长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账号:1004 6559 92658.发布的媒介本次信息发布只在长城汽车电子采购平台网页、长城汽车官网及长城汽车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9.联系方式项目所在地:天津报名联系人:刘阳联系方式:****-*******/2197904/186*****669E-mail:zbgys@gwm.cn技术人员:张维联系方式:158*****685、****-*******+5933(由于本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6 日-8 月 4 日放高温假,供应商电话咨询请避开上述时间)10.争议解决投标方和招标人在采购过程中所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采购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注:无论报名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名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投诉、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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