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监控系统工程(三期)光纤租赁招标公告

视频监控系统工程(三期)光纤租赁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朝阳区视频监控系统工程(三期)光纤租赁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人为长春市朝阳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资金来源为政府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视频监控系统工程(三期)光纤租赁采购项目;

2.2采购内容: 光纤租赁;

2.3服务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域内;

2.4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三年;

2.5光缆线路建设开通时限:15日历日;

2.6服务要求:优质服务;

2.7采购预算:*******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资质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近三年(2016年至2018年)企业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3近三年(2016年至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4供应商具有近半年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企业参加政府活动中需查询信用信息记录方可参加(详见财库【2016】125号)。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不接受其投标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26日至2019年8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在长春市临河街5062号天地大厦A座712室持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网上截图、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9年8月19日13时3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临河街5062号天地大厦A座6楼712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足额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6、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朝阳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联系地址:长春市朝阳区1855号

联系人:刘丽薇

电话:159*****98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中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春市临河街5062号天地大厦A座6楼

联系人:韩丹

电话:****-********

监督部门: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 ****-********


标签: 租赁 光纤 视频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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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中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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