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朗村樟南路路面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樟朗村樟南路路面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诏安县樟朗村樟南路路面硬化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诏安县深桥镇樟朗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诏安县深桥镇樟朗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825382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诏安县樟朗村樟南路路面硬化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可以承接单项合同金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市政公用工程:城市主干道路基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高等级路面,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属于中小型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发包价为人民币726336.49元;
2.5 工期要求60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1.1.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符合闽建办筑[2016]8号的要求,投标人如非福建省省内建筑企业按闽建筑[2015]35号、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进行信息登记(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2)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规定,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25日至2019年7月3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时(不含节假日)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22号明发商业广场20幢413室)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寄邮费自付。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值取12%)。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8月7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前(未中选的单位保证金当场退还,中选单位的保证金在签订完施工合同后7天内无息退还);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缴纳(用信封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封面上须写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金额)。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保证金将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退还。中标人未按规定签订合同,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要求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若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之前尚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8月7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
7.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诏安县深桥镇人民政府五楼会议室;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深桥镇樟朗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诏安县深桥镇樟朗村
联系人:杨先生手机:136*****655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22号明发商业广场20幢413室,
邮编:363000电子邮箱:dhjs0596@163.com
电话:****-*******,手机:138*****635
联系人:小余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诏安县深桥镇人民政府招投标监管中心
地址:诏安县深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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