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乌海市殡仪馆综合楼项目工程施工
新建乌海市殡仪馆综合楼项目工程施工
新建乌海市殡仪馆综合楼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乌海市殡仪馆综合楼项目工程施工,已由乌财购准字(电子)[2019]0856号。招标人为乌海市民政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及自治区补助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报名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报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建乌海市殡仪馆综合楼项目工程施工;
2.建设地点:乌海市殡仪楼车间东侧;
3.资金来源:财政投资及自治区补助资金;
4.本项目投资额:计划投资约7337.66万元;
5.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
项目主体建筑面积约为16300平方米,局部二层,包括火化车间、尸体冷冻车间(法医解剖室)、守灵室、悼念厅、骨灰寄存设施和综合服务中心(包含内部装修)。本项目包含施工现场场平工作、道路修复硬化、旧建筑物的拆除及场地平整、防洪沟的清理加固,且需做部分美化绿化。项目局部需做二次深化设计。
建设内容包括基础、建筑结构、室内外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通风、采暖、智能风管、弱电、机房空调管道系统、室外工程等图纸所含的全部内容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按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7.计划工期: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8.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投标人需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否则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5.落实诚信信息使用机制,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禁止失信被执行人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作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依法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
6.投标人近三年参加政府采购行动,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
7.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6-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8.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格式见附件1)。
9.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承诺。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可报名。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售价
1、符合上述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可在2019年7月26日至2019年8月1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5:00—18:00时在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管理系统中网上报名,投标人在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管理系统报名成功后,在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管理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交费时间: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在开标现场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宝或微信扫描等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不支持任何现金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未缴纳文件费的投标人将拒接其投标。
3、招标文件交费地点: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4、招标文件售价为2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从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管理系统中获取。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8月21日上午9时00分;
地点: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开标时间:2019年8月21日上午9时00分;
地点: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发布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在“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mggcztb.cn/)、内蒙古招标投标平台(http://www.nmgztb.com.cn/index)、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mgggzyjy.gov.cn)”上同时发布。
2. 本公告如有变更,请到“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mggcztb.cn/)、内蒙古招标投标平台(http://www.nmgztb.com.cn/index)、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mgggzyjy.gov.cn)”获取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海市民政局
地址:乌海市滨河新区行政中心B座4楼
联系人:闫雪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世纪四路金正大厦11楼
联 系 人:武永峰、景洋
电话:****-*******
电子邮箱:xhgczx003@163.com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元)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以到账时间为准)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汇入以下指定账户(需一次性汇入),以到账为准,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收 款 人:乌海市民政局
账 号:150*****665********3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滨河区支行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户转出交纳(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废标处理)
备注:打款时在备注栏必须填写投标项目名称(可简写)投标保证金字样,不按上述要求填写者,出现一切后果自负。银行进账单复印件需放入投标文件并加盖公章。
十、重要说明
1.本项目只接受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库中已审核通过的会员报名,未进行网上注册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会员办理网址请参见http://www.whggzy.com)栏目中“会员注册流程”),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导致无法报名,责任自负。
2019年7月25日
附件:1. 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附件1:
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为了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企业的建筑行为,本企业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郑重承诺:如果在交易、施工、质量、安全等方面发生下列行为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自愿退出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
1、拒绝接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的正常监督管理;
2、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串标、围标,扰乱有形建筑市场正常秩序。
4、因欠薪而引发工人聚集上访事件;
5、不按时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的会议,不按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的报表;
6、企业负责人、经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逾期不办理变更手续;
7、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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