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简仁、成龙简、成资、成金简等四条快速路服务区加油加气站(第二次)设计招标公告

金简仁、成龙简、成资、成金简等四条快速路服务区加油加气站(第二次)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金简仁、成龙简、成资、成金简等四条快速路服务区加油加气站(第二次)设计招标已由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 成发改政务审批函[2017]144号、145号、148号、1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成发改政务审批函[2017]144号、145号、148号、15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70811005)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福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金简仁、成龙简、成资、成金简等四条快速路服务区加油加气站

2.2建设地点:成都市

2.3建设规模及内容:

(1)金简仁一期镇金镇服务区东站:为一级加油CNG加气子站合建站,设加油加气棚1座、附属用房1座,加油站储油量大于90立方、小于等于120立方,CNG加气子站日产量1.5万方、储气容积小于等于12立方、设置1个车载储气瓶组拖车停车位,充电桩10个;投资规模1285万(投资规模为暂估投资,实际以主管部门批复的为准)。

(2)金简仁一期镇金镇服务区西站:为一级加油CNG加气子站合建站,设加油加气棚1座、附属用房1座,加油站储油量大于90立方、小于等于120立方,CNG加气子站日产量1.5万方、储气容积小于等于12立方、设置1个车载储气瓶组拖车停车位,充电桩10个;投资规模1293万(投资规模为暂估投资,实际以主管部门批复的为准)。

以上两站总投资规模2578万(投资规模为暂估投资,实际以主管部门批复的为准)。

(3)金简仁二期三星服务区东站:为一级加油CNG加气子站合建站,设加油加气棚1座、附属用房1座,加油站储油量大于90立方、小于等于120立方,CNG加气子站日产量1.5万方、储气容积小于等于12立方、设置1个车载储气瓶组拖车停车位,充电桩10个;投资规模1331万(投资规模为暂估投资,实际以主管部门批复的为准)。

(4)金简仁二期三星服务区西站:为一级加油CNG加气子站合建站,设加油加气棚1座、附属用房1座,加油站储油量大于90立方、小于等于120立方,CNG加气子站日产量1.5万方、储气容积小于等于12立方、设置1个车载储气瓶组拖车停车位,充电桩10个;投资规模1344万(投资规模为暂估投资,实际以主管部门批复的为准)。

(5)金简仁二期太平桥服务区南站:为一级加油CNG加气子站合建站,设加油加气棚1座、附属用房1座,加油站储油量大于90立方、小于等于120立方,CNG加气子站日产量1.5万方、储气容积小于等于12立方、设置1个车载储气瓶组拖车停车位,充电桩10个;投资规模1303万(投资规模为暂估投资,实际以主管部门批复的为准)。

(6)金简仁二期太平桥服务区北站:为一级加油CNG加气子站合建站,设加油加气棚1座、附属用房1座,加油站储油量大于90立方、小于等于120立方,CNG加气子站日产量1.5万方、储气容积小于等于12立方、设置1个车载储气瓶组拖车停车位,充电桩10个;投资规模1290万(投资规模为暂估投资,实际以主管部门批复的为准)。

以上四站总投资规模5268万(投资规模为暂估投资,实际以主管部门批复的为准)。

(7) 成龙简肖家湾服务区南站为一级加油CNG加气子站合建站,设加油加气棚1座、附属用房1座,加油站储油量大于90立方、小于等于120立方,CNG加气子站日产量1.5万方、储气容积小于等于12立方、设置1个车载储气瓶组拖车停车位,充电桩10个;投资规模1511万(投资规模为暂估投资,实际以主管部门批复的为准)。

(8)成龙简肖家湾服务区北站为一级加油CNG加气子站合建站,设加油加气棚1座、附属用房1座,加油站储油量大于90立方、小于等于120立方,CNG加气子站日产量1.5万方、储气容积小于等于12立方、设置1个车载储气瓶组拖车停车位,充电桩10个;投资规模1510万(投资规模为暂估投资,实际以主管部门批复的为准)。

以上两站总投资规模3021万(投资规模为暂估投资,实际以主管部门批复的为准)。

(9)成资老鹰水库停车区南站:为二级加油站,设加油加气棚1座、附属用房1座,加油站储油量大于90立方、小于等于150立方,充电桩10个;投资规模790万(投资规模为暂估投资,实际以主管部门批复的为准)。

(10)成资老鹰水库停车区北站:为二级加油站,设加油加气棚1座、附属用房1座,加油站储油量大于90立方、小于等于150立方,充电桩10个;投资规模791万(投资规模为暂估投资,实际以主管部门批复的为准)。

以上两站总投资规模1581万(投资规模为暂估投资,实际以主管部门批复的为准)。

(11)成金简金堂服务区南站:为一级加油CNG加气子站合建站,设加油加气棚1座、附属用房1座,加油站储油量大于90立方、小于等于120立方,CNG加气子站日产量1.5万方、储气容积小于等于12立方、设置1个车载储气瓶组拖车停车位,充电桩10个;投资规模1334万(投资规模为暂估投资,实际以主管部门批复的为准)。

(12)成金简金堂服务区北站为:一级加油CNG加气子站合建站,设加油加气棚1座、附属用房1座,加油站储油量大于90立方、小于等于120立方,CNG加气子站日产量1.5万方、储气容积小于等于12立方、设置1个车载储气瓶组拖车停车位,充电桩10个;投资规模1335万(投资规模为暂估投资,实际以主管部门批复的为准)。

以上两站总投资规模2669万(投资规模为暂估投资,实际以主管部门批复的为准)。

2.4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含方案设计文本、效果图、估算表)、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消防专篇设计、安全专篇设计、安全专篇评审及后期服务工作。

2.5设计周期: 设计周期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如项目推进计划有变化,则以实际要求的为准),业主确定方案设计后2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消防专篇设计、安全专篇设计,安全专篇评审时间由业主组织确定,后期服务时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计划开工时间:2019 年08月。

2.6 标段划分:

一标段(A1):(1)至(10)

二标段(A2):(11)至(1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3.1.1须具有:①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1.2须具有:①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油气库)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C1及以上资质;

3.1.3业绩符合要求(提供2016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3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加油站或加气站或油气合建站新建及改扩建工程设计(须含施工图设计)业绩。);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按(川建建发[2016]473号文)取得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设计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1.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资格。

3.1.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7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8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2 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1 个

若同一投标人同时为两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则由评标委员会从第一标段开始到后标段依次选择较大的标段推荐中标候选人,没有推荐的标段由该标段第二中标候选人中选,依次类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7 月 25 日上午9:00时至2019年 7 月 29 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盛和一路66号城南天府大厦18楼),持以下(证件、证书 )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为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注:以上资料除单位介绍信留原件外,其他资料验原件,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售后不退

5.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8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2019年 8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成都交投集团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高新区盛和一路66号城南天府写字楼2楼)。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4 招标工作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6.5投诉处理:招标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及交通主管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7月 6日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 11号)、《关于印发〈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川交发[2017]29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 11号和川交发[2017]29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可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盛和一路66号城南天府大厦18楼、20楼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胡先生(成都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段女士 、赵先生

电 话:028-85968211、85586152

传 真:028-85587100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福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沙河壹号2期7栋904

邮 政 编 码:610000

联 系 人:贾先生

电 话:028-85915515

传 真:028-85915515

2019年7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加气站 服务区 快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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