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辅警人员劳务派遣服务采购服务类采购项目
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辅警人员劳务派遣服务采购服务类采购项目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乙方:漳州市金盾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00]XYX[GK]*******的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辅警人员劳务派遣服务采购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C0809 | 职业中介服务 | 职业中介服务 | 2 | 年 | 国内 | ******** | ******** | 漳州市金盾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批 | 无 | ||||
合计: | ********.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仟贰佰贰拾柒万伍仟叁佰陆拾元整(¥********.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7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蓝田开发区交警支队;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4.17 | 按招标文件要求每月以实际人数支付 | |
2 | 4.17 | 按招标文件要求每月以实际人数支付 | |
3 | 4.17 | 按招标文件要求每月以实际人数支付 | |
4 | 4.17 | 按招标文件要求每月以实际人数支付 | |
5 | 4.17 | 按招标文件要求每月以实际人数支付 | |
6 | 4.17 | 按招标文件要求每月以实际人数支付 | |
7 | 4.17 | 按招标文件要求每月以实际人数支付 | |
8 | 4.17 | 按招标文件要求每月以实际人数支付 | |
9 | 4.17 | 按招标文件要求每月以实际人数支付 | |
10 | 4.17 | 按招标文件要求每月以实际人数支付 | |
11 | 4.17 | 按招标文件要求每月以实际人数支付 | |
12 | 4.17 | 按招标文件要求每月以实际人数支付 | |
13 | 4.17 | 按招标文件要求每月以实际人数支付 | |
14 | 4.17 | 按招标文件要求每月以实际人数支付 | |
15 | 4.17 | 按招标文件要求每月以实际人数支付 | |
16 | 4.17 | 按招标文件要求每月以实际人数支付 | |
17 | 4.17 | 按招标文件要求每月以实际人数支付 | |
18 | 4.17 | 按招标文件要求每月以实际人数支付 | |
19 | 4.17 | 按招标文件要求每月以实际人数支付 | |
20 | 4.17 | 按招标文件要求每月以实际人数支付 | |
21 | 4.17 | 按招标文件要求每月以实际人数支付 | |
22 | 4.17 | 按招标文件要求每月以实际人数支付 | |
23 | 4.17 | 按招标文件要求每月以实际人数支付 | |
24 | 4.09 | 按招标文件要求每月以实际人数支付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2019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止,服务期限两年。。
10、违约责任
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劳务派遣合同甲方: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乙方:漳州市金盾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为了满足甲方的岗位用人需求,根据政府采购编号: [350600]XYX[GK]*******的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辅警人员劳务派遣服务采购服务类采购项目并经甲乙双方友好、平等协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框架内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甲方将所需岗位劳务派遣工作交由乙方办理。现就相关事宜签订以下协议: 一、劳务派遣人员的条件和提供劳务的方式 乙方按甲方岗位要求将经双方确认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派往甲方(具体人数另约定)。 二、劳务派遣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1.劳务派遣人员可由甲方自行面试、确认录用,也可委托乙方进行招聘并交由甲方确定。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由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定劳动合同; 2.甲、乙双方按照商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更改《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依法需要辞退的,甲方应提前30个工作日将辞退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与劳务派遣人员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3.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病、工伤(含职业病)在医疗期内的,以及女性职工的“三期”期间,甲方不得通知乙方与其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甲方应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用人单位的职责。 三、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支付 1.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标准执行; 2.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他代征代缴的相关费用,甲方应于每月 1 日前转入乙方银行账户。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清单,在每月10日前转入每个劳务派遣人员的银行工资卡账户内; 3.甲方应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明细表,乙方根据甲方转入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足额发放和缴纳;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必须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安排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考核劳务派遣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 2.对劳务派遣人员是否适合要求有最终决定权; 3.劳务派遣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并退回乙方: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不服从管理的; (2)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3)严重工作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甲方需减少或退回乙方劳务派遣人员时,应提前3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作出相应补偿。甲方须结算清本协议第六条第一项1、2、3款的费用,经甲、乙双方商定后,由乙方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5.确定和调整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 6.因甲方原因造成劳务派遣人员与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其经济补偿责任,由甲方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 7.对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8. 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事故的,甲方应该及时采取措施后通知乙方; 9.对劳务派遣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义务把甲、乙双方签定劳务派遣协议的事实告知劳务派遣人员,并且作为乙方和劳务派遣人员签定劳动合同的其中一项条款; 2.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3.全面负责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劳务用工管理、劳务纠纷处理与社保办理,处理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4.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劳务派遣人员档案; 5.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相关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 6.乙方应指定专人定期到甲方处,了解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对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应尽力提供最佳服务; 7.乙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工作的协调处理工作; 8.劳务派遣人员应遵守甲乙双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乙双方的工作安排与管理,因个人原因需要提前结束服务期的,应提前30日向甲、乙双方同时书面申请。待批准并办理完毕与甲方的移交手续后方可离职,其相关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 六、费用的支付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务费用包括: (1)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 (2)劳务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 (3)劳务派遣的服务管理费用; 2.费用的标准: (1)甲方应支付的相关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数额按双方约定的标准,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 七、劳务派遣协议的期限本协议期为贰年,自甲方提供双方确认的劳务派遣名单发放工资算起贰个自然年度。八、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其他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任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九、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 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乙方: | 漳州市金盾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住所: | 漳州市龙文区蓝田开发区景山路1号 | 住所: | 漳州市芗城区瑞京路瑞京花园7-105室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卓起钟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许银龙 | |
联系方法: | 133*****666 | 联系方法: | 135*****707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漳州分行龙江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40*****092******** |
签订地点: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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