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体育教科训一体化基地一期项目(TYC-40地块)
广西体育教科训一体化基地一期项目(TYC-40地块)
本招标项目广西体育教科训一体化基地一期项目(TYC-40地块)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桂发改社会【2017】147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南宁市玉洞大道39号
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69122.15㎡(含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单地字第***************号4053.47㎡),总建筑面积约7.9万㎡(以规划、建设、审批部门最终批准为准),主要包括武艺馆、乒体馆、羽篮馆、重竞技馆、地下室、室外运动场地及相关市政、园林绿化、供水、供电、供气、供冷、供热、智能、消防等配套设施。主要如下:
1.武艺馆建筑面积约6188.58㎡,高度20.80m,跨度25.2m(钢结构);
2.乒体馆建筑面积约12276.45㎡,高度22.80m,跨度33.6m;
3.羽篮馆建筑面积约10733.04㎡,高度23.40m,跨度42m(钢结构);
4.重竞技馆建筑面积约12502.06㎡,高度23.80m,跨度33.6m;
5.室外连廊建筑面积约2652.95㎡;
6.其他附属设施建筑面积约815.85㎡;
7.室外工程面积约65068.68㎡;
8.地下室建筑面积约33761.46㎡;
9.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单地字第***************号用地建筑面积约4053.47㎡。
合同估算价:43153万元(含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费、红线外大市政建筑工程费等)。其中:勘察设计费550万元(包括设计阶段、深化设计阶段的BIM建筑信息模型+虚拟现实技术(VR)应用),建安费40152万元(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费、设备购置费、装饰装修费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费、设备购置费、装饰装修费、红线外大市政建安费等),暂列费(不可竞争费用)2451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1066天(日历天)。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须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9年6月至2022年6月。
2.2招标范围:
1.设计范围:
(1)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在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限额及工程质量、进度要求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初步设计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主要包括:
建设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对初设的进行深化,水电管网及总平图、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建筑(含地上工程外立面、建筑屋面)、结构、装饰装修(专业训练比赛场馆达到相应体育工艺设计要求,含二次装修及精装修等全装修)、隔音降噪减振系统、结构、给排水、供暖、电气、通信、垃圾及污水处理、照明(体育场馆专业照明)、智能化(含综合布线系统、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计算机网络、信息接入系统、移动通讯室内、电梯、地下室等信号覆盖系统、电话交换系统、无线对讲系统、信息网络系统、公共广播系统、安防监控系统、视频监控、会议系统、智能停车系统、体育比赛系统等,不低于五象新区智慧小区星级评价标准)、地下停车场充电桩(负一楼机动车停车位充电桩覆盖率达90%)、消防工程、防雷、人防、交通组织交通导向标识、通风空调、总平(含铺装、道路、总平水电)、园林景观及绿化(含自动喷淋系统)、室外道路工程、室外广场铺装工程、室外公共停车场、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电力管网等室外配套、路灯工程室外连廊、红线外大市政、绿建、海绵城市、可再生能源等以及本项目投入使用所需要的其他设计(含专项设计、非标准设备设计)、获得批准的设计所需要的优化、修改,设计阶段、深化设计阶段的BIM建筑信息模型+虚拟现实技术(VR)应用)等所有最终获得规划、建设、审批等部门批准。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单地字第***************号用地4053.47㎡面积方案设计(含合并)、初步设计(如需)、施工图等,并包括设计阶段、深化设计阶段的BIM建筑信息模型+VR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3)因客观原因、政府相关部门等原因,造成设计需要修改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调整)、施工图等。
2.施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包含范围内的水电管网及总平图、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建筑(含地上工程外立面、建筑屋面)、结构、装饰装修(专业训练比赛场馆达到相应体育工艺设计要求,含二次装修及精装修等全装修)、隔音降噪减振系统、结构、给排水、供暖、电气、通信、、垃圾及污水处理、照明(体育场馆专业照明)、智能化(含综合布线系统、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计算机网络、信息接入系统、移动通讯室内、电梯、地下室等信号覆盖系统、电话交换系统、无线对讲系统、信息网络系统、公共广播系统、安防监控系统、视频监控、会议系统、智能停车系统、体育比赛系统等,不低于五象新区智慧小区星级评价标准)、地下停车场充电桩(负一楼机动车停车位充电桩覆盖率达90%)、消防工程、防雷、人防、交通组织交通导向标识、通风空调、总平(含铺装、道路、总平水电)、园林景观及绿化(含自动喷淋系统)、室外道路工程、室外广场铺装工程、室外公共停车场、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电力管网等室外配套、路灯工程室外连廊、红线外大市政、绿建、海绵城市、可再生能源等的建设并包含设备(货物)采购、运输、装卸、保管以及设备的试验、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等和备品配件、专用工具及相关的资料的提供及相关人员培训;设计施工实施过程管理,包含但不限于负责办理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备案、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试验、竣工图的编制及审核、试运行、竣工验收、档案管理、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整体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3.设计施工全过程要求运用设计(包括:设计阶段、深化设计阶段)、施工实施管理一体化的BIM建筑信息模型+虚拟现实技术(VR)应用进行管理,并向业主提交成果。
4.专业工程设计、施工分包项目:允许对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依法分包,主要包括但不局限于:土方工程、地基处理、基坑支护、钢结构工程、玻璃幕墙、智能化系统、消防工程、防雷工程、人防工程、空调工程、电梯工程、机电安装、室外总平及道路工程、园林景观及绿化、绿建、海绵城市、可再生能源、体育工艺、体育场馆专业照明、变配电工程、交通导向标识系统等。【专业工程分包项目设计、建安费用计入合同总价】
2.3本项目□要求?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本项目?要求□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建筑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4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由1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4.1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2019年7月25日至2019年8月2日,潜在投标人可以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xggzy.gxzf.gov.cn),按网站规定的流程下载招标文件。
4.2本项目有图纸或其他技术资料,图纸或其他技术资料以电子光盘的形式发放,电子光盘到交易中心现场领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8月26日10时00分,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7.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
8.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一)勘察设计费
合同签订,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设计预付款担保后,支付勘察设计费总额的20%;完成主体结构地下部分施工图设计后,支付勘察设计费总额的30%;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后(含专项深化设计)并经备案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支付勘察设计费总额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勘察设计费总额的10%。
(二)建安费
支付方式:按月进度支付。支付条件:(1)合同签订,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施工预付款担保,并完成临时设施建设,通过建设部门前期条件报监、现场核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和、安全措施备案及办理施工许可证后,预付合同建安费总金额的20%预付款。(2)每月25日前承包人须根据核定的上月工程计量结果,向发包人提出支付进度款申请,发包人14天内核定完成实际工程量。(3)工程竣工结算经财政部门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建安费总价的97%;发包人按工程建安费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无息)。支付时间:项目建设资金由财政部门划转到发包人后15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按核定完成实际工程量的85%支付。
其它要求:合同外工程进度款待工程竣工结算经财政部门审定后,支付至该部分结算建安费总额的97%;发包人按该部分结算建安费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无息)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xzbtb.cn/gxzbw)、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发布。
10.交易服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监督部门及电话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联系电话:****-*******12.联系方式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怡宾路6号地址:南宁市滨湖路55号
邮编:530031邮编:530022
联系人:黄工联系人:李工
电话:0771-******* 电话:0771-*******
2019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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