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大学防伪包装设计实训室建设(编号:TJHY-2019-0042)招标公告
职业大学防伪包装设计实训室建设(编号:TJHY-2019-0042)招标公告
天津市职业大学 天津市职业大学防伪包装设计实训室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TJHY-2019-0042)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职业大学 委托,天津市宏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市职业大学防伪包装设计实训室建设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职业大学防伪包装设计实训室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TJHY-2019-0042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三、项目预算 109.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采购本国产品 采购本国产品明细: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18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日期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 2019年1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另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4.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以上资质审查资料单独装订成册,不可替代投标响应文件中该部分内容的提供,且必须与响应文件一致。在资质审查时未按照以上要求单独提供的,将视为无效投标。除资质原件退回,其他资料全部予以留存。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9-07-25到 2019-08-01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宏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凌奥创意产业园三期E1栋102,电话:***-********。)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1)投标人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2)现金发售,现场报名登记,领取磋商文件。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5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9-08-05 09: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9-08-05 09: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宏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第一开标室(天津市南开区凌奥创意产业园三期E1栋102)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董女士 2.联系电话:137*****884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职业大学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洛河道2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安老师:********069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宏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凌奥创意产业园三期E栋102,103.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职业大学、天津市宏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天津市宏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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