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微信公众号为期一年委托运营管理招标公告

司法局微信公众号为期一年委托运营管理招标公告



南安市司法局现决定对微信公众号委托运营管理项目邀请招标,选定承包人。邀请名单如下:泉州晚报社、海丝商报、福建法制报。

1、本次招标项目:南安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为期一年委托运营管理。

2、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运营要求:

甲方:南安市司法局 乙方:公众号承接营运管理公司

(1)乙方指派专人运营甲方官方微信公众号,根据甲方要求,每周更新1-2期,推送时政热点、新规政策、基层普法案例、司法行政工作动态、法律服务、调解工作和“七五”普法工作动态等,共筑法治南安。乙方要适时指派资深编辑人员义务为甲方信息编写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2)甲方结合一些热点事件,专题策划原创普法文章,并在本年度策划3-4个相关线下活动,如在国家宪法日开展法律知识竞答活动等,从而扩大社会影响。乙方要对推送文章进行编辑,做到推送文章有创意、新颖,能够吸引粉丝眼球。

(3)甲方每月提供不少于25条信息,由乙方负责向“今日南安”平台推送。

(4)甲方每月选取精品原创微信稿件,由乙方向省、泉州市等上级公众号推送。

(5)乙方要确保向全国主流媒体全年成功推送2条以上条信息;

(全国主流媒体包括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杂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人民网、新华网。)

(6)乙方要确保向省主流媒体全年成功推送20条以上信息。

(省主流媒体包括福建日报、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建电视台、东南卫视、海峡卫视、福建人民广播电台)、《海峡通讯》杂志、福建东南网;人民网地方频道、新华网地方频道,国家部(委、办、局)主管或主办的国家级权威行业报相当于省级主流媒体。

(7)乙方要确保泉州主流媒体全年成功推送3条以上信息。

(泉州主流媒体包括泉州晚报、泉州广播电视台,泉州网。)

备注:主流媒体报道要求非转载的,特指报道完成本年度绩效目标的先进做法、经验介绍、改革措施等内容,不包括开工竣工、活动典礼、项目进度、项目参评、工作检查以及图片说明等一般性的新闻报道。

3、计划开始运营日期为:2019年8月(计划合同日期具体按招标人书面通知的开工时间为准),运营期限为一年(365天)。

4、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单位须有媒体运营资质的公司。

5、本招标项目采用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评标办法。本工程最高控价为8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控制价)。

6、投票人投标报名时间:2019年7月25日9时00分至2019年8月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7、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2019年8月1日9时00分前(北京时间)(招标人将在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开始接收)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南安市司法局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投标人拟派出的代表当持投标公司营业执照或运营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开标时间及地点:2019年8月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南安市司法局三楼会议室。

招标联系方式:小王137*****901

招标人:南安市司法局

2019年7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运营 委托 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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