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胎工厂工业动平衡机【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轮胎工厂工业动平衡机【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风神物流有限公司“郑州轮胎工厂工业动平衡机项目”招标公告

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风神物流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郑州轮胎工厂工业动平衡机项目”项目实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编号:DF0020SB19FL-0366

二、招标内容:郑州轮胎工厂工业动平衡机项目

三、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1个月内货到用户指定工厂

*四、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制造或销售轿车轮胎工业动平衡机设备的案例,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案例的购销合同复印件、技术协议书、设备供货清单。

*五、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

七、交货方式及地点:

运输方式:由投标人自行确定(包装费、运输费及保险费,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到站:郑州

交货地点:郑州风神物流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收货单位:郑州风神物流有限公司

八、货款结算办法:

货款费用等由甲方(郑州风神物流有限公司)与乙方(中标方)直接结算,具体结算办法如下:

8.1甲方支付所用货币为人民币。

8.2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以承兑或现汇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三十(30%)。

8.3预验收款项的支付:所有设备同时满足技术协议内要求后,乙方书面(或邮件)通知甲方人员到乙方工厂进行预验收工作。预验收完成,设备具备整机运行能力后(依据技术协议,凭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的预验收报告),自双方签署预验收报告之日起,甲方在二十五个工作日内以承兑或现汇的方式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三十(30%)作为预验收款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预验收不合格时,允许乙方在一个月内完成整改,乙方邀请甲方进行第二次预验收,第二次预验收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若第二次预验收仍不合格,则甲方有权退货并索赔。

8.4甲乙双方共同签署完预验收报告后,乙方需在三个工作日内将设备从乙方工厂发出,并向甲方提供相应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装车照片、运单等)。设备全部到达甲方指定场所完成安装调试并移行判定之后,进行试运行陪产,陪产1个月后进行到货终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通知乙方开具金额等于合同总金额100%的增值税发票(税点为13%),甲方在收到正确有效的发票后三十五个工作日内以承兑或现汇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三十 (30%)的款项。

8.5合同总额的百分之十(10%)作为质量保证金。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验收报告之日起满12个月后以承兑或现汇的方式酌情支付,质保期到期前30天,由乙方书面或邮件通知甲方进行支付。如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造成质保金支付延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无需对乙方进行任何赔偿。质量保证金按如下方式处理:

1)设备无质量问题,甲方向乙方全额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

2)如设备有质量问题,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处理的,甲方有权不予退还。

8.6 如甲方未收到乙方开具的正确有效发票,甲方有权拒付货款而不被视为违约,直至甲方收到乙方开具正确有效发票的第三十五个工作日止。

8.7 乙方提供的发票必须是合法发票,甲方付款应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发票上的公司名称、开户银行、银行帐号等信息若要修改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书面回复视为甲方已了解更改信息。

九、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9年7月25日09时00分至2019年7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十、招标文件购买(可根据潜在投标人的要求邮寄或发电子版)地点:广州市花都区风神大道12号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8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二、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九塘路8号风神物流有限公司风神物流101会议室。

十三、开标时间:2019年8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四、开标地点:广州市花都区九塘路8号风神物流有限公司风神物流101会议室

十五、联系人: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曾兰希

邮政编码: 510800

电话:(020)********

传真:(020)********

*十六、投标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

十七、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

十八、中标结果公示媒体:东风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jyzx.dfmbidding.com)

十九、带*号条款为关键项,对关键项的偏离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动平衡机 工业 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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