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昭孔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昆明市信访局的委托,对“昆明市“智慧信访”项目(一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2项目概况 1.2.1 项目编号:ZFCG2019-07297 1.2.2 招标内容:昆明市“智慧信访”系统以规范办理、优化流程、压实责任、业务智能辅助、决策分析为目标,围绕国家信访局的“三个所需”(适应时代所需、适应改革所需、适应形势所需)和“三个目标”(专业化、法治化、信息化)作为基本遵循,搭建一套集互联网、云计算、业务智能辅助于一体的智慧信访网络平台,通过信访信息化建设,扩宽畅通信访渠道,信息透明化服务人民群众,业务标准化服务信访工作,工作智能化服务基层一线,管理数据化服务三个转变,分析智能化服务分析决策。所需功能包括为民信访、阳光信访、责任信访、调度信访、业务智能辅助、融合分析、数据交换,智慧信访APP,以及视频信访升级所涉及到的软硬件产品(具体服务要求及硬件技术参数要求详见公告附件“采购需求”或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 1.2.3 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00元; 1.2.4 交付期限: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内(含完成开发及调试、上线,投标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缩短交付期限); 1.2.5 交付地点:昆明市信访局(采购人指定地点); 1.2.6 验收标准:产品交由云南省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是否合格以检测报告为依据。 1.3投标企业资格要求: 1.3.1投标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能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供应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2投标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同时必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息打印栏”中打印的企业信息公示报告(报告中未出现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 1.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5中标人应当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供由“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1.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6%的价格折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