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文化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文化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文化建设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文化建设工程项目已由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丽发改投资【2019】24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云南省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业主(招标人)为云南省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资金来源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文化建设工程项目

2、项目地点:云南省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3、项目范围:为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央大厅、诉讼服务大厅、普法区以及廊道文化空间布展的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布展工程施工、保修等工作内容。总投资约280万。

4、承包方式:除甲方指定甲供材料设备外,包工、包料,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及图纸审查工作,施工图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合计总工期20个工作日。

6、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设计标准:达到国家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能力、信誉等相关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且具有较强的实力、良好信誉和服务能力;

2、投标人(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 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 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 2019年7月29日至 2019年8月2日每日上午 8:30 至12:00时,下午14:30至 18:00 时 (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在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丽江市古城区四季家园1栋402室)申请报名。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捌佰元整(大写),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0日9时30分,地点为: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丽江市古城区四季家园1栋402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建设单位不予受理。

6.3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为 合格 标准。

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24小时内不参加隐蔽工程和48小时内不组织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不予顺延。

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6、工程初验,所有施工材料进场,经检验合格并按施工图全部安装完成,主要项目无质量及安全问题。

7、工程终验,形成完整竣工图、资料,并经过双方审签。

9.联系方式建设单位:云南省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地点:丽江市联系人:刘处长联系电话: 139*****822.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地址:丽江市古城区四季家园1栋402室联 系 人:邓雪峰

电话:139*****03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文化建设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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