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鄂城区禁毒教育基地工程(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鄂州市鄂城区禁毒教育基地工程(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本采购项目:鄂州市鄂城区禁毒教育基地工程(二次招标)(项目名称) 已列入鄂州市鄂城区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2019}394号,湖北翔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鄂州市公安局鄂城区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鄂州市鄂城区禁毒教育基地工程(二次招标)(项目名称)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BXY-ZFCG-2019-018
二、采购项目名称:鄂州市鄂城区禁毒教育基地工程(二次招标)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07.1173万元;
四、项目建设地点:鄂州市青少年实践基地综合楼一楼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内容:鄂州市鄂城区禁毒教育基地工程(二次招标)
2、项目最高限价:207.1173万元
3、项目编号:HBXY-ZFCG-2019-018
4、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 采购内容 | 工期 | 最高限价(万元) |
1 | 鄂州市鄂城区禁毒教育基地工程(二次招标) | 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日 | 207.1173 |
5、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6、本项目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
7、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报价。
8、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9、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项目所在地同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
10、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9年7月29日8时30分至2019年8月2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六,周日)除外)
2、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于湖北翔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鄂州市莲花雅苑3.4号楼3层3-2号)招标办公室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1)法定代表人自己获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获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获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获取。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请说明报名项目名称。
八、磋商文件送达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
1、送达地点:湖北翔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2、截止时间:2019年8月8日上午09时30分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届时请参加磋商的授权代表携本人二代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出席磋商会议。
九、发布公告媒介
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鄂州市公安局鄂城区分局
详细地址:鄂州市古城路66号
联 系 人:李刚
移动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翔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鄂州市莲花雅苑3.4号楼3层3-2号
联 系 人:乔涛
联系电话:****-*******
发布人:湖北翔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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