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昌安实验学校停车位改造工程招标公告(第二次)
绍兴市昌安实验学校停车位改造工程招标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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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yj*******
一、招标内容
1.项目:绍兴市昌安实验学校停车位改造工程
2.本工程预算价81252元;
3.工期20天
4.质量标准:合格。
5.合同形式:包工包料,固定总价。
二、投标资质
1、企业资质要求: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资质, 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谢绝分公司、办事处报名)。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三、评标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有意向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在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中取最低价中标(不超出招标人预算价),最低报价相同则由招标人抽签决定。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若投标单位中标后弃标,则由次低价者中标,弃标者按违约处理,没收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时间及标书要求
1.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有意向的投标单位通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后根据要求提交投标文件三份(一正二副)。
2.投标文件组成: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2)资质证书复印件(盖章)。
(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章)。
(4)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B证复印件(盖章)
(5)投标函、报价单(盖章有效)。
(6)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3.投标文件要求密封,封口处盖投标单位章。
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19年7月30日上午10:00,地点:绍兴市昌安实验学校二号楼3楼会议室,提交时缴纳报名费200元。,
5.开标时间地点:2019年7月30日上午10:00,地点:绍兴市昌安实验学校二号楼3楼会议室
6.招标活动中若出现投标者有串标行为的,招标单位有权不予返还投标保证金。
五、其他
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支付合同价的80%,工程结算确定后1个月内付至结算价95%,余款在保修期满后7天内付清。
2.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服从学校管理,注意文明安全施工,用水用电不得私拉乱接。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与甲方无涉。
3.施工完成后,应做到干净整洁,产生的垃圾应由施工单位负责清理。
4.施工方超出工期期限,按日支付工程款总额1%的违约金给招标人,招标人可在工程款中扣除。
5.本工程投标保证金1000元。
6.竣工验收后一年内,施工单位应履行养护业务,若不履行,则将取消2年内越城区教育系统工程投标资格。
7.招标联系人:单老师,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联系人:沈卓楠,联系电话:****-********。
招标人:绍兴市昌安实验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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