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红堡蔡湾片区鸿鑫佳苑小区经济适用住房(红堡蔡湾片区棚改安置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清水县红堡蔡湾片区鸿鑫佳苑小区经济适用住房(红堡蔡湾片区棚改安置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人民解放军95972部队2017年3#工程
施工招标二次公告
中国人民解放军95972部队2017年3#工程已批准建设,现已具备招标条件,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95972部队
2、建设地点:95972部队营区(距酒泉市中心140公里)
3、建设规模:14#地区外场营院5栋营房维修,总建筑面积1358.2平方米,室外配套水暖电管线。
4、建设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9月2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1月9日
总 工 期:106日历天
(如需跨年,以甲方通知为主)
5、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6、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的施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承建本项目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持有新版带二维码的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可不再提供安全员岗位合格证书)。要求“三人”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五员”具有从事建筑业工作三年以上经验,且以上人员未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3、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须提供本项目班子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机械员)2017年1月至6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印章)附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社保花名册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单位印章;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书。
4、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及个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申请。
6、企业投资背景不得为“三资”企业或有外商投资背景。
三、投标人报名须知
凡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应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获取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和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投标人手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或投标人也可以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投标登记情况”栏目查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投标人于2017年8月25日9时00分-2017年8月29日17时30 分,在酒泉市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114.55.163.181/)获取招标文件(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专区“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2、报名备案表获取方法:
各投标人须填报《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在获取招标文件当天(2017年8月25日9时00分 至2017年8月29日17时30分,逾期不予审核),并在报名成功后(截至时间为2017年8月29日17时30分由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将《工程项目投标报名备案表》(附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件、法人 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企业及项目经理近三年(2014年6月至2017年6月)两个以上同类工程业绩复印件),上述资料一式四份装订成册,加盖投标人公章由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建造师)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酒泉市肃州区广场东路飞天写字楼四楼407室),并提供原件核对。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建造师)不到场递交资料视为无效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9月15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当于当日8时 30 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114.55.163.181/ )上发布。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肆万元整(¥ 40000.00 元)。
户 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
账户:1018 1200 0448 585
投标保证金递交须知: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8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开标现场无法核对,可能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也将导致开标现场无法核对,可能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
八、报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建造师)在开标时必须到达现场,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机打)原件扫描件、彩印、复印、手写均为无效,否则不予受理。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建设单位将不予受理。
九、中标单位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五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7 日内全员进场,并将拟派本项目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及五大员的相关资质证件(原件)交至招标人处,直至本工程 3 完工后退还。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解放军95972部队保障部
地址:酒泉市金塔县航天镇和河东里14#场区
联系人:王棣玮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酒泉办公地址:酒泉市肃州区广场东路飞天写字楼四楼407室
联系人:杨瑞刚 孙 毅
电 话:189********157*****629
2017年8月24日
项目
施工企业投标报名备案表
年 月 日
投标企业名称 | (盖章) | 联系人 | ||||||||||
企业地址 | 联系电话 | |||||||||||
法定代表人 | 职务 | 职称 | ||||||||||
资质证书编号 | 企业级别 | 核查登记 结果 |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经济性质 | 年检结果 | ||||||||||
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编号 | 有效截止时间 | |||||||||||
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 | ||||||||||||
注册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 | 专业类别 | 级别 | 注册编号 | |||||||||
技术负责人 | 职称 | 证书编号 | ||||||||||
安全生产 负责人 | 职称 | 证书编号 | ||||||||||
施工员 | 岗位证 书编号 | 质量员 | 岗位证 书编号 | |||||||||
安全员 | 岗位证书编号 | 资料员 | 岗位证 书编号 | |||||||||
机械员 | 岗位证 书编号 | |||||||||||
建 设 单 位 | (盖章) 年月日 | 招标 代理 机构 | (盖章) 年月日 |
注:1、本表一式三份,由投标企业填写,招标单位、各存留一份,投标企业须在投标书内装订一份。
2、报名备案时投标企业人员请按招标公告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资料。
3、本表为机打原件,手填、扫描、彩印无效。
清水县红堡蔡湾片区鸿鑫佳苑小区经济适用住房(红堡蔡湾片区棚改安置房)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水县红堡蔡湾片区鸿鑫佳苑小区经济适用住房(红堡蔡湾片区棚改安置房)建设项目已由清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清发改[2019]19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水县房地产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国家投资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清水县房地产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新建住宅4栋,建筑面积10446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1栋,建筑面积600平方米;门房1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064平方米。配套建设机动车停车位78个,非机动车停车棚189平方米,室外混凝土硬化3450平方米,嵌草砖停车位1404平方米,透水砖铺装1608平方米,大门2座,围墙450米,护坡及景观绿化亮化、室外三网等附属工程。
2)、建设地点:清水县红堡镇蔡湾村原蔡湾砖瓦厂旧址
3)、资金来源:国家投资及自筹
4)、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2019 年10月1日
计划竣工时间:2020年07月26日
5)、概算金额:估算总投资4317.72万元,其中建安费3577.41万元
6)、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7)、标段划分:共划分为 1 个施工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备独立法人资格、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须具有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 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 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申请人近三年承担 过同类工程(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原件为依据)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4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5 投标人的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 |
获取日期: | 2019.7.26 17:00---2019.7.31 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获取时间: | 2019.7.26 17:00---2019.7.31 17:00(北京时间,下同) |
获取网站: | 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ggzyjy.tianshui.gov.cn |
获取方法: |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9.7.26 17:00---2019.7.31 17:00登 录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jy.tianshui.gov.cn )在线报名。 申请人报名时需上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三证合一者则不需要上传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 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职 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彩色扫描件(PDF 格 式)并在线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报名结束后,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施工单位须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报送企业基本信息 并经市招标办备案后方可进行投标活动,申请人自行打印备案通过的《甘 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登记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 项目投标登记表》,在资格预审前 5 日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并装入资格 预 审申请文件 “其他材料”中。注:凡是拟参与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 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 可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办理要求及所需材料,详见天水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中心公告”栏)。投标人在线报名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发 送短信,短信内容包括:投标人、项目名称、标段/包号、户名、子账号、 开户行行号落款[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信息,如需缴纳保证金的项 目需按短信内容中的账户信息缴纳(缴纳详情请查阅天水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网站“服务之窗-服务指南”栏目);保证金是否缴纳详见招标文件。 |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 |
递交时间: | 2019年8月7日15时20分 |
递交地点: | 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 地址:秦州区成纪大道新华路2号楼2楼) |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使用金润公司的标书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下载地址:http://www.jinrunsoft.com。 | |
备 注: | 自2016年7月1日起,投标人必须提供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证书,无二维码的旧版资质证书无效。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如无法提供原件的,投标人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ggzyjy.tianshui.gov.cn )上发布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清水县房地产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安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天水市清水县 | 地 址: | 天水市秦州区福门豪景公馆B座2002室 |
邮 编: | 741000 | 邮 编: | 741000 |
联 系 人: | 高 艳 | 联 系 人: | 刘甜甜 |
电 话: | 电 话: |
2019年07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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