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广告制作安装招标公告
CI广告制作安装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一、工程概况
l、工程名称(全称):春江明月项目
2、工程地点:西双版纳景洪市勐泐大道山水云天对面
3、招标单位: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22.4万平米。
二、招标形式及范围
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通过公开 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
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春江明月项目CI制作安装。
3、招标清单:详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
1、分包单位需上传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有授权)。
2、具有本工程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
3、中建股份联采及局西南集采平台分包单位。
四、招标原则
3.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2 工程部、安全部、质量技术部、经管部、总经济师等组成招标委员会,线上评标。
五、定标原则
1、在质量、服务同等的情况下,合理低价中标;
2、在同等条件下,与我公司有过合作经历,无不良记录的投标方我方会作为优先中标的参考因素。
3、报价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3个工作日,由此产生的价格波动因素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自行承担。
六、质量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质量标准。
2、工程必须符合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的要求,材料提供材质证明、合格证等质量文件(如有)。
七、验收要求
工程质量应严格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招标文件及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八、结算及支付方式
1.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CI广告的制作、安装,甲乙双方于每月15日前完成当月乙方完成的制作、安装内容(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的数量、单价核对,并形成正式的月度结算,格式详见附表八《月度结算表》。正式月结算由甲方项目部与乙方完成,结算资料报甲方经济管理部审核备案;月度结算是甲方拨付乙方进度款的重要依据(未办理月度结算的,甲方经济管理部将不予审核通过拨付进度款),如果乙方不能按合同要求及时办理月度结算导致进度款拨付延期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月度结算累计经甲方签字盖章后为最终完工结算额。
2.月度结算中必须包括当期发生的所有CI广告制作安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范围内已有的制作项目以及合同范围内没有但已经按第二条要求完成的制作(必须有签证及验收单)等。乙方承诺最终结算时不向甲方索取未及时计入当期月度结算的任何费用。
3.付款条件:
(1).甲方根据《月度结算表》支付乙方进度款,进度款为进场三个月后支付一次,支付比例为已完产值的60%。
(2).待甲方不需乙方再提供合同范围内的CI广告制作为止时,甲乙双方办理完工结算:结算总额=甲方已确认的各月度结算之和。
(3).甲方竣工验收完毕后六个月内甲方支付乙方剩余款项。
4.付款方式:甲方可以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包括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包括电子商业承兑汇票)、银行保理、国内信用证等形式支付本合同中的任何工程款。
九、投标报名及开标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7月29日10:00
预计开标时间:2019年8月5 日17:00
十、联络信息: 联系人:潘建华联系电话:136*****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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