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局三直营南昌融创F区塔吊租赁招标公告
二局三直营南昌融创F区塔吊租赁招标公告
招 标 公告
第一条投标人的资格及要求
1.1本招标工程面向的招标人是合格机械供应企业名册中与公司合作良好、且具同类工程施工实力、劳动力协调能力强、并通过资格预审的机械供应企业;同时投标人须是认同本工程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合同的,才有资格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价。
1.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2.1投本次招标面向已经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必须在中建二局塔吊供应单位的合格名录。
1.2.2投标人应具有完成招标人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计划的能力和措施办法,并且有足够的流动资金给予支持。
1.2.3投标人应服从招标人项目经理部的安排、指挥、调配。投标人应按招标人的管理体制与要求,配置项目管理人员(用于本工程项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驻现场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证上岗(各种人员应持有效证件,否则因此造成一切社会和经济责任全部由投标人承担。),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中途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并保证及时足额兑付工人工资以及按照政府执能部门及总包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保险、实名制管理等。
1.2.4招标人月度考核时,因投标人的责任,投标人的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达不到招标人计划要求经招标人书面责令投标人限期整改,投标人仍达不到招标人要求时,招标人除按投标人投标承诺书和合同约定予以处罚外,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和更换投标人,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1.2.5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投标人项目管理人员无理取闹,拒不服从招标人,安排、指挥、调配和管理或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时,招标人项目经理部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替换不称职的项目管理人员和无证上岗人员,如不能按时替换,或达不到招标人的要求,招标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总包有权要求投标人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保持相对稳定,变动率不得大于5%。
1.2.6投标人必须确保季节性施工人员质量和数量,如果出现劳动力不足、工作质量差等问题,影响了工程质量和工期进度的,招标人和招标人项目经理部有权另行安排其他有资质的人员进行机械的操作、维修、保养、顶升、拆除等施工。另行安排的发生的费用及连带给第三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惩罚性罚款(该另行安排发生的费用及连带给第三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0.5倍)将从招标人向投标人支付的结算款中予以扣除,投标人不得有异议。
1.2.7投标人违反本招标文件第1.2.3、1.2.4、1.2.5、1.2.6条时,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退场通知书后七日内无条件退场,同时签订解除合同及退场协议,并在30日内办理完结算和相关事宜。否则,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含因投标人退场给招标人造成的工期延误损失、直接经济损失、连带第三方的经济损失和索赔)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第二条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南昌融创文旅城住宅F区
2.2工程地点:南昌市红谷滩九龙湖片区,东临赣江南大道、西临三百山路、北临南龙蟠街、南临霞埠街;
2.3建筑面积: 约146697.22m2;
2.4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2.5工程安全要求: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及死亡事故,轻伤事故率低于3‰。
2.6工程CI形象要求:CI形象合格工地。
2.7塔吊概况
塔吊型号 | 臂长 | 顶升高度(不附臂) | 臂端吊重 | 数量 | 备注 |
TC6012 | 65m | 40.5m | 1.2T | 8台 |
第三条现场情况简介
3.1工程周边环境:场地平整,较为宽阔,如有需要,投标单位应自行到施工场地现场考查。
3.2 现场机械配置:汽车泵或地泵。
3.3生产、生活区设置:招标人提供生活区宿舍、公用卫生间;床架、生活用品及伙食由投标人提供;以上为我单位统一布置的彩钢房。除此之外各投标单位如需另增加现场临设,必须报我单位审批定位、由我单位统一标准投标人自行搭设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费用。
3.4 临电:招标人只提供二级电箱;其余塔吊专用箱、三级电箱及所需电线、电缆及照明器具均由投标人提供并满足招标方管理规定。
3.5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充分现场考察,以获取需要由自己负责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劳务分包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及信息。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第四条招标要求
4.1依据施工图纸、国家及南昌市关于机械设备的有关标准规范、施工工艺等的要求,本工程承包内容包括如下内容:本工程使用的塔吊租赁、固定锚件、附臂(含埋件)、塔吊及其配件及因塔吊的安拆的机械进出场费用、出租方的管理人员的工资、奖励、津贴、保险、税金等全费用包干报价。(请各投标单位仔细审核该范围并合理报价)
第五条投标报价要求:
5.1本次招标工程合同形式采用固定单价包干合同形式。按本投标须知要求完成工作内容的机械租赁、人工工日、辅材、中小型机具、周转料具。
第六条结算与支付:
1.定义“月租赁费”包括但不仅限于:含塔吊司机及乙方其它辅助人员的工资、奖金、管理费、劳保、各种津贴、税金以及塔吊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油料费、维修费、塔吊附壁、加长杆等一切满足工程需要的材料费、运输费及安装费等所有费用。
2. 定义“进出场及安拆费”包含:运输、吊装、安装 、拆卸(投标方负责进出场运输、在施工现场的装卸车,负责塔机的安拆、顶升、附墙,包含提供安拆所需的起重设备(为完成本工程使用之塔吊所发生的所有起重机械费用均已综合在报价中),负责塔机的安装申报和检验并领取安全准用证);
3.定义“基础预埋费” 包含:运输、吊装、安装 、拆卸(固定锚栓的所有权归承租方所有);投标方负责提供基础预埋所需的固定支腿、马凳并承担费用,招标方负责塔吊基础的施工);
4.定义“租赁期限”包含:租赁期满,承租方继续使用机械,出租方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续租期内,费用标准执行合同约定。
5.结算与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第七条招标原则
7.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7.2由物资部、经济管理部、法律事务部、项目部主管人员组成招标委员会,线上评标。
第八条 定标原则
8.1在报价符合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质量、服务同等的情况下,低价中标(恶意竞标的除外);
8.2在同等条件下,与我公司有过合作经历,无不良记录的投标方我方会作为优先中标的参考因素。
8.3报价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30个工作日,由此产生的价格波动因素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自行承担。
第九条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7月26日 下午15:00整;
第十条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
联系人:孙静电话:********062
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6-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标签: 租赁 塔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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