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机电工程及加油站施工招标公告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机电工程及加油站施工招标公告

二连浩特至广州国道主干线赛汉塔拉至白音察干段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机电工程及加油站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二连浩特至广州国道主干线赛汉塔拉至白音察干段高速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赛汉塔拉至白音察干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09]299号)文件批准建设,并列入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建设计划,项目业主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国家投资、企业自筹资金及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土建工程已开工建设,现根据全线工程进展情况决定对该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机电工程及加油站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中部,锡林郭勒盟中西部和乌兰察布市中部,路线起点位于锡林郭勒盟赛汉塔拉镇西北,接已建成通车的二连浩特至赛汉塔拉一级公路终点,起点桩号K0+000,路线呈由北向南走向,途经赛汉塔拉镇、朱日和镇、新民乡、土牧尔台、乌兰哈达苏木,终点止于乌兰察布市白音察干镇,接白集高速公路起点,终点桩号K168+388.8。路线全长164.869公里。

2.2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

= 1 \* GB3 ①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内容有标志工程、标线工程、护栏工程、防眩设施工程、隔离栅工程、防抛网工程、钢结构收费大棚及加油大棚工程等。

= 2 \* GB3 ② 机电工程施工招标:内容有通信、监控和收费系统的设备采购安装和调试,收费票亭等工程。

= 3 \* GB3 ③加油站施工招标: 内容有加油站房、储油罐、管线、加油机工程。

2.3 计划工期:本项目预计开工日期:2011年5月1日,交工日期:2011年9月15日。

2.4 合同段划分:合同段划分具体见下表




类别

合同段

工程范围

主要工程内容

资质要求

标志

BZ-1

K0+000~K55+000

各种标志的制作安装(含基础)、里程标。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

BZ-2

K55+000~K118+000

BZ-3

K118+000~K168+388.8

标线

BX-1

K0+000~K84+000

道路标线、突起路标、防撞筒、减速橡胶带。

BX-2

K84+000~K168+388.8

护栏、防眩

HF-1

K0+000~K28+000

波形护栏、立柱、锚索护栏、防眩板采购及安装

HF-2

K28+000~K55+000

HF-3

K55+000~K84+000

HF-4

K84+000~K118+000

HF-5

K118+000~K142+000

HF-6

K142+000~K168+388.8

隔离栅

GL-1

K0+000~K55+000

隔离栅采购及安装、路界碑制作与安装

GL-2

K55+000~K118+000

GL-3

K118+000~K168+388.8

机电

JD

K0+000~K168+388.8

主线及赛北、赛南、朱日和、土牧尔台、乌兰哈达、白音察干收费站

全线通信、监控和收费系统的设备采购安装和调试(含收费票亭)

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

收费大棚、网架

SFP-1

收费站(赛汉主线、赛汉北、赛汉南、朱日和)钢结构大棚、服务区(锡林服务区、白银停车区)加油站网架大棚

收费棚及加油大棚制作、安装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一级及以上资质

SFP-2

收费站(土牧尔台、乌兰哈达、白音察干)钢结构大棚、服务区(长胜湾、白音淖尔)加油站网架大棚

加油站

JY

全线加油站工程

加油站房、储油罐、管线、加油机

同时具备化工石油工程二级、房建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机电工程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具备合同段划分表中要求的资质,过去五年成功地完成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不少于3项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2个合同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最多允许通过2个合同段资格预审,但最多只允许中1个标。(注:申请交通安全设施的投标人在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以BZ、BX、HF、GL四类方案进行申请,投标人可就一个类别中的两个合同段提出申请或对两个类别中的各一个合同段提出申请。资格预审通过后,招标人将组织交通安全设施标段的投标人进行对应合同段的随机抽取)。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上述关联企业申请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时,招标人只接受最先对相应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申请人。

3.5 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申请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3.6 凡在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不良行为记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08)114号]文中“类别”一栏,被记录为“行政处罚”的企业,不得申请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1年3月14日至2011年3月1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士顿酒店1202房间发售资格预审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同时还需要申请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申请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网址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5.3 申请人自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网址、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28日17时0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109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哲里木路9号

邮 编: 010051

联 系 人: 吕先生、王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saibaigaosu@126.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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