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2号线消防系统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轨道交通2号线消防系统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DFAFJL-DL-********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轨道交通2号线消防系统维保服务项目,招标人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铁2号线运营成本,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轨道交通2号线消防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2.2 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3 工程概况:轨道交通 2 号线是长春市轨道交通线网中一条贯穿主城东西的骨干线, 定位为大运量等级的线路,沿城市的传统发展轴线景阳大路、解放大路和吉林大路敷设。线路连接着长春市西部新城区、红旗街商贸区、亚泰商贸区、东部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在建的长春西客站综合交通枢纽,重点解决城市东西向的交通供需矛盾,兼顾引导城市发展的功能。

2 号线一期工程为西湖至东方广场段,线路西起长春西湖,以地下线方式沿规划道路向东北方向敷设,途经在建的长春西客站后在兴隆水库北侧转向东沿规划的景阳大路西延段敷设,过西环城路进入城市的建成区,之后沿景阳大路、解放大路、吉林大路向东敷设,穿越西环城路、 和平大街、春城大街、普阳街、建设街、人民大街、亚泰大街、东盛大街、东环城路及世纪大街等城市主干道以及京哈铁路、伊通河等重要节点,在东方广场抵达一期工程的终点。

一期工程正线全长约 20.542km (K19+803.772~K40+346.563),共设车站 18座,全部为地下站;其中换乘站 6 座,长春西站站(与规划 6 号线换乘)、解放桥站(与既有轨道交通3号线换乘)、文化广场站(与规划5 号线换乘)、解放大路站(与轨道交通1 号线换乘)、吉林大路站(与轨道交通 4 号线换乘)、东环路站(与规划 7 号线换乘)。在西湖水库南侧设西湖车辆段 1 座,占地约 35 公顷(与规划 6 号线停车场共址)。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长春市地铁2号线1期18座车站(含区间隧道、折返线、辅助线、联络线及商业接口附属设施、区间风井及变电所等)、2号线西湖车辆段内各建筑、景阳大路主变电所的消防设备设施维保服务工作。具体详见技术标准与要求。

2.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6服务目标:优质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单位(以下简称投标方)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应急大型抢修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维修保养能力。

3.2项目经理: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机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五年(2014年至今)具有类似业绩至少1项,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业绩要求:投标方近五年(2014年至今)独立承担过我国境内1个及以上类似相关业绩(需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6至2018年)无亏损,能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5信誉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因工程事故、工程质量不良记录或投标违规而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且仍处在吉林省及长春市投标禁入期内的投标方(须附信誉承诺书)。近三年内(2016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外埠企业须按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及[2018]1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办理入吉备案,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9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3.10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社会保险管理单位近一个月内出具的在本单位本地参加社会保险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29日至8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7263号枫林园小区门市37栋405室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证明文件如下: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相关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5)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1份(被授权人必须为单位在职员工,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被授权人近一个月内的社保证明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7)近三年(2016年至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8)近五年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原件(2014年至今,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9)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1份(截图查询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的期间);

(10)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本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打印页加盖公章1份及无行贿犯罪承诺函1份(网页打印页显示查询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的期间,无行贿犯罪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11)外省企业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12)信誉承诺书原件1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13)近三年内(2016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1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14)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2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8月22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7263号枫林园小区门市37栋405室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20万元。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湖中街与华庆路交汇

联系人:殷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7263号枫林园小区门市37栋405室

联系人:祝先生 电话:****-********转805

2019年7月29日


标签: 维保服务 消防系统 轨道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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