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华海投资有限公司上高县锦江府临时用电竞争性磋商第二次

上高县华海投资有限公司上高县锦江府临时用电竞争性磋商第二次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上高县锦江府临时用电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电气设备/高压输变电用变流设备

采购单位上高县华海投资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上高县公告时间2019年07月29日09:14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7月29日09:00至2019年08月02日17:30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宜春市袁州区奉新路66号枣苑小区3栋101室江西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8月09日09:00至2019年08月09日09:0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江西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8月09日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江西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左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52*****660
采购单位上高县华海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宜春市袁州区明月北路9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左先生 152*****660
代理机构名称江西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宜春市袁州区奉新路66号3栋101(枣树园枣苑小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易春 ****-******* 153*****847

  江西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上高县华海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高县锦江府临时用电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高县锦江府临时用电

项目编号:江西精信-JXHH2019-0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左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52*****66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高县华海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宜春市袁州区明月北路9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左先生 152*****66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西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易春 ****-******* 153*****847

代理机构地址: 宜春市袁州区奉新路66号3栋101(枣树园枣苑小区)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名称:上高县锦江府临时用电竞争性磋商第二次数量:1项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原件;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5.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08月09日 09: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7月29日 09:00至2019年08月0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宜春市袁州区奉新路66号枣苑小区3栋101室江西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获取文件

磋商文件售价:0.0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8月09日 09:00至2019年08月09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江西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8月09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江西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公告

江西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上高县华海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对其“上高县锦江府临时用电”进行竞争性磋商第二次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 招标编号:江西精信-JXHH2019-002 

2、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招标控制价

(万元)

技术要求

1

上高县锦江府临时用电

1

55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3、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招标

4、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特别提醒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1、如投标人是企业的(含合伙企业)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 “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三证合一”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原件(要求清晰反映有效期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委托代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诚信投标承诺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5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5、评标方法和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

6、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7、获取招标文件:拟投标人必须于2019年7月29日-2019年8月2日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至代理公司(江西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宜春市袁州区奉新路66号枣苑小区3栋101室)。

8、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整,以现金形式于开标现场递交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00)(需用信封密封装好),开标会结束后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当场退回,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签定合同后退回。

  1. 投标文件投送及开标地点:江西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10、投标文件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8月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11、中标服务费:人民币叁仟柒佰元整。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代理机构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执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委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筑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发改价格【2011】534号》收费标准的45%),及评标费(以实际发生为准)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12、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执行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必须按规定提交证明材料,原件现场核查,否则不予扣除。

若存在投标产品属于“节能、环保标志”清单内产品情形的(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环保部和财政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以及江西省公布的节能、环境标志清单目录内的产品)优先采购。

13、本项目采购人:上高县华海投资有限公司

14、招标联系人 :左先生联系电话:152*****660

15、地址:宜春市袁州区明月北路999号

16、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易春联 系 电 话: ****-******* 153*****847

地址:宜春市袁州区奉新路66号3栋101(枣树园枣苑小区)

17、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请各拟投标人密切关注。

江西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9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左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52*****660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执行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必须按规定提交证明材料,原件现场核查,否则不予扣除。

若存在投标产品属于“节能、环保标志”清单内产品情形的(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环保部和财政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以及江西省公布的节能、环境标志清单目录内的产品)优先采购。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临时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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