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质检体系建设项目拟申请采购进口设备的公示
粮食质检体系建设项目拟申请采购进口设备的公示
粮食质检体系建设项目拟申请采购进口设备的公示
采购人 | 随州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 ||
采购产品 名称 | 粮食质检体系建设项目 | 项目金额 | 130万元 |
采购明细 | 1、米饭食味计 2、精密匀浆器 3、气相色谱仪 | ||
申请进口产品的理由 | √1.中国境内无法获取高性能的设备。 □2.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 □3.其他。 | ||
政策依据 |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 | ||
采购进口设备的原因 | 随州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承担国家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评价检测和政府类公共服务检测工作,为出具真实、准确的检测数据,及满足国际化检测认证认可的检测报告,需要优先采用国家现行有效的标准及国际通用标准所必须的检测设备。 目前符合国家现行有效的标准及国际通用标准所用的进口设备在精密度、检测器、范围、耐久性、稳定性、功能集成度等设备的关键指标方面都明显优于国产设备。目前国内设备的生物样本标准库数据少,不能及时开展粮食的定性定量分析,不能满足食品安全快速分析的需要。基于上述原因,采用进口检测设备可满足食品安全风险检验项目的要求。因此,有必要添置高精尖的进口设备。 | ||
论证专家对采购进口设备的论证意见 | 采购方组织相关专家对随州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提出的进口产品进行了论证,通过认真审阅采购方提出的申请理由,专家组一致认为: 1、拟采购的进口产品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以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认定情形 ; 2、拟采购的进口产品不属于国家限制进口的产品; 3、拟采购的进口产品国内不具备生产能力,具有不可替代性; 4、为满足在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检测项目中的检验检测需要,专家组一致同意采购进口产品。 论证专家:袁伦敏、熊培华、苏明、王赤军、魏蓉 |
采购单位:随州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招标代理人:湖北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人地址:随州市左岸星城6号楼1单元3楼,联系人:杨经理
联系电话:****-*******、*******
监管部门: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联系电话:****-*******
若对专家组论证意见存在异议,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有关要求以书面形式将相关意见和依据报送本代理公司,逾期不予受理。
湖北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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