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局金信工程招标公告
工商行政管理局金信工程招标公告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信工程改造项目UPS系统电池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 期:2011年3月11日
项目编号:****-********0369
1. 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邀请合格应征人就金信工程改造项目UPS系统电池采购的供货、安装、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1)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金信工程改造项目UPS系统电池采购 数量:1批
(具体技术参数详见第六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书)
2)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2. 对应征人的资质要求:
1. 投标方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
2. 投标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 投标方如果不是投标产品的原厂商的,必须出具投标产品的原厂商签发的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4. 投标方所提供的产品原厂商在上海有常设的办事机构并有技术支持人员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3. 接到邀请的应征人可从2011年3月11日起,每天(节假日除外)9:00时至11:30,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在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长寿路285号恒达广场16楼)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国内邮购另加邮资人民币60元),售后不退。
4. 接到邀请的应征人递交应征文件时需提供应征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应征总价的2%。应征保证金应在应征有效期截止日后30天内有效。应征保证金形式为保函、不可撤消信用证、银行本票、保兑支票或汇票。
5. 所有应征文件应于2011年3月18日14:00 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上海市长寿路285号1609室),晚于应征截止时间递交的应征文件恕不接受。请应征人在应征截止时间前15分钟到达应征地点办理应征登记等相关手续。
7.本项目不设开标仪式。但应征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应进场签到,采购人将核对有关代表的身份证件并将择时组织竞争性谈判,具体时间安排将另行通知。
8.保密
1)应征人在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应先签署出具《保密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应征人无论是否应征均应履行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2)无论本次采购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应征人承诺对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内容严格保密,仅为完成本工程项目应征正当使用。同时不得将在本次应征过程中获得的关于采购人及与本工程项目相关的任何信息向第三方透露。否则采购人有权没收应征人交付的应征保证金,应征人还应赔偿对采购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以上采购、应征程序为本次竞争性谈判的法定程序。日程安排如有变更,以本公司的书面通知为准。欢迎有制造或供货能力的国内合格应征人就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内容进行应征。
采 购 人: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详细地址:上海肇嘉浜路301号
代理机构: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广场16楼
邮 编:200060
联 系 人:陆中浩 唐卫文
电 话:86-21-********
传 真:86-21-********
电子信箱: luzhonghao@gmail.com
公司名称: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200号2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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