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综合开发科技推广招标公告
农业综合开发科技推广招标公告
淇县植保植检站农业综合开发科技推广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淇县植保植检站农业综合开发科技推广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淇县招标采购中心受淇县植保植检站委托,对该单位农业综合开发科技推广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QXCG[2011] 5号
二、招标人:淇县招标采购中心(淇县红旗路西段审计局楼下)
三、项目名称及内容:淇县植保植检站农业综合开发科技推广项目
本次招标分为三个标段:A标段:烟雾机20台;B标段:2.5%烯唑醇0.2376公斤,2.5%三氟氯氰2.688吨;C标段:92%磷酸二氢钾1吨。
四 、投标范围包括:货物供应、运输、安装、售后服务等。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1年 3月18日下午15:30点
开标地点:淇县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六、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 3月 11 日至2011年 3 月 18 日下午
15:30点前(法定工作时间)。
七、供应商资质要求:
A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各项条件。
(2)具有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人民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
(3)投标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身份证、法人授权书或委托书及其他相关资料。
(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经销商要有厂家唯一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产品应具有国家认证3C和检验报告相关证书,并提供售后服务体系。
(8)所有要求原件的复印件须做入投标书中且须加盖单位(公司)公章。
(9)产品在谈判过程中提供样机(烟雾机)
B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各项条件。
(2)具有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
(3)投标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身份证、法人授权书或委托书及其他相关资料。
(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产品应具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执行标准证,并附有质量检验报告,。
(7)所有要求原件的复印件须做入投标书中且须加盖单位(公司)公章。
(8)产品在谈判过程中提供样品。
C标段:
(1)在河南省境内注册,经农业部门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提供货物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不允许代理。
(2)供应商须具有肥料生产厂房场地、成套加工设备、储藏仓库、检验设施等肥料生产条件。
(3)投标产品必须有2010年以后的经过计量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4) 投标人应提供包含投标产品安全使用在内的相关技术支持,包括产品使用说明等。
(5)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按时年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红章;
(6)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的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红章。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产品在谈判过程中提供样品。
八、投标保证金: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需按标段A标段交纳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B标段交纳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C标段交纳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开标会结束后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签定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九、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经过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十、其他未尽事宜请参阅招标文件或向招标人咨询。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联系人:殷俊生
电话:0392--*******
淇县招标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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