淋山河信用社营业办公楼重建工程招标公告

淋山河信用社营业办公楼重建工程招标公告

团风县淋山河信用社营业办公楼重建工程招标公告

1、团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团风县淋山河信用社营业办公楼重建工程已由团风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兴建。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⑴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约1200平方米,工程预计投资为160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涵盖范围。

⑵工程建设施工地点为: 团风镇淋山河。

⑶计划开工日期为2010年 11月26日,预计工期 100天(以投标工期为准)。

⑷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凡对本工程感兴趣的合格的施工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邀请参加投标。

4、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同时,具备“团风招标采购网”网员资格。可对招标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5、本工程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持有相应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或三级项目经理(含备案证书)资格。

6、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起止时间2010年10月 28日至2010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8: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团风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

7、报名须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必须是本公司建造师或项目经理)及复印件和“团风招标采购网”网员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8、资格预审申请书必须经密封后,在2010年11月 1日上午 9:00 时以前送至招标人(递交地点:团风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团风县淋山河信用社营业办公楼重建工程施工投标资格预审申请”字样。

9、迟到的申请书(以申请书送达招标人的时间为准)将被拒绝。

10、本工程正式投标人定为七家之内(含七家),如若本工程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七家的,由招标人择优选取三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剩余四家在其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抽签产生。

11、招标人将及时将申请评审结果通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2010年

11月1日下午17:00时前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12、凡资格预审合格被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招标人购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13、相关说明:(1)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20000元,在2010年 11月1日上午9:00时之前以转账形式提交,转账时请注明“团风县淋山河信用社营业办公楼重建工程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户名为:团风县综合招投标中心,账号为:****************2622,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黄冈市分行团风分理处。投标保证金只接受投标企业的基本账户转账,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只对投标企业的基本账户转账)(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0年11月1日上午9:00时,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作自动弃权处理);(2)本工程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 10%,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之前提交;(3)本工程招标代理费、公证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费用由中标单位在发中标通知书之前按有关文件的收费标准支付。

14、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 标 人(盖章):团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代理机构(盖章): 湖北天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公司办公地址:团风县崩坡路143号四楼(得胜酒店对面)

联 系 人:汪红丽 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134*****77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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