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总工会建立全省劳动关系评价体系服务类采购项目
福建省总工会建立全省劳动关系评价体系服务类采购项目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总工会
乙方:福建省华通市场研究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HL[GK]*******的福建省总工会建立全省劳动关系评价体系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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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C0805 | 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 | 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 | 1 | 项 | 国内 | 688000 | 688000 | 福建华通 | 福建华通 | 无 | ||||
合计: | 688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拾捌万捌仟元整(¥688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2019年下半年的项目成果应在2019年12月31日前提交,2020年在上半年的项目成果应在2020年6月31日前提交;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琴亭路33号;
4.3交付条件:按招标文件要求。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构建全省劳动关系评价常态化监测体系 针对我省劳动关系发展现状及特点,参考国内先进省市在劳动关系评价方面的理论和实践探索,结合福建实际,研究设计科学统一、规范可行的全省劳动关系评价监测方案,明确监测范围、对象、内容及监测成果应用范围、披露方式等,形成《福建省劳动关系评价监测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建立全省劳动关系评价监测的常态化监测机制。5.2定期监测反映全省劳动关系发展状况:5.2.1监测内容:一是以职工劳动经济权益实现情况为核心内容,包括劳动就业、工资收入、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障等;二是劳动关系运行情况,劳动合同的签订以及集体协商、民主管理制度落实,以及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情况;三是职工的基本生活状态、思想状况等;四是部分工会服务项目的实施效果。5.2.2监测方式:充分考虑我省产业结构、所有制比例、企业规模、新经济业态和各地经济发展水平、职工队伍分布等因素,在全省范围(9个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选择不少于1000家的企事业单位作为劳动关系定点监测单位,进行长期跟踪监测。监测单位情况如有变化,可个别调整。 每半年开展一次监测,全年2次;每次调查样本量不少于7000样本,其中用人单位不少于1000样本/次,劳动者不少于6000样本/次。5.2.3监测成果:建立监测数据库;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设计方案,并在每次调查结束按要求形成调研总报告以及各分项报告。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合同约定完成所有事项并经甲方审核合格。。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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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20 | 合同签订后约定的期限内支付订金。 | |
2 | 30 | 第一次检测调查结束并提交调查成果 | |
3 | 30 | 第二次检测调查结束并提交调查成果 | |
4 | 20 | 顺利完成全部服务并通过最终验收后。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项目结束。
10、违约责任
10.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提供项目成果或逾期完成修改、补充的,每延误1日,应按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误提交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并返还甲方已支付的项目经费,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负责赔偿。10.2乙方提交的项目成果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并返还甲方已支付的项目经费,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负责赔偿。10.3乙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负责赔偿。a、乙方转让、转包或分包本合同项目的;b、乙方在履行过程中单方解除、终止本合同的。10.4未遇有不可抗力因素,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中途终止本合同,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本项目所有研究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评价指标体系、调查问卷、调查数据、调查报告)的著作权归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任何时间以任何理由主张著作权的所有权;同时,乙方不得将本项目所有成果用于本项目之外的其他用途或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14.2乙方指定本项目经理为徐积章,项目助理为周成旺、林颖,研究人员胡小军、陈洪泉、翁尾丽、陈姬,执行总监张文鸿,质控负责人林燕。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 福建省总工会 | 乙方: | 福建省华通市场研究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琴亭路33号 | 住所: | 福州市中山路23号商业大厦11层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周成旺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林颖 | |
联系方法: | ********4270 | 联系方法: | 186*****253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福州市工行鼓楼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40*****090******** |
签订地点: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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