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翔大道(金丰路至五一河段)升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南翔大道(金丰路至五一河段)升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1、大丰市南翔大道(金丰路至五一河段)升级改造工程已经相关部分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大丰市南翔大道(金丰路至五一河段)升级改造工程

2.2工程地点:大丰市南翔大道

2.3要求工期:20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相关工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发包模式:BT(建设—移交)

2.6本项目计划开竣工时间:2011年4月1日至2011年10月20日

2.7标段划分: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
项目名称
招标范围
投资额(万元)

1
大丰市南翔大道(金丰路至五一河段)升级改造工程
长4500米,宽57.5米

(施工内容按建设单位提供的图纸确定)
8000

3、投标人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贰级及以上且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贰级及以上且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2)项目经理资质和要求: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项目经理具有 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且目前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3)企业开标截止时间前连续7日内银行帐户余额不低于2500万元。

(4)投标人应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投融资能力:

①本招标项目融资款2000万元,中标人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指定帐户缴纳, 否则视为该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

②中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名义提交融资款,融资款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中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融资款无效。

③融资款返还期限:融资款自到帐之日起第13个月返还本金的30%,并支付该部分本金的利息;第25个月返还本金的30%,并支付该部分本金的利息;第37个月返还本金的40%,并支付该部分本金的利息。招标人支付给中标人的融资额利息的利率等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

④履约保证金:合同协议书签署前,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指定账户提交50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后15日全额无息退还。

(5)投标人须具有200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本项所指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价款不低于6000万元的城市道路工程施工业绩,投标人须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供的类似业绩工程必须是经过项目所在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备案的工程。

  (6)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或挂靠单位资质参与投标。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资格后审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授权委托书;(2)资质证书(副本);(3)营业执照(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相应类别);(6)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7)项目经理居民身份证;(8)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及项目部组成人员2010年7月—12月份的当地劳动部门出具的本单位职工劳动保险缴费证明;(9)投标企业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10)开标时投标单位须出具企业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连续7日内银行帐户余额不低于2500万元的存款证明;(11)投标企业2008年1月1日以来(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价在6000万元以上道路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等);(12)投标企业近三年(2007、2008、2009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年度会计报表。

5、本工程采用BT项目承发包管理模式。回购方式、时间及回购基数:最终按政府审计部门审定的工程造价(不含征地、拆迁费用)作为投资人的回购基数;回购期限为三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始回购,验收合格后当年回购款为工程合同价款的30%,第二年回购款为工程结算总价的30%,第三年结清余款。(工程结算总价最终按审计部门审定的工程总价为准)

6、请投标申请人于2011年3月11日至2011年3月17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6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丰市区幸福东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本工程采用 费率 招标,评标办法为: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 评标法。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丰市城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倪青霞 联系电话:********5726

联系地址:大丰市健康东路82号

招标代理公司: 盐城建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波 联系电话:159*****902

联系地址:大丰市人民公园综合楼四楼(大中镇幼儿园对面)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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