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老年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尤溪县老年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三明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中共尤溪县委老干部局

乙方:三明紫阳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426]KJ[GK]*******的尤溪县老年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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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1-1C1204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5国内360000*******//
合计:*******.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捌拾万元整(¥*******.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服务期限为:五年;合同签订之日起满五年止;

4.2交付地点: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城关镇环城路60号(馨怡大厦);

4.3交付条件:在服务期限内按服务要求提供招标方所需的相关物业管理服务。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物业名称:尤溪县老年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物业管理服务(以下简称本物业) 物业类型:办公楼 坐落位置:尤溪县城关镇上水南环城路60号(馨怡大厦) 建筑面积(有偿服务面积): 14931 平方米 占地面积:3787.4平方米.第二条物业管理范围 乙方所接受的物业管理范围是物业建筑产权标注及周边区域、设施设备等资产在内的管理服务,不涉及资产的所有权。 (一)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地下室等。 2.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停车场、花圃等。 3.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会议室等。 (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 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央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等。 (三)公共秩序的管理: 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等。 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使用人的人身与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乙方与业主、使用人另行签订合同的除外。 (四)公共绿地的养护和管理: 包括:确保绿化区域无烟头、纸屑等废弃物,定期浇水、施肥、治虫、修剪等。 (五)公共环境管理: 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等。 (六)其他约定: 包括:小件物品搬移及突击性、临时性任务,服从甲方于本单位相关的其他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实施。。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第三条日常管理服务职责和要求 (一)建筑物管理:做好建筑物的检查和维修保养工作,使建筑物公共部位处于完好状态,防止各种对建筑物侵蚀、损害行为的发生。 日常养护、维修是指为保持本项目原有完好等和正常使用,进行日常养护和及时修复及小损小坏等日常维护管理。具体为:1.定期进行物业管理场所的安全普查,保证管理场所完好。2.爱护管理范围内的设施、设备,未经业主单位同意不得对管理区的结构、设施、设备等进行改(移)动。3.及时完成管理场所零星维修任务,维修合格率100%,一般维修任务在接报后不超过2小时完成。 (二)设备设施管理:按照各设备设施的使用维护规范,做好日常养护工作。负责设备设施的日常操作以及照明、给排水等日常维修工作。具体为: 1.智能化系统管理:智能化系统设备管理采用对外委托管理的方式,承包给专业的智能化公司进行专业化的运行管理。 2.给排水设备运行维护:给排水设施运行维护是指为保证管理范围内的给排水设施的正常运行使用所进行的日常养护维修。包括: (1)实行日常检查巡视制度,定期维护保养,保证给排水系统正常使用; (2)建立正常供水管理制度,保证市政供水的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 (3)加强巡查,防止跑、冒、滴、漏,保证设施完好; (4)建立对场所内卫生间的日常检查巡视制度,保证室内外排水系统通畅; (5)设施出现故障时,维修人员应在接到报修后半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合格率100%,一般维修任务在接报后不超过2小时完成。3.供电设备管理维护:供电设备管理维护是指为保证场内供电系统正常运行,对供电设备的日常管理和养护维修。应做到: (1)供电运行和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加强日常维护检修,确保供电系统运行正常; (3)设备故障时,维修人员应在接到报修后半小时内到达现场,设备维修合格率达到100%,一般维修任务在接报后不超过2小时完成。 (4)制定用电设备定期维保计划,并组织实施; (5)严格执行用电安全操作规范,确保用电安全; (6)应及时更换或维修公共场所损坏的全部日光灯、节能灯、射灯、消防疏散指示灯、出口通道指示灯等灯具。 (三)公共秩序管理:物业区域内24小时全天候公共秩序管理,包括门禁巡查、中央监控和突发事件处理等。具体为: 安全保卫、消防及公共秩序管理是指为保证管理区域内安全和正常工作秩序,借助智能化安防系统(安防系统、消控系统、巡更系统、门禁系统以及闭路监控系统),形成有机联动,提供24小时实时不间断监控,做好安全保卫、秩序维护、防火防盗以及意外事件处置工作,做好车辆、道路及环境秩序管理等。包括: 1.对来访人员进行秩序维护,确保人员出入、物资管理安全、有序;对可疑人员及时盘查询问,如遇到蓄意闹事人员,应引导劝阻,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接待、处理。 2.物资进出管理有序,制定相应《物资搬运管理制度》,遇大宗货物搬运时,应提前与甲方沟通,预约搬运时间、线路,严禁使用超高、超重的大型设备进行搬运物资,提醒搬运时使用软质布料包扎物资,避免对地面、墙面的碰撞损伤;物资外出一律实行放行管理制度,须与相关业主确认后方可放行。 3.在各大厅设立保安岗,以巡逻岗辅助,形成联动,在主要进出口(停车场、消防控制室)应设置24小时值班,达到人机结合的安防效果,在夜间及节假日期间对已安装监控、门禁系统的区域进行不定期巡查,对无设防的区域加大巡查力度,确保安全; 4.维序人员对辖区进行不间断、交叉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在辖区内公共场所堆放杂物、垃圾等,及时制止损坏公共物品的行为,并随时检查门禁设备及消防设施的完好情况,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责任部门反馈,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 5.针对重要安防、消防设施、设备的运行,须指定专职人员负责管理,每天对设施、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检查、记录,对存在或潜在可能危及安全运行的问题及时通知专业工程师进行处理或制定应急处理预案; 6.制定详细可行的年度、季度及每月的维保计划和点检计划,对维保单位的工作做好监督、考核工作,避免维保工作的遗漏或不到位; 7.定期对安全监控系统、消防系统进行检修、维护、保养,实行24小时值班监控,填写设备运行、检修记录并按规定进行分类保存; 8.建立义务消防队,进行专业培训和日常训练,制定对易燃易爆品的管理规定,定期在辖区内进行消防安全宣传和消防知识培训,制定火警火灾处理标准作业程序,保证消防疏散标志醒目、齐全、完好、消防通道畅通; 9.设立机动应急分队,并制定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完善责任制; 10.维序人员需定期训练及不定期消防训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的安全应急演练; (四)公共环境管理: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等。具体为: 卫生保洁是指为公共区域的环境清洁而进行的日常管理工作(详见附件),公共区域是指除业户办公室、会议室、功能室等以外的物业管理区域。 包括: 1.物业管理区域、老年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主出入口、车库及通道、前后广场等的保洁工作; 2.负责垃圾的收集,做到日产日清; 3.负责室外道路公共设施保洁、沙井管沟等公共设施畅通; 4.负责大厅、通道、卫生间等的即时保洁工作; 5.及时清理建筑物表面(内外墙、顶棚,不含玻璃幕墙)及内部悬挂、堆放的杂物; 6.负责定期清掏化粪池; 7.定时清理化粪池卫生并及时疏通污水管道的堵塞。 (五)交通秩序维护:物业区域内各类车辆进出交通引导与车辆正常的停放秩序。具体为: 1.停车场管理负一层为退休干部及办事群众的使用,负二层为本项目办公人员停放。 2.做好停车场的安全保卫工作,注意防火、防盗、防事故。 3.停车场做到环境秩序良好,道路通畅,车辆停放有序,人车分流。 (六)物业档案资料管理:专人、规范地保管好甲方提供的本项目的资料;物业档案资料查询方便,不对无关人员泄露;日常来访登记造册、维护检查记录应及时存档,在委托合同期内应随时可查询,具有可追溯性,出现异常时,记录清晰、责任明确。 (七)消防防灾管理: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做好消防监控值班和巡查,注意发现火灾隐患,按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预案演练,一旦发生火灾配合消防部门扑救。 (八)能源管理:定期做好对电、水能耗的统计工作,在甲方的指导下努力开展节能工作,制定节能措施并不断挖掘潜力,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九)其他后勤保障服务:根据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小件物品搬移等服务及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的突击性、临时性任务。第五条管理服务的质量标准 乙方应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对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达到乙方提供本项目管理服务方案中具体表明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详见附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第六条管理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费用标准 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每月物业管理服务费为人民币:30000元,每年总价为人民币 360000 元,五年中标总价为人民币 ******* 元(大写人民币:壹佰捌拾万元整),上述费用包含作业人员工资(含“五险一金”及雇主责任险);作业人员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清扫保洁工具配备费用、服装费;管理费及设备折旧费;清运费;利税等一切费用。 (二)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物业管理服务费按月支付,甲方在乙方提供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的次月的25日前结算上月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以此类推,领款前,乙方应开具相应等额税务发票。 (三)其它相关费用 1.服装器材装备费、办公及用品费、保洁用具耗材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2.各系统设备、水电的更换维修材料由甲方承担。 3.特约服务费:甲方委托乙方接受为其提供本合同约定之外的包括玻璃幕墙清洗、电梯维保等特约服务,其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4.甲方需提供乙方有偿服务工作区域内工作期间的水电使用。 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如遇政府政策性调价、最低工资和社会保险费基数调整、增设缴费项目、物价指数上升等因素导致物业管理服务成本显著上升,甲乙双方可通过协商一致,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对物业管理服务费作出相应调整。。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一)考核内容:甲方将对乙方实施的物业管理服务进行考核,具体内容详《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及考核评分表》 (二)考核方式:采取年度考核方式。(三)处罚标准:由甲方相关人员进行不定期检查,每发现服务标准中一处问题,按考核表的分值进行扣分,累计扣分为百分制扣完为止,具体为:甲方每年对乙方所负责本项目进行考核评分,考核评分为百分制;考核分值必须在85分以上(含85分),若年度考核分值低于85分,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后续合同。。

9、合同有效期

第四条管理服务期限 1.本次合同期限为:五年;2019年8月10日至2024年8月09日止。。

10、违约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若无故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没收尚未支付予乙方的所有物业管理费用。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但未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整改,乙方达到管理服务质量标准后,甲方应支付相应的管理服务费用;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按实赔偿。 (三)甲方违反合同,不按照约定交纳物业服务服务费的,乙方可以依照合同约定收取滞纳金,每日收取的滞纳金标准是甲方应交纳额的千分之一。 (四)本合同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尤溪县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解决,若仲裁不予受理或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到尤溪县人民法院起诉。。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审定乙方编制的管理服务方案、人员编制、费用预算。2.甲方有权对乙方服务行为和管理服务的质量进行监督,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管理服务有权建议整改,对不称职人员可以要求乙方更换。3.甲方为乙方的管理服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所必需的相关资料,包括办公用房、设备工具库房、员工更衣及休息场所等设施和涉及本物业管理服务所需的验收图纸、资料等。为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提供相应的协助和配合。4.按合同约定的费用及支付方式,按时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5.按法律规定或经双方商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并遵守甲方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2.乙方须配合甲方、施工方对本物业的所有管道、线路、设备及各项系统设施的对接工作,并全面熟悉掌握各系统运行。3.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安全防范、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4.保证从事本物业管理项目的人员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和应有的素质要求。如需调整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应事先通报甲方,对甲方提出认为不适合的在岗人员,乙方应作出相应调整。5.对管理服务涉及的专业性、技术性要求较高的工作内容,可另行委托第三方承担,但应及时报甲方备案。委托的工作内容仅限于分项内容,整体管理服务项目不得转让给第三方。6.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物业管理总结报告。在约定时间内向甲方移交房屋、物料、设备、工具、档案和图纸资料;所有移交的内容都应有清单并由双方签收;全部手续完成后签署物业移交确认书。7.按法律规定或经双方商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第十条其他约定(一)乙方应按照方案要求配置人员。至少需配备普通岗位:保安3名(含消防控制室人员),保洁人员5名(含机动岗位1名);管理岗位:物业项目负责人1名;特殊岗位2名:设备维修(含水电)人员1名(兼),智能化人员1名(兼),特殊岗位需持证上岗。乙方人员要统一着装上岗,费用乙方提供。乙方人员进场时,须将本项目的管理服务人员配置情况及相应证书资料向甲方备案。 (二)乙方人员在值班或上班时间手机要保持畅通,必须完成值班工作时间内所指派的工作。安保人员上班前需提前做好出入口门道、公共照明等的开启工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下班前需巡查一遍,待所有工作人员工作结束后,关闭相关设施设备,发现长明灯、跑冒漏滴水管要及时提醒和处理,未关的空调、照明、办公室门、窗等应于关闭。(三)乙方应制定安全责任及规章制度,做好工作人员、工作值班员时间安排表,做好每日工作、值班记录、运行记录,检修记录,保养记录,监控记录等。(四)乙方应与相邻的各物业公司相互配合,建立伙伴关系。如发生相互影响或牵连的所有(如消防、化粪池、水、公共区域卫生等)事宜,需自行配合协调,在此过程中如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乙方未能及时协调与处理相关问题,影响甲方所属物业管护,影响甲方正常工作运行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上述情况每发生一次,扣减乙方当月的物业服务费用的1%,当月累计发生三次(含),甲方有权扣除当月全部物业管理费用。如连续两个月因上述情况被扣除当月全部物业管理费用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五)乙方应按法律法规规定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办理雇主责任险,若发生工伤、安全事故或意外事故,所有责任、费用由乙方负责。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中共尤溪县委老干部局乙方:三明紫阳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尤溪县城关镇厦岗街4号楼住所: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大儒名城21号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张世巧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联系方法:188*****439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尤溪支行
账号:账号:100 889 1111 7001 0001


签订地点:三明尤溪



签订日期:2019年07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活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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