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大新镇新凯村经济合作社、张家港市大新镇长丰村经济合作社、张家港市大新镇中山村经济合作社、张家港市大新镇桥头村经济合作社、张家港市大新镇龙潭村经济合作社关于大新镇村级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张家港市大新镇新凯村经济合作社、张家港市大新镇长丰村经济合作社、张家港市大新镇中山村经济合作社、张家港市大新镇桥头村经济合作社、张家港市大新镇龙潭村经济合作社关于大新镇村级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张家港市大新镇新凯村经济合作社、张家港市大新镇长丰村经济合作社、张家港市大新镇中山村经济合作社、张家港市大新镇桥头村经济合作社、张家港市大新镇龙潭村经济合作社关于大新镇村级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张家港市大新镇新凯村经济合作社、张家港市大新镇长丰村经济合作社、张家港市大新镇中山村经济合作社、张家港市大新镇桥头村经济合作社、张家港市大新镇龙潭村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大新镇村级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标段名称:大新镇村级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外包服务项目
标段编号:HYZC2019-G-0726-3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约84家企业,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项目需求”
2、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3 、服务地点:大新镇大新村
4、采购预算:14.9940万元
5、本项目共分三个标段,本标段为第三标段,符合要求的同一个投标单位可以同时参加3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在苏州或张家港市应急管理局登记备案,且在张家港有固定办公场所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中介机构;
2、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则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若授权代表报名的,则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四、招标项目信息
采购信息在“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公告期限及报名时间:2019年7月29日9:30起至2019年8月2日17:00时(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7月29日9:30起至2019年8月2日17:00时(节假日除外)。
本项目需现场报名。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至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完成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工本费为300元/份,报名时以现金形式缴纳,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且仅作为本次采购使用。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张家港市杨舍镇国泰北路15号(国泰北路与振兴路红绿灯交界)四楼招标代理部)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提供登记备案证明和办公公共场所相关证明文件(自有产权的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和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
3)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则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授权代表报名的,则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请各报名供应商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如有伪造或虚报,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供应商的报名或投标资格。
五、答疑
答疑截止时间:2019年 8月3日17:00时前
疑问提出的方式:以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至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传真:****-********; 电话:****-********。
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告知方式:书面或电子邮件发送给各投标人。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或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告知方式:采用在 “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的方式告知。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9年8月8日8:40~9:00时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8月8日9:00时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张家港市大新镇政务服务中心(邻里中心)三楼大会议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刘嘉琪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9年8月8日9:00时整
开标地点:张家港市大新镇政务服务中心(邻里中心)三楼大会议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刘嘉琪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张家港市国泰北路15号(振兴路与国泰北路红绿灯交界处)
联系人:刘嘉琪联系电话: ****-******** 180*****587
采购单位地址:张家港市大新镇
采购单位联系人:施铭 联系电话:159*****593
九、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
十、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 人民币贰仟玖佰元(2900元)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现金支票不要写抬头。不接受转账、转账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投标保证金,投递无效。
十一、只有在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现场报名通过并成功交纳保证金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十二、请贵单位领取本次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7月 2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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