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港航管理处船舶油污水回收处理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的询价公告告

海盐县港航管理处船舶油污水回收处理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的询价公告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浙江省海盐县港航管理处委托,就海盐县港航管理处船舶油污水回收处理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杭建工JX[2019]D240-1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1

海盐县港航管理处船舶油污水回收处理服务采购项目

10

5

具体数量按实结算,详见采购需求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六.供应商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期限:2019年7月27日至2019年7月31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购,每本300元,售后不退

七.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8月1日9时00分

八. 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银都科技大厦8楼801室

九.询价时间:2019年8月1日9时00分

十.询价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银都科技大厦8楼801室

十一.询价保证金:不收取

十二.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组织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十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浙江省海盐县港航管理处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银都科技大厦8楼

联系人:沈雪琴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处理 回收 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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