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南中烟工业公司长沙卷烟厂的联合工房二期工程室内装饰装修项目已由国烟计[2001]488号文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室内精装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2.1 招标范围:湖南中烟工业公司长沙卷烟厂联合工房二期室内精装修工程。
2.2 工程建设地点:湖南中烟工业公司长沙卷烟厂内。
2.3 工期要求:暂定4个月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与标准》合格及以上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人申请人资质条件要求:
4.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两年经中介机构审计合格的财务报表;
4.2满足以下资质要求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建筑装饰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企业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项目经理资质、业绩要求:相关专业壹级资质,项目经理有类似工程经验并在近三年内获得过省优质工程奖及以上奖项的业绩。且具备“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B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作经历在五年以上,近三年项目经理本人有一个及以上类似项目施工经验。项目经理担任过装饰装修单项工程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或以上工程的施工任务。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投标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说明:
6.1 报名时间:2007年4月4日至2007年4月13日(不含公休日、节假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
6.2 报名地点: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四楼403室。
6.3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
6.4 报名时要求提供单位报名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介绍信需为本公告发布后开具的,此前开具无效,介绍信接受单位为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7、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行应清楚地注明“湖南中烟工业公司长沙卷烟厂联合工房二期工程室内精装修项目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8、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2007年4 月17 日下午3:00时(北京时间)以前送至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五楼三评标室。
9、招标人定于2007年4 月17日下午3:00时(北京时间)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对资格预审申请人进行资质(原件)验证。申请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资质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以上原件要求能体现年检情况)和项目经理近三年类似业绩的合同原件以及申请人近三年类似业绩的合同原件。如果以上原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则必须提供年检(或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招标人拒绝接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质要求的资格预审申请书。
10、经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将被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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