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局楼门牌地名标志招标公告
规划局楼门牌地名标志招标公告
天津市规划局楼门牌地名标志供应商项目征求意见函
致有关供应商:
受采购人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对天津市规划局楼门牌地名标志供应商项目实施政府采购(详细技术需求见附件——项目需求书)。
为了保证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政府采购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现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16日,本中心将对各方提出的意见进行汇总,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技术需求。
本中心将以调整后的项目需求实施本项目采购。
请您尽快将贵单位反馈意见加盖公章送至我中心,非常感谢您的参与。
联系电话:***-********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天津市规划局楼门牌地名标志供应商项目需求书的反馈意见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天津市规划局楼门牌地名标志供应商项目需求书,现反馈意见如下:
□ 技术需求书无任何倾向性内容
□ 技术需求书存在部分倾向性内容,建议进行修改(详见附件)
天津市规划局楼门牌地名标志制作设置
需求书
一、生产企业资质
1、在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本次政府采购不接纳联合体投标。
二、标牌产品质量需求
1、楼、门牌标牌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2、在规定的年限内,因标牌产品质量出现问题的由厂家免费负责更换:
(1)铝塑板材质的产品出现版面起鼓、起泡;背景色及字体、号码颜色出现褪色;
(2)搪瓷材质的产品因产品质量、或安装质量出现掉瓷、缺瓷;
(3)人为因素除外。
三、标牌安装质量需求
1、确保地名标牌的安装质量,如因安装质量问题(包括地名标牌产品质量问题)致使地名标牌脱落而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一律由生产厂家负责。
2、应确保地名标牌在建设项目竣工前及时安装到位。
四、标牌维护质量需求
1、对已安装的地名标牌凡出现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的,自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并在一周内重新安装到位。
2、中标企业应具有有效的巡查机制,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五、标牌产品价格需求
中标企业均需提供两种价格,即政府采购价格和市场价格。政府采购价格主要是用于各区(县)地名主管部门采购地名标牌的价格;市场价格主要是用于各区(县)由建设单位出资采购地名标牌的价格。市场价格原则上不得高于政府采购价格的30%。其价格应包括:制作价、安装价和维护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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