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中学食堂大宗物品招标公告
第二中学食堂大宗物品招标公告
根据《平阳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办法(试行)》、平阳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平阳县中小学食堂大宗物品采购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平阳县第二中学对学校食堂大宗物品进行公开采购,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合格供应厂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单位
平阳县第二中学,供应用餐单位为平阳二中食堂,用餐人数约有1350人。
二、招标项目名称
1.大米;2.食用油; 3.调味副食品;4.猪肉;5.冷冻品。
投标项目详细要求见标书。
三、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现场投递投标文件,当场开标。
评标工作及办法:采用明标暗投方法
(1)评标下浮率D=A×K+B×(1-K)。 A——有效投标下浮率平均值;B——为标底下浮率,由招标单位代表于开标前现场(临时)随机抽取,底标下浮率数字:K——投标平均下浮率权数,由招标单位代表于开标前在40%、50%、60%三个数字中临时随机抽取。
(2)取标办法。以投标下浮率绝对值最靠近评标下浮率D的单位作为中标单位,下浮率绝对值第二靠近评标下浮率D的单位作为中标候选单位。
如报名单位数不符合招投标要求的项目,将采用邀请议标、询价协议方式进行招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投标人报名须知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报名时必须是供应商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参加,不得委托他人。
3.供应商须持有《营业执照》或《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及《税务登记证》,其中证件限必须一年以上,并按时参加年检。
4.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无食品卫生及食品安全不良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5.报价产品须符合国家法定要求,具有合法、有效的产品合格证及检验报告,投(中)标产品的米、油、面等必须有合法有效的企业生产许可标准(即QS认证)。
6.供应商必须有相应生产或供货能力、配送能力、仓储能力,且信誉良好。
7.供应商对中标标的物资经营不得转包,若有举报并核实存在转包行为的,取消中标资格,并罚没履约保证金。
五、招标文件的发布
1.时间:2019年7月29日至2019年8月2日
2.地点:平阳县第二中学总务处(二)
3.投标供应商报名时应出示资质要求材料资料。
4.投标报名2019年8月11-14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2019年8月14日下午17:00前截止报名。
5.报名地点:平阳县第二中学总务处(二)
6.开标时间:2019年8月15日 上午:9:00
7.开标地点:平阳县第二中学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六、投标保证金
报名时,同时交纳投标保证金(每个项目1000元)。未中标者,在公布结果后五个工作日内持收款凭证到平阳二中财会室退还保证金(不计息)。凡在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有串标、围标、弃标行为的,取消其投标资格,罚没投标保证金;或中标而不按时签订供货协议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罚没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交纳日期:2019年 08月15日 上午:8:50之前
七、合同签订
1.合同执行时间:本次供货的合同起始时间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08月31日)。
2.履约保证金:中标者在公示后三个工作日内与学校签订供货协议,并向学校交纳履约保证金5000元(投标保证金转换计入)并对所中标物资加以保险,提供保险单据。中标单位在合同期满后,没有违约的履约押金予以退还(不计息);如中标者不按协议履约,学校有权取消其供应资格,并终止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采购机构名称:平阳县第二中学
机构地点:平阳县水头镇东川中路38号
联 系 人: 许老师 温老师
联系电话:135*****287 135*****002
平阳县第二中学
2019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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