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碾坝镇人民政府采购垃圾清运车辆及移动式垃圾箱项目(二次发布)
康县碾坝镇人民政府采购垃圾清运车辆及移动式垃圾箱项目(二次发布)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康县碾坝镇人民政府采购垃圾清运车辆及移动式垃圾箱项目 | ||
品目 | 货物 | ||
采购单位 | 康县碾坝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康县 | 公告时间 | 2019年07月29日17:15 |
报名时间 | 2019年07月30日00:00至2019年08月01日00:00 | ||
报名地点 | 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陇南分公司(陇南市武都区东江七号路商业步行街D区)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8月02日10:00 | ||
预算金额 | ¥12.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雷军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康县碾坝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康县碾坝镇田坝村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676 | ||
代理机构名称 | 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玩月楼巷1号5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0 |
康县碾坝镇人民政府采购垃圾清运车辆及移动式垃圾箱项目(二次发布)
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康县碾坝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康县碾坝镇人民政府采购垃圾清运车辆及移动式垃圾箱项目以询价采购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文件编号:GSJY-ZC*******
二、采购内容:垃圾清运车辆1辆,移动式垃圾箱7个,总预算金额:12万元;(具体要求及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企业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壹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2019年7月30日至2019年8月1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在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陇南分公司(陇南市武都区东江七号路商业步行街D区)公开发售。
五、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2019年8月2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六、递交询价响应文件地点及询价地点:陇南市武都区东江七号路商业步行街D区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康县碾坝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雷军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康县采购办
联系人:张继慧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陇南市武都区东江镇七号路商业步行街D八301
联系人:陈欣联系电话:152*****336
传真:****-*******
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7月2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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