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老年养护院建设工程项目补遗书(第1号)
兴安盟老年养护院建设工程项目补遗书(第1号)
致: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现发出第1号补遗书对本项目相关事宜进行补充说明: 1、项目名称:兴安盟老年养护院建设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兴公资交易【2019】建设(公开)0052号 3、说明事宜: ①、本项目于2019年07月08日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招标公告,原定于2019年07月31日上午09:00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四开标室开标,但因本项目招标内容有变更,于2019年07月23日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本项目终止公告。在此期间成功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企业,将在原定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2019年07月31日上午09:00)后原路退还投标保证金,请投标单位注意查收。 ②、2019年07月24日我单位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新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由于此次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保证金账户与2019年07月08日发布的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账户不一致,故投标单位应以2019年07月24日发布的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保证金账户为准,并需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投标人需重新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业务管理中“电子保函”模块上传所出具的有效的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③、原2019年07月08日至2019年07月15日报名成功的投标人,若将继续参加本项目投标,则在2019年07月24日至2019年07月31日发布的招标公告报名时,无须重新缴纳报名手续费,无需重新报名,可直接下载新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 注意:本项目最终以2019年07月24日至2019年07月31日投标报名时发布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④、若投标单位在2019年07月08日至2019年07月15日报名成功,同时缴纳报名手续费,但是在2019年07月24日至2019年07月31日发布的招标公告后,决定放弃本次投标,则在本项目招标结束后各投标人可按原《招标公告》列明的联系方式与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联系,办理返还报名手续费及相关事宜。 各投标人应密切关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与本项目相关的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本补遗书是关于本项目的重要补充说明,请各投标单位认证阅读,若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招 标 人:兴安盟社会福利院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5*****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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