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锡山城市公园PPP项目(二次)资格预审公告

通城县锡山城市公园PPP项目(二次)资格预审公告

  1. 资格预审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通城县锡山城市公园PPP项目(二次)(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实施方案已经过通城县人民政府隽政函[2017]64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授权主体为通城县城市管理执法局,项目实施机构为通城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以下简称采购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通城县锡山城市公园PPP项目(二次)项目编号:HBSTCFCG-2019-005

2.2采购方式:资格预审。

2.3项目概况:锡山位于通城县城南1.5公里,该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19100m2(328.65亩)。项目拟对景区现有道路、建筑物进行改造提升;对石门开、木鱼湖、钟秀泉、银泉禅寺、瀑布、竹林等景点进行景观美化;新建拓展运动区、草坪露营区、游乐中心、李自成博物馆、四季花海、山顶广场、玻璃栈道等项目;建设景区入口、游客服务中心、生态停车场、旅游公厕等旅游服务设施;建设种植灌溉、景观照明、给排水、供电、绿化、消防等景区基础设施。

2.4运营维护内容:为项目建成后所有设施、资产的日常管理和运营维护。

2.5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3.采购需求

3.1 项目合作期限:15年( 其中:建设期2年, 运营维护期13年)

3.2 投资估算:29712.001万元。

3.3 回报机制:项目拟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项目的收益来源为城市公园经营性收入和可行性缺口补助,可行性缺口补助纳入政府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经营收入包括但不仅限于门票收入、商业设施出租收入、观光旅游车收费以及锡山别院收入等。

3.4 工程质量目标:施工工程达到国家相关验收标准合格及以上标准。

3.5 运作模式: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中选社会投资人,采取 DBFOT运作方式,由中选社会资本与政府出资代表人(通城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负责本项目的设计、融资、建造、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合作期满后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无偿移交给政府。中选社会资本与通城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合资设立项目公司,注册地点应为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项目公司资本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 20%(总投资估算为 29712.00 万元),项目资本金 5942.40 万元,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方的出资比例为 1:9。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4.2 具有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应包含园林绿化等类似经营内容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4.3 建设期项目经理(建造师)应具有该项目相应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且明确承诺中标后只承担本项目工作。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4截止资格预审报名截止日近三年内至少有一单园林绿化或园林景观等类似的PPP项目业绩,项目投资额不低于2亿元,投标人系PPP项目投资人(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项目PPP合同)。

4.5财务状况:申请人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率连续两年不高于85%(以经审计的2017年和2018年财务报告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4.6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2017-2018年每年年度财务报表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净资产连续两年均不低于4000万元人民币。(以经审计的2017年和2018年年度财务报告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本项条件)。

4.7 申请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严重违法记录,没有政府采购投标失信行为或因在参与政府采购投标有失信行为而被行政处罚的;

4.8 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9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4.10 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10.1 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10.2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如有要求);

4.10.3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10.4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主投资方,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 家数,应体现融资、建设、运营优势;

4.10.5 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4.10.6 联合体成员资格要求:申请人资格要求同步 ;

4.10.7 其它要求:申请人拟为本项目派驻的主要负责人在资格预审当天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场参加。。

5. 资格预审方法

5.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5.2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如限定,数量为/ 。限定的方法和标准:财务指标/业绩经验/技术实力等。

6. 政府采购政策

6.1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6.2 如有外方社会资本方的,对本国社会资本的优惠措施及幅度:/

6.3 外方社会资本采购我国生产的货物和服务要求:/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窗体顶端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http://27.24.215.70/xnweb/bzzx/)。

6.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9年7月29日至2019 年8月5 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通城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7.24.215.70:9004/tcweb/,下同)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通城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7.1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和格式的要求详见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7.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98 21 900 分。

7.3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通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城县银山广场旁,便民服务大厅5楼)

7.4逾期提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受。

8.公告媒介

窗体顶端

资格预审公告、澄清、更正、通知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通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9.1 采 购 人:通城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联 系 人:郑主任

电 话:133*****789

9.2代理机构:湖北省宏博策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东亭路五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3*****062

邮 箱:********94@qq.com

资格预审公告附件1:

附表1-1资格审查要求(资质)


项目

要求

备注

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应包含园林绿化等类似经营内容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注:1、独立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上述全部资质要求。

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上表要求。

3、不承担联合体协议中相关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关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进行资格审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附表1-2资格审查要求(业绩)


项目

业绩要求

备注

业 绩

截止资格预审报名截止日近三年内至少有一单园林绿化或园林景观等类似的PPP项目业绩,项目投资额不低于2亿元,投标人系PPP项目投资人(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项目PPP合同)。

注:1、若申请人为联合体,按联合体协议分工,提供各自项目业绩。

2、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委托运营合同,可以是PPP项目合同或PPP项目中标通知书(或PPP项目成交通知书),须提供项目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原件,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发出时间为准。

上述证明文件应能反映出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指标。如业绩证明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可。

附表1-3资格审查要求(主要人员)


要求岗位

最低要求

数量

资格

技术负责人

1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建设期项目经理(建造师)

1

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明确承诺中标后只承担本项目工作。

注: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应按不低于本表的要求配备以上人员的具体数量,其他人员按满足工程实际需求自行配备。

说明:拟派项目班子成员“八大员”(施工员(测量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预算员)、资料员。)提供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和劳动合同及2019年1月至7月中任意三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本项目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在资格审查阶段及投标阶段不允许更换。

附表1-4资格审查要求(财务)


项目

财务要求

财务能力

1.申请人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率连续两年不高于85%(以经审计的2017年和2018年财务报告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2017-2018年每年年度财务报表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净资产连续两年均不低于4000万元人民币。(以经审计的2017年和2018年年度财务报告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本项条件)。

注:营业额、企业资产、负债率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附表1-5资格审查要求(履约信誉)


项目

要求

诉讼和履约

1.申请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严重违法记录,没有政府采购投标失信行为或因在参与政府采购投标有失信行为而被行政处罚的;

2.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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