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磋商公告

晋城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磋商公告

晋城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磋商公告

晋城市建都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晋城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委托,对晋城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进行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晋城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JDGP2019—6005H-2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1包,所投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便携式甲烷气体报警仪

1

CNG车用压缩煤层气采样装置

1

智能高精度综合标准仪

1

液体比重天平

1

便携式测氡仪

1

分析天平

2

灭火器

2

90

灭火器架

2

90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1

大气(空气)采样器

1

温湿度记录仪及传感器

1



注:在设备技术参数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采购单位指定时间。

4、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四、预算金额:28万元。

五、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的资料

本次各投标人需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或上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开业不满一年的出具当年的验资报告)、开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投标人连续三个月缴纳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2018年度第四季度交纳了社保金的凭证(养老、医疗、失业险中任意一项,需含投标人代表的交纳情况明细表)、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投标人代表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打印件(查询日期须在本公告发布日期内并未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内)等其他应提交的相应资料。

各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质证件的副本原件及两套胶装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及投标时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亲自到场,否则不予认可。

七、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7月30日至2019年8月5日(北京时间9:00-12:00,15:00-18:0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晋城市建都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晋城市城区白水东街与文峰路交叉口)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项目联系人:张定川、(0356)*******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时间:2019年8月9日15时至15时30分

2、开标时间:2019年8月9日15时30分

3、地点:晋城市阳光大酒店七楼会议室

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晋城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联系人:马国胜,联系电话:139*****900.

晋城市建都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07月29日

免责声明:
1、在本网站发布的不属于政府采购监管范围的各类信息,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对此类信息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由信息发布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或集采机构自行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责任主体在公告发布者,如有错误,请自行更正。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仪器设备 实验室 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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