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烨新城桩基工程 招标公告
国烨新城桩基工程 招标公告
国烨新城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
桩基工程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王飞建 联系电话: 186*****836
发出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1、工程概况
2、投标单位资质与合格条件
3、投标费用
4、招标方式
5、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6、工期及进度
7、质量标准及奖项
8、安全目标
9、文明施工目标
10、CI形象目标
11、投标报价
12、结算及工程款支付
13、对中标单位的其他要求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1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密封
16、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标
17、评标与定标
18、合同授予标准
19、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第二部分 附件
附件一:投标报价表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投标人近期在建工程情况一览表
附件五:承诺书
附件六:投标文件评分表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国烨新城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
1.2工程地点: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谢李路与夏郢西路交叉口
1.3建设单位:淮南国烨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4项目规模:总规模约190亩(含绿化、水系及道路用地),建筑面积约43万平方米,计划建设户数约3500 套及配套幼儿园(15个班)、派出所、特色商业街、菜市场、社区组织用房、物业用房等。最终以规划部批准为准。
1.5招标单位: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投标单位资质与合格条件
本次招标面向所有潜在的履行能力强的投标单位。投标人必须具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
三、投标费用
3.1投标单位应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所有费用。
3.2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必须以网银转账的方式向招标人交纳/万元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不能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及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果投标人中标,其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如果投标人未中标,待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3.3 投标人中标后七天内须向招标人补交履约保证金 /万元人民币(大写:/ ),包含转交的投标保证金/ 万元人民币,共计/万元整。其中:工期、质量、安全保证金各/万元,经甲方工程部、技术部、安全部及项目经理确认后,如果没有违约情况发生,达到业主条件后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一半,结构验收合格后返还另一半。如果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不能交纳履约保证金,将视为中标人放弃其中标权利,招标人将另外选择中标人,同时没收放弃中标权利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四、招标方式
本工程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
五、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5.1招标范围:人工挖孔灌注桩;旋挖干成孔灌注桩、基坑支护桩;旋挖湿成孔灌注桩、基坑支护桩;试桩施工;注浆导管、声波检测管、钻心导管安装;刚护筒制作安装;钢筋笼制安;导管安装拆卸,混凝土人工灌注;后注浆(灌注桩)(含开孔、注浆);反循环工艺清孔
5.2桩基劳务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5.2.1 旋挖钻孔灌注桩的成孔:含定位、破除垫层、挖孔、安放护筒、钻机移机、就位、钻孔、清障、清孔清渣、桩孔排水、泥浆护壁、超声检测管安装等全部工作。
5.2.2人工挖孔灌注桩的成孔:含定位、挖孔、清障、清孔清渣、桩孔排水。
5.2.3根据工程进度的需要,负责桩基施工机械设备(包括配套设备)一次或多次进出场。
5.2.4乙方负责施工便利道路铺设或钢板铺设等服务于桩基施工的措施,费用含在单价内。
5.2.5甲方负责提供乙方基准点,乙方负责承包范围内桩的放线、定位工作,并按桩的工作流程进行施工。并在每根桩定位完成后报甲方验线。
5.2.6现场制作加工钢筋、钢筋加工场后续的平整、钢筋的卸车、倒运、钢筋安装等全部工作,以及安拆导管、清孔,注浆管、声波检测管及钻芯取样管的安装;乙方应自备汽车吊及其它辅助工具;钢筋的损耗控制在1.5%以内,超出此损耗范围而引起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2.7泥浆池、循环池的制作(开挖、砌筑或在现场准备泥浆箱)、完工后泥浆池(沟)的清除、装运及场地清理埋填整平,空孔及时回填,恢复原有地貌。
5.2.8浇筑砼之前需自行安拆导管,并清孔,清孔需采用气举反循环工艺。
5.2.9旋挖钻孔灌注桩及人工挖孔桩的扩大头制作及清孔。
5.2.10旋挖钻孔灌注桩及人工挖孔桩成孔后
5.2.11现场制作钢筋笼、钢筋笼的倒运、下钢筋笼等全部工作,安拆导管、清孔、安装超声检测管、注浆管以及钻芯取样管。
5.2.12灌注商品混凝土,商品混凝土损耗控制在1%以内,超出此损耗范围而引起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2.13将甲方提供到现场的钢格构柱(如果有)运输到桩位并安放在钻孔灌注桩内,乙方应自配汽车吊或其他辅助工具。
5.2.14路基加固(含钢板或路基箱的提供和铺设)等。
5.2.15钢筋和砼等材料按规范要求的试件的制作;钢筋、砼按规范要求的检验试验费用由甲方承担,桩的静载检测、低应变检测工作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无条件配合甲方对桩的各项检测所需的所有工作,如静载检测、低应变检测、超声波透射检测、钻芯取样检测等,相关配合费用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5.2.16乙方施工范围内的临时排水、排污和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安全和文明施工现场保洁。
5.2.17二级配电箱后的取电所需要的电缆及配电箱均由乙方负责,夜间施工照明由乙方负责。
5.2.18桩孔的安全防护。
5.2.19施工用水用电的接驳应由乙方完成,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5.2.20设备选型及施工工艺(正循环或反循环)由乙方自行考虑,但必须满足甲方质量工期并得到甲方认可后方能进场,综合单价不予调整。
5.2.21满足人工挖孔桩砼护壁所需的人工及材料。
5.2.22在旋挖钻孔灌注桩、工程桩、支护桩、塔吊基础桩、人工挖孔灌注桩、人工配合旋挖桩、后注浆开孔及注浆(灌注桩)、破桩头等验收合格后10天内完成竣工资料和竣工图的编制工作,交竣工资料、竣工图等及相关工作内容。
5.2.23本工程还包括夜间施工申报手续及照明、安全文明施工、现场保洁、各种材料报验、检验批等所有交工竣工资料等及相关工作内容、除上述所列工作内容及附表中所列工作内容外一切与桩基工程相关的工作内容,包括为抢工期而需要增加其他措施费。
5.2.24桩基施工期间负责主干道路及主大门清洁工作,满足甲方要求。
5.2.25本工程范围不但包括上述的直接工程,且包括为完成上述工程所需的辅助工程等一切工作内容。
5.2.26施工要求:满足国家规范标准要求,满足中建CI规范要求,具体施工尺寸及其他要求以施工图纸及甲方现场工程人员工程指示单为准。
5.2.27水泥材料到场后乙方材料员与甲方材料员共同验收、签字领料,乙方负责保管,并指定卸货位置按文明施工规范要求堆码。水泥用量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添加,若用量超出设计用量,超出部分乙方按市场价承担超量损失。
5.2.28按照甲方提供的正式设计施工图及相关文件进行桩基施工(包括测量定桩位、设备进出场,钻孔就位,钻孔搅拌等挖排污沟、池)。
5.2.29每天施工完后保证现场“工完场清”。
5.2.30施工区域完工后多余水泥材料、水泥包装袋及工器具清理、归堆。
5.2.31每天收工前配合《桩基施工记录》及工程资料的完善、报验(报甲方或监理签字确认,具体由甲方要求)。
5.2.32桩基施工及竣工验收资料的完善和交付甲方(要求满足甲方、监理及业主要求)。
六、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
6.1甲供材料:桩身钢筋、桩身混凝土。
6.2在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等引起的材料损耗由其承担相应费用。
7、工期及进度
7.1 本工程工期(以下简称“总工期”)
7.1.1本工程桩基开工时间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按照业主施工图纸下发,每一分区绝对工期不大于20天,完成灌注桩(支护桩)的施工;工程桩开工时间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按照业主施工图纸下发,每一分区绝对工期20天,完成桩基的施工,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开工时间改变而提出增加费用的要求。
7.1.2其他相配套的在上述未列明的工程的工期应与上述工程工期相同。
7.2.3所谓“竣工”,是指工程通过业主、监理、甲方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竣工验收,且所有报批手续及检查、核验等手续已经办完。
7.2工期的延长
除非甲方有书面文件,工期不得延长。
7.3进度计划及工程施工计划
7.3.1乙方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须将详细的总进度计划以及工程施工计划书呈报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其进行修改和完善,一经甲方批准,乙方应遵照执行并不得无故修改。甲方的批准、修改和不批准均不免除乙方在合同中的责任和义务。
7.3.2乙方应在每阶段工程开始施工前7日内将该阶段的详细进度计划及工程施工计划书提交甲方,甲方应在5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按甲方意见进行修改和执行。
7.3.3乙方必须按甲方批准的进度计划24小时连续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在甲方认为乙方的实际施工进度不能满足施工进度计划时,可要求乙方采用适当的方法和措施加快施工进度,乙方须自费支付抢工的额外支出。
7.3.4 甲方认为乙方未按照甲方认可的施工计划书进行施工时,甲方有权停止该工程施工,并就应采取的措施,确切的施工方法等向乙方做出指示。乙方应在24小时内将修正方案提交给甲方,在得到甲方认可后,可复工。乙方须承担此相关费用。
7.3.5乙方应按甲方所规定或批准的格式,于每月开始前3天向甲方提供包括施工步骤、顺序及实施措施等比较详细的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签月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7.3.6乙方应按甲方所规定或批准的格式,于每周末向甲方提供下周包括施工步骤、顺序及实施措施等比较详细的工程进度计划及本周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7.4暂停施工
甲方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进行部分或全部工程,并在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乙方应保护,保管以及保障该部分或全部工程免受任何损坏、损失或污染,实施甲方意见后向甲方提出复工要求,甲方批准后继续施工。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若停工时间未超过48小时,乙方不得要求工期延长和费用增加。
7.5工期延误
7.5.1工期延误:对因为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书面承认,工期相应顺延;非乙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工期应顺延。
7.5.2工程量增加超过总量的15%或重大设计变更以及影响关键线路的工序,且对工期产生很大影响时;
7.5.3不可抗力及特殊风险(如第33条所定义);
7.5.4合同中约定或甲方同意给予工期延长的其他情况。
7.5.5工期延误的处理程序:
7.5.6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后3天内,就延误的原因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能给予工期延长。
7.5.7乙方没有得到甲方的书面承认时,乙方不得将工期延误的责任向本工程其他任何方推卸。
7.6变更设计不影响总工期的原则
无论甲乙双方何方提出变更设计,若无甲方认可的重大变更设计,则总工期不变。
七、质量标准
7.1工程质量等级
7.1.1工程质量等级和验收标准要求按《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钻孔灌注桩施工规程》等有关标准及施工图、甲方和监理工程师要求执行,一次验收合格。
7.1.2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工程,,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一次检测达到设计值,桩基完整检测Ⅰ类桩比例不小于90%,不出现Ⅲ、Ⅳ类桩。
7.1.3乙方必须对所承担工程项目的质量负责,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建设部颁发的有关技术规范以及监理工程师、甲方依据协议发出的指令进行施工(由甲方通知乙方后才能开钻)。若由于乙方操作不当或不听从甲方指令等造成断桩及不合格桩,所有返工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支付。
7.1.4乙方达不到规定的质量等级全部或部分工程,甲方一经发现并认定,可要求乙方返工,直到符合规定的标准。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一次验收不合格造成返工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不能达到一次合格的工程量按结算价的80%进行结算。
7.1.5乙方所用的机械、材料(包括造浆材料等)必须符合设计和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不合要求的机械、材料无条件退场;乙方在成孔过程中出现塌孔、斜孔等现象,费用由乙方承担。
7.1.6桩基成孔的孔径、斜孔率必须符合规范及设计的要求。若经现场签认孔径不符合要求(过小或过大),造成返工或材料的损失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1.7若由乙方原因造成不合格桩情况时,该桩不予计量,且所有返工、补强加桩费用由乙方负责。
7.1.8灌注桩采用孔底后压浆固化桩底沉淤,注浆管数量按设计要求安拆,后压浆的注浆速度为20-30L/每分钟(具体按设计及规范要求)。
7.1.9灌注桩后压浆终止条件按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
7.1.10每个施工工序,乙方均必须通知甲方和监理派人组织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准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如不合格,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返工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并不得因此延误工期。
7.1.11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施工人员的调度指挥,同时甲、乙双方均应接受监理工程师检查,并服从有关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如因甲方责任造成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7.1.12乙方必须健全质量检查制度,现场设1名专职质量检查员,做好质量检验记录。
7.1.13乙方根据监理工程师、甲方的要求,施工过程中桩的相关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及时上交,上交时间不晚于完成工程内容的当天。
7.1.14如果出现实际施工地质与原设计地质资料有显著差别以致影响桩的承载力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报告监理工程师以便业主重新委托桩的设计。
7.1.15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各种桩质量全面负责。如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本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若乙方不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的,每发生一次,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5000元,并承担聘请他人完成整改的费用,在付款周期内扣除相应费用。
7.1.16乙方质量等级全部或部分工程达不到规定的,甲方一经发现并认定,可要求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直到符合规定的标准。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含商品砼浪费、钢筋浪费、黄砂、水泥、水费、电费等),工期不予顺延。一次验收不合格造成返工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不能达到一次合格的工程量按合同价的80%进行结算。
7.2检查和返工
7.2.1乙方应配合甲方为业主、监理和设计单位在任何时间、任何施工位置采取任何合理的方法对工程进行检查和监督,并为其提供方便。
7.2.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的返工、修改的费用。
7.2.3虽经甲方或业主代表检查检验合格,但如又发现因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 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7.2.4 除按规定实施的混凝土试验,乙方可根据甲方的指令,可以适当增加混凝土试块和试验次数,其费用由乙方负担。
7.3隐蔽工程验收
7.3.1没有甲方批准,任何工程一律不得覆盖或隐蔽。
7.3.2工程具备覆盖和隐蔽验收条件,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参加验收,由甲方向业主或监理、设计公司提出验收申请。该通知应附乙方自检记录。甲方及业主、监理、设计公司检查验收合格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由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3.3若业主或甲方因故未能加验收或甲方/业主认为已验收工程有必要重新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进行剥露时,乙方应遵照执行,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和修复。若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否则,乙方承担发生的所有费用。
7.3.4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拍摄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照片及录像,并将副本一套提交甲方。。
八、安全目标
不发生B级及其以上安全事故,轻伤事故率低于3‰,达到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标准。
九、文明施工目标
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符合国家、省、淮南市现行相关规定。
十、C1形象目标
达到中建总公司CI形象金奖评定要求。
十一、投标报价
11.1所有报价均需提供报价明细表,未提供报价明细表的视为废标。本工程报价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干方式进行计价。本工程固定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为完成分包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甲供材料除外)、机械费(甲供机械除外)、现场经费、企业管理费等各种管理费、利润、风险费、保险费、税金等一切费用。本工程综合单价不因任何因素而进行调整。
11.2本投标报价的有效期为自提交投标报价文件之日起20日内。
11.3本工程报价后均应明确注明报价所包含的内容,需要总承包人提供的配合等,未注明的视为全部含在投标人的报价内,实际发生时不另行增加费用。
11.4招标人保留调整劳务中标人承包范围的权利,劳务中标人不得就此向招标人提出索赔。
十二、结算及工程款支付
12.1工程结算
12.1.1本工程执行过程月度结算
a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采取月度结算方式,月度结算是指甲乙双方依据合同计价原则,根据甲方确认合格的乙方当月完成的工程量,经双方核对后共同确认得出的月度结算。经双方共同确认的月度结算,必须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签字且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的月度结算。分包最终完工结算以甲方分公司经管部审核的结果为最终结算金额。
b月度结算的对象为乙方当月完成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内工作、合同外工作、设计变更、洽商、预算外签证等各项经甲方确认的工作量。
c乙方应在每月的月度结算报告中将本月度期间的签证一并递交,不随月度结算报告递交的,将视为本月度无签证事项发生,以后不再予以追加及确认.
d当乙方正常完成有效的月度结算时,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分包工程款;当乙方不能按要求完成有效的月度结算时,以甲方单方核定的价款作为月度结算,并且甲方只需支付相当于分包工程所在地最低工资水平的劳务费,其余款项待乙方完成有效的月度结算后进行支付。
12.1.2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30天内乙方将完整的结算资料递交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递交的完整的结算资料后60天内审核完毕。完工结算需通过甲方公司商务部的最终审核后方为有效。
12.2工程款支付
12.2.1本工程无预付款。
12.2.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参照业主付款节点,业主支付工程款后下月25日前支付结算额的70% ,如施工过程中乙方有违约或违反规定行为,违约款在付款中扣除。
12.2.3竣工结算完成后,待甲方经济管理部审核完毕,支付至结算额的95%,剩余5%作为在质保金。
12.2.4质保金:质保期内由于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发生的费用从质保金内扣除,质保期结束后,甲乙双方应就质保期间发生的增加或扣款进行确认并签订工程尾款确认书,尾款确认书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免息付清剩余质保金。
12.2.5支付费用的宽限期为3-6个月。宽限期内应支付的款项不计息。
12.2.6付款方式:支付工程款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甲方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每次的税务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甲方通过网上银行支付至合同约定的乙方银行账号内。
12.2.7因乙方不能及时办理付款申请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要求等造成甲方不能及时付款时,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12.2.8乙方进场时需提供劳务公司与工人签订的正规劳务合同并报甲方项目部劳务管理人员备案,否则甲方拒付工程款,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乙方发放人工费时,必须按时足额发放到每个务工人员,由务工人员本人在发放单上签名;甲方有权参与、见证、公示乙方人工费的发放,发放单一式两份。当月报甲方一份,否则下月甲方有权拒付乙方劳务报酬。
十三、中标单位的要求
13.1中标单位不得再转包本工程。
13.2中标方不得将承包的任何部分再行分包。
13.3中标方应在现场派驻管理人员,须配备专职施工员、专职安全员及专职质检员等,并全部持证上岗,保证合同的履行。
13.4中标方必须遵守招标方的现场管理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保护好周围建筑和设施。不得损坏场内运输道路及现场其他设施,如有损坏按价赔偿,并承担相应修复费用及责任。中标方必须加强管理,施工中如发生事故(包括人身伤亡事故)由中标方自负,招标方概不负责。
13.5中标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当地政府、市建委、劳动局、公安局、等部门规定办理允许施工的各类手续若未办理而造成的各种处罚(含业主及总包方的处罚)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13.6中标方要防止或减轻噪声对临近建筑物的污染和危害。
13.7劳务管理要求:①使用男18-55岁,女18-50岁的工人,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的不得从事建筑作业。②特种作业人员需具备特种作业人员操作。③严禁携带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或者生活区住宿。④分包单位应根据自身工人人数配备相应的专职劳务管理员。⑤分包单位需按照人员需求,每月提供工人工资表,工人考勤表,进场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工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劳务相关的资料。
13.8施工人员的安全帽由招标方统一采购发放,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13.9现场工人宿舍区卫生由中标方承担。
13.10本招标文件和中标方的投标书将作为与中标方签订合同的依据并需要投标方在投标书中对招标文件的内容做出响应。
十四、投标文件的组成
14.1商务标
14.1.1投标报价表
14.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4.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4.1.4投标人目前在施工程一览表(附合同复印件)
14.1.5企业简介(包括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料(需加盖公章)(开标时复验上述证件副本原件)
14.1.6 响应劳务实名制管理的承诺函
14.1.7承诺函
14.2技术标
14.2.1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及体系内容:(1)劳务公司的管理体系;(2)拟投标项目的管理体系,中标后不能更换;(3)劳务公司的管理制度;(4)劳务公司与投标相关的技术标准和工艺流程;(5)拟投标项目的质量承诺;如资料不齐取消其投标资格。
14.2.2主要管理人员履历及相关资格证书
14.2.3特殊工种操作证,须具备安徽省住建厅级特殊工种操作证并在武汉市进行备案。(开标时验原件)
14.2.4 不同阶段劳动力安排计划,须注明各工种人数及主要来源地。
14.2.5安全施工保证措施。
14.2.6文明施工(包含但不限于:工完场清)保证措施。
14.2.7广告牌桁架加固方案及广告布安装工艺。
14.2.8工程进度保证措施。
14.2.9劳务中标人需提供的机具、设备一览表。
十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密封
15.1密封袋正面需注明工程名称、投标文件的名称、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人电话、投标日期。
15.2密封袋封口(活缝)处应贴有密封条,密封条与密封袋接缝处对角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人代表名章,密封条上应注明密封日期。
15.3 投标文件份数:纸质文件:商务标3份,技术标3份,商务标和技术标单独装订成册(一正两副,加盖正副本印章,正副本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正本所载内容为准);另外,投标人还需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以U盘形式提交,U盘一经上交概不退还。
15.4本工程投标文件评标方式见附件六:投标文件评分标准,其中技术标权重为25%,商务标权重为70%,其他为5%。
十六、投标文件的领取、递交与开标
16.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年 月 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年 月 日上午12点整;
16.2本招标工程于 年 月 日下午15:00 时在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国烨新城项目部会议室组织开标。在此日期前,标袋不许开封,各投标单位届时不到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6.3招标单位自行开标,对开标情况投标单位无权知悉,招标单位会在开标后,对其是否中标给予通知,但不做出任何解释。
十七、评标及定标
17.1定标原则:原则上合理低价中标,同时对要求支付工程款方式的承诺及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承诺和材料节约措施及奖惩办法亦作为评标的重要依据。
17.2定标时间:开标后7日内确定中标人,并通知所有参加投标的单位。定标后招标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与中标单位签订分包合同。
17.3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供本企业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供招标人审核,未能提供上述证件的,视作废标处理。
十八、合同授予标准
16.1招标人将选择投标价格、安全、质量、工期保证方面最有利于招标人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
16.2对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不做未中标原因的任何解释。
十九、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17.1中标通知书发出15日内,中标人需按招标人要求进行分包合同的签署,规定时间内不签合同的,视为其自动放弃中标权利,招标人可以另外选择其他投标人作为中标人。
17.2分包合同经招标人、中标人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及加盖公司印章后立即生效,但在分包合同约定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的除外。
第二部分附件
附件一
桩基工程劳务分包报价单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暂定工程量 | 不含税单价(元) | 含税单价(元) | 不含税合价 | 含税合价 | 备 注 |
1 | 旋挖孔灌注桩φ1000(不分成孔方式) | m | 7050.00 | 穿过溶洞单价或土石比≤6米 | ||||
2 | 旋挖孔灌注桩φ1000(不分成孔方式) | m | 1920.00 | 穿过溶洞单价或土石比≥6米 | ||||
3 | 旋挖孔灌注桩φ1000空孔部分(不分成孔方式) | m | 956.00 | |||||
4 | 桩静载配合费 | 个 | 57.00 | |||||
合计 | ||||||||
1、工程量为暂定,乙方调配不少于3台满足现场施工要求的旋挖机进场作业,实际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的计算规则计算,乙方不得因实际数量与暂定数量之间存在差异而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 2、本清单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此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辅材费(除甲供材料:桩身钢筋、桩身混凝土以外其他所有材料)、机械费、工器具、混凝土导管、声测管、管理费、利润、税金、抢工费及应由乙方上交地方和公司的各种管理费费用、综合保险费、风险费等。加班、夜间施工、节假日及农忙期间的费用、务工人员的差旅费用,在工程承包范围内不再发生计时工、点工等,并不再签认包干范围以内的停窝工等费用 3、以上所列清单单价是完成桩基工程工作内容的全部费用,如有未列明的清单内容以包含在本工程量清单单价中。 |
投标单位(盖章):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 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 系(投标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 作为我公司工程的现场负责人,代表我以本公司的名义与贵方进行招投标事宜及有关分包合同的洽谈、签订、工程施工管理等活动,被授权人在合同谈判及签订、施工管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并且授权(现场负责人)负责班组及工人管理、工程结算、收款、工人考勤确认、工资(生活费)发放等经济权限及现场一切管理事务。我承认并承诺被委托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
此授权禁止再次委托,特此委托。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被授权人(现场负责人)(签字)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
注:委托期限至本工程结束,合同约定事项完结。
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附件四
投标人近期在建工程情况一览表
工程名称 | 发包单位 | 分包单位 | 合同名称 | 合同工期 | 合同额 | 发包单位联系方式 | 备注 |
附件五
承 诺 书
致: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公司自愿承接国烨新城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的桩基工程施工,在此对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CI形象等做出以下承诺:
序号 | 单位名称: | |
1 | 工期: | 满足招标人工期要求;若我司原因延误工期,接受10000元/天罚款,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 1% 罚款。 |
2 | 质量目标 | 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为标准,并按招标人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约定的达到业主认可的样板标准为依据),并创黄山杯奖项。 |
3 | 对质量目标的承诺 | 若本工程竣工验收达不到国家相关的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将处以分包方自身工作范围内合同总价的1%的违约金,分包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直至工程质量合格为止或者由总包方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返工,费用由分包方承担。总包方有权直接从尚未支付或即将支付的工程款及保修金中扣除上述违约金。 |
4 | 环境、文明施工目标 | 达到合法用工,杜绝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高处坠落、触电造成的死亡及重伤事故;杜绝食物中毒、现场作业中毒、火灾、爆炸、重大责任交通事故;竣工安全考核优良;达到淮南市安全文明样板工地要求,满足中建二局观摩工地标准要求。 |
5 | 对环境、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 | 未达到淮南市环境文明施工目标,视分包方违约并处罚分包方合同总价0.3%的违约金。 |
6 | 安全目标 | 不发生B级及以上安全事故,轻伤事故率低于3‰,达到安徽省建筑安全优良现场要求。 |
7 | 对安全目标的承诺 | 若因我司原因达不到此目标,接受合同总价0.3%罚款。 |
8 | 企业CI形象目标及承诺 | 达到中建总公司CI形象金奖评定要求,若达不到此目标,接受合同总价0.5%的罚款。 |
承诺单位(签章)
投标承诺函
致: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本公司自愿承接国烨新城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的桩基工程施工,在此对做出以下承诺:
2、若我方中标,保证确定的合同单价不存在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且该报价不因天气气温变化、季节变化、工期提前或延后、劳动力市场单价上涨、国家及政府政策性文件的出台、设计及技术方案变更等原因而调整。
3、若我方中标,保证不因贵方资金原因在宽限期内未支付进度款而向贵方索赔或停工。
4、若我方中标,保证合同范围内未定价的项目我方先施工后定价,且不因价格偏低而停工、放慢施工速度或降低施工质量。
5、若我方中标,保证按贵方确定的总进度计划及节点计划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内容
6、若我方中标,保证施工过程中因我方违规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我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承诺单位(签章)
附件六
投标文件评分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满分分值 | 评标得分 |
一 | 技术标(占比25%) | 100 | |
1 | 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及体系内容 | 25 | |
1.1 | 劳务公司的管理体系 | 5 | |
1.2 | 拟投标项目的管理体系,中标后不能更换 | 5 | |
1.3 | 劳务公司的管理制度 | 5 | |
1.4 | 劳务公司与投标相关的技术标准和工艺流程 | 5 | |
1.5 | 投标项目的质量承诺 | 5 | |
2 | 主要管理人员履历 | 5 | |
3 | 特殊工种操作证 | 2 | |
4 | 不同阶段劳动力安排计划(注明各工种人数及主要来源地) | 3 | |
5 | 安全施工保证措施 | 20 | |
6 | 文明施工(包含但不限于:工完场清)保证措施 | 15 | |
7 | 质量及奖项保证措施 | 15 | |
8 | 工程进度保证措施 | 10 | |
9 | 劳务中标人需提供的机具、设备一览表 | 5 | |
二 | 商务标(占比70%) | 100 | |
1 | 投标报价表(主要评审合理低价) | 80 | |
2 | 报价明细分析表(投标人自行设定格式) | 4 | |
3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2 | |
4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劳务企业现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 2 | |
5 | 投标人目前在施工程一览表(附合同复印件) | 5 | |
6 | 企业简介(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资料(需加盖公章)(开标时复验上述证件副本原件) | 2 | |
7 | 响应劳务实名制管理的承诺函 | 5 | |
三 | 已往履约综合评价(不需投标人提供)第一次投标报价单位按80%计分。(占比5%) | 100 | |
1 | 施工现场履约 | 50 | |
2 | 月度结算或完工结算办理 | 50 | |
四 | 最终得分(技术标得分*25%+商务标得分*70%+综合评价得分*5%) |
标签: 桩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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