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延平区水南街道岭炳洋存量垃圾治理项目

南平市延平区水南街道岭炳洋存量垃圾治理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平市延平区水南街道岭炳洋存量垃圾治理项目(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南平市延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延发改【2019】1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水南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水南街道办事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延平区水南街道;

2.2 工程建设规模:垃圾填埋区20亩,采用就地封场法进行治理,封场投影面积约20000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治理工程包括:垃圾堆体整形,覆盖工程,地下水污染控制工程;填埋气体收集和处理与利用工程,渗滤液导排与处理工程,防洪与雨水导排工程;垃圾堆体绿化、环境与安全监测、封场后维护与场地再利用等;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国家现行质量技术标准和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二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要求开标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投标时,投标人若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其投标按否决投标处理。3、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一级临时建造师不得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29日 09:00:00至2019年8月23 日 09 时 00 分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np.gov.cn/npztb/)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南平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下午17:00前到达指定帐户,否则视为放弃。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柒万元整(¥17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按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取得《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且投标单位的年度投标保证金到位证明在开标当日未失效的;若缴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不足需补足差额部分;②根据《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南建筑〔2016〕3号,递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取得《南平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③按闽建[2017]6号文的规定提交银行保函、建设工程保证保险。。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8月23日 09__时 00__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np.gov.cn/npztb/)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np.gov.cn/npztb/)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水南街道办事处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横排路152号,邮编:353000

电子邮箱:/

电话:139*****666,传真:/

联系人:雷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滨江路397号冠福大厦801室,邮编:3530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谢小姐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网址:http://ggzy.np.gov.cn/npztb/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平市延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江滨中路461号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平市亿发商贸城7幢2楼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垃圾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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