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金峰镇兰田村后街道路兰田观至付朱顶路灯工程投标邀请书
长乐区金峰镇兰田村后街道路兰田观至付朱顶路灯工程投标邀请书
致:福建省融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州康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易筑建设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乐区金峰镇兰田村后街道路兰田观至付朱顶路灯工程已由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兰田村村民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兰田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兰田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弘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长乐区金峰镇;
2.2.工程建设规模:长乐区金峰镇兰田村后街道路兰田观至付朱顶路灯工程,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89731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长乐区金峰镇兰田村后街道路兰田观至付朱顶路灯工程,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控制价为:289731元,K值为5%,发包价为人民币275244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的施工企业,并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3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31日至2019年8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弘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岭下路37号三木家天下A区7号楼四层)采用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采用记名方式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伍仟陆佰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以现金的形式递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须包封在信封内,并注明“项目名称”,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8月13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开标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凭据原件(一份凭证仅代表一家投标人)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兰田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兰田村村民委员会
电话:138*****028
联系人: 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弘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岭下路37号三木家天下A区7号楼四层
联系人:林工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招标办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人民政府(金福路1号)
标签: 路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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