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烟工业公司长沙卷烟厂联合工房二期室内外装饰装修设计项目

湖南中烟工业公司长沙卷烟厂联合工房二期室内外装饰装修设计项目



1、湖南中烟工业公司长沙卷烟厂的联合工房二期工程项目已由国烟计[2001]488号文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室内外装饰装修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方。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2.1 招标范围:湖南中烟工业公司长沙卷烟厂联合工房二期工程项目室内外装饰装修的设计。
2.2 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2.3 工程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卷烟厂内
3、凡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对上述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人申请人资质条件要求:
4.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工商注册登记五年以上,注册资金为人民币壹仟万元以上(含壹仟万元);
4.2 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4.3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甲级工程设计证书,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含装饰装修工程;
4.4 近五年内有承担过类似装饰装修设计业绩;
4.5 项目总设计师应具有类似设计的业绩。
5、投标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说明:
5.1 报名时间:2007年1月 9 日至1月15日(不含公休日、节假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
5.2 报名地点: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四楼403室。
5.3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
5.4 报名时要求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和以下资料复印件两套:企业营业执照、工程设计证书、ISO9001国际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6、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行应清楚地注明“湖南中烟工业公司长沙卷烟厂联合工房二期室内外装饰装修设计项目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7、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2007年 1 月 19 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以前送至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五楼四会议室。
8、招标人定于2007年 1 月19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对资格预审申请人进行资质原件验证。申请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工程设计证书、ISO9001国际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申请人近五年内有承担类似装饰装修设计合同和相关证明资料、项目总设计师本人主持过的类似装饰装修设计的业绩证明资料。如果以上原件正在年检,则必须提供年检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招标人拒绝接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质要求的资格预审申请书。
9、经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将被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长沙市东风路123号
联 系 人:肖 琴张治平
电话:****-**************
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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