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砖瓦厂对外公开租赁二次招标公告
第三砖瓦厂对外公开租赁二次招标公告
关于原通洋第三砖瓦厂对外公开租赁招标(二次)公告
原通洋第三砖瓦厂上轮对外租赁承包时间于2010年12月31日到期,为了保证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保证企业生产的连续性,经通洋办事处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委托通洋企发中心对原通洋第三砖瓦厂进行下一轮租赁承包,由于前期公告结束时,投标报名人达不到法定开标条件,现再次进行发布招标公告,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志愿参加报名者,必须具有完全民事独立行为能力,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体健康,无不良行为记录的公民,年龄在18-55周岁;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均可参加报名。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凡参加报名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两份,报名时交报名费人民币500元(报名费一律不退),交竞标押金人民币120万元整缴入招标人指定银行帐户(帐户名称:射阳县通洋镇人民政府;帐号:****************001279;开户银行:农村商业银行通洋分理处),报名人凭通洋财政所出具的收据凭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到县招标中心报名。报名者参加竞标后,未中标者押金在开标后七日内全额退还(无息),中标者押金转为买断固定资产费用、购买制砖原料泥土和上缴租金等费用(详细内容见竞标须知)。
三、竞标底价
每年竞标起报价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竞标最高报价者即为中标人,报价即为每年度租金。
四、竞标的办法及要求
竞标办法为:报名者必须参加竞标,且在起报价价的基础上以人民币10000元或其倍数的数额进行竞标,当最高报后在三分钟内没有其他竞标人报价,该竞标人即为中标人。中标人在中标后三日内同通洋企发中心签订租赁承包协议书,并缴清应交的全部款限(详细内容见竞标须知),如借故拖延或不签协议,其竞标押金不予退回。由招标人确定报价次高竞标人为中标人,如该中标人借故拖延或不签协议,其竞标押金不予退回。以此类推。
五、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1年3月11日至2011年3月17日上午08:30—11:00时;下午14:30—17:00时,报名地点:射阳县招投标中心(县招投标中心地址:射阳县城人民西路100号,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报名联系人:黄明坤;联系电话:0515--********
六、租赁形式
法人租赁,由竞标中标者组建一个法人企业,租赁原通洋第三砖瓦厂资产,并从事以砖瓦生产、经营、销售为主的活动。
七、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拟定5年,即从签定协议之日起算。
招标人:通洋企发中心
联系人:袁永西
联系电话:0515—******** 189*****399
二O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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