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直营袁州区城南风动片区棚户区改造一期(风动小区)一标段塔吊进出场及安拆 招标公告

三直营袁州区城南风动片区棚户区改造一期(风动小区)一标段塔吊进出场及安拆 招标公告





一标段塔吊进出场招标公告

一、工程说明

1.工程名称:袁州区城南风动片区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风动小区)

2.建设地点: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明月南路以西安置地。

3.招标单位: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投标单位资质与合格条件

本次招标面向已经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有关在确立投标单位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或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税务登记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公开 3 家以上投标人参加该工程招投标并从中择优选择1家投标人进场施工,本次招标以合理低价中标为原则,不设标底。

三、投标费用

3.1投标单位应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所有费用。

3.2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单位缴纳招标管理及工本费 / 元(此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返还)。

四、招标方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招标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

五、招标范围

据施工图纸、国家及宜春市关于机械设备的有关标准规范、施工工艺等的要求,本工程承包内容包括如下内容:设备进出场费包含设备的往返运输费、安装拆除的机械费及人工工资、奖金、管理费、劳保、各种津贴、税金等费用。以及塔吊安、拆过程中,含使用50T的吊车、塔吊的方案设计、基础预埋件安装、材料、综合费用等一切费用。(请各投标单位仔细审核该范围并合理报价)

六、合同形式和费用结算与支付

本次招标工程合同形式采用固定单价,结算时单价不能调整,数量每月按实结算。

费用支付:无预付款。塔吊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以最后一台塔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业主的第一笔付款起30 日之内支付50%,余款在塔吊拆除并办理结算完成后6个月内付清。

乙方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甲方抵扣,如分包单位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造成的付款延迟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按期支付费用如有困难,双方协商解决。

结算总价=塔吊数量*合同单价(元/台)-扣款、罚款。

七、工程材料质量条件

1.本工程材料质量条件:合格。

2.材料质量标准:合格。

3.工程创优目标:

4.塔吊安拆使用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完全由塔吊产权单位(乙方)承担。

5.塔吊进退场后乙方及时办理备案或注销手续,保证正常使用要求。

八、供货周期及进度要求

本招标计划进场时间:按甲方通知。

九、招标文件的内容

1.用于本次招标工程的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本招材料修改书和任何标前会议纪要:

第一部分投标须知

第二部分投标报价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人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格式和图纸。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本须知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被拒绝。

3.凡获得招标文件者,无论其中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并应承担因其泄密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十、招标文件的澄清

1.如果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有任何疑问,投标人有责任就此问题进行解释,如有必要,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如有必要,招标人将就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以现场答疑会的形式进行解释,答疑的时间和地点以招标人的通知为准。

十一条联系人:刘强159*****424 杨俊江 183*****142

注意事项: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6-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投标报价书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暂估(台)

不含税单价(元/台)

含税单价(元/台)

不含税暂定合价(元)

含税暂定合价(元)

备注

1

塔吊进出场及安拆

TC6015

2

臂长60m

2

塔吊进出场及安拆

TC6015

1

臂长42m

3

塔吊进出场及安拆

TC6513

1

臂长65m

4

合计

综合单价包含:设备进出场费包含设备的往返运输费、安装拆除的机械费及人工工资、奖金、管理费、劳保、各种津贴、税金等费用。以及塔吊安、拆过程中,使用50T的吊车。塔吊的方案设计、基础预埋件安装、材料、综合费用等一切费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塔吊 棚户区改造 袁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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