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南风动片区棚户区改造一期(风动小区)项目零星机械 招标公告
城南风动片区棚户区改造一期(风动小区)项目零星机械 招标公告
招标 公 告
第一条投标人的资格及要求
1.1本招标工程面向招标人的是合格设备供应分包企业名册中与公司合作好且具同类工程施工实力劳动力协调能力强的劳务分包队伍并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同时投标人须是认同本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的,才有资格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价。
1.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2.1投标人应具备_ / _级资质且在江西省有合法注册手续、信用等级优良劳务分包企业资质,项目经理部三年内施工过类似工程、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等称号;组织机构健全,自身管理到位,总体协调,调配能力强且稳定、用工手续齐全的成建制施工队伍,并且未有违纪等。
1.2.2投标人应具有完成招标人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计划的能力和措施办法,并且有足够的流动资金给予支持。
1.2.3投标人应服从招标人项目经理部的安排、指挥、调配。投标人应按招标人的管理体制与要求,配置项目管理班子(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资料管理员、各专业工长、劳动力管理员、后勤管理人员等),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证上岗(各种人员应持有效证件,否则因此造成一切社会和经济责任全部由投标人承担。),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中途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并保证及时足额兑付工人工资以及按照政府执能部门及总包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保险、实名制管理等。(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条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袁州区城南风动片区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风动小区);
2.2工程地点: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明月南路以西安置地。
2.3 建设单位:江西慧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4 承包方式:采用_固定包干单价_的形式;
每台机械以实际验收时间开始计算租用期。
工具房和住宿、饮食条件:招标方提供宿舍及床位、投标方有偿租住招标方提供的宿舍,自理床上用具、自理食宿等。为了宿舍区的安全,严禁使用不合格插座、严禁使用电热毯、热得快。如有发现,项目有权没收。
为保证机械的正常使用所需用的配件由出租人免费提供与更换。
严禁提供或使用机械年龄超过5年。
投标价格包括完成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可能会涉及到的费用的总和。投标中包括机械租赁费、进出场费、验收费、大、中、小修理及日常维养费、不使用期间的停滞费用及乙方司机及其它辅助人员的工资及奖金以及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油耗、增值税、附加税及市场价格的变动等所有费用。租赁期间乙方负责维修设备义务,并承担因维修而发生的维修费用,租赁费用含油价,维修期间不计台班。
2.5结构类型:框剪结构。
2.6 总建筑面积: 235875.99 m2;
第三条 现场情况简介
3.1工程周边环境:如有需要,投标单位应自行到施工场地现场考查。
3.2生产、生活区设置: 招标人有偿提供生活区宿舍及床架、公用食堂(生活费自理)、公用卫生间;生活用品由投标人提供。
3.3临电:招标人只提供二级电箱;其余机械供电专用箱、三级电箱及所需电线、电缆及照明器具均由投标人提供并满足招标方管理规定。
3.4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充分现场考察,以获取需要由自己负责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劳务分包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及信息。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第四条 招标要求
4.1根据北京市相关《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本次招标以合理低价中标为原则,不设标底。
4.2招标范围:
4.2.1依据施工图纸、国家及北京市关于机械设备的有关标准规范、施工工艺等的要求,本工程承包内容包括如下内容:本工程使用的机械的租赁及其配件及因机械的安拆的机械进出场费用、机械设备的保险、出租方的管理人员的工资、奖励、津贴、保险(含人员及机械)、税金等全费用包干报价。(请各投标单位仔细审核该范围并合理报价):
4.2.2 除上述工作外,由上述工作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完成上述工作的稳定、完整、安全、环保、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4.3工期目标:
以甲方具体通知为准。
4.4机械设备供应:
招标人提供施工现场用水用电,其余因机械的使用、维修保养、安装拆除等所产生的使用中小型机械、人工、辅助性材料等由投标人提供并已综合在租赁费用中。
4.5材料供应:
4.5.1招标人提供的材料:用水、用电由招标人提供;其余辅材及招标范围约定的材料由投标人提供。
4.6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供应:投标人为施工人员提供必须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反光背心等。
4.7投标保证金及投标费用:
4.7.1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收取中标人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万元)。投标保证金可用支票或现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退还,以此转为工程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结算完毕后_ __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在接到未中标通知书后_ _日内无息返还投标人;招标文件及资料费不论中标与否均不退还。同时招标人承诺严格按照双方履约支付工程款。
4.7.2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所有费用。
第五条 投标报价要求:
本次招标工程合同形式采用 固定单价包干 合同形式。按本投标须知要求完成工作内容的机械租赁、人工工日、辅材、中小型机具、周转料具。
第六条 结算与支付:
定义
6.1、定义“台班单价”:指一台施工机械,在正常运转条件下一个工作班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每台班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机械台班按8小时计算,不满一个台班的按使用时间/8小时*台班单价)。包括但不仅限于:人员工资、奖金、管理费、劳保、津贴、维修费、油料费,税金(增值税专业发票),设备及人员保险等所有费用(投标方负责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和故障排除,配备随机操作,保证安全生产,满足24 小时施工生产需要),包括机械进出场费及不同作业点转运费用。
6.2、定义“租赁期限”包含:租赁期满,承租方继续使用机械,出租方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续租期内,费用标准执行合同约定。
货款结算及付款
6.3、结算依据:以双方指定人员签字确认的数量为依据计算。
6.4、设备租赁费用:租金=单价*台班,租赁时间不足一个台班的按小时计算。
6.5、付款: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本工程无预付款。
收到业主第一笔付款后1个月内支付分包已完工程量的50%,之后每个月支付已完工程的10%,直到支付已完工程量的90%为止,竣工验收后付至公司经管部审核结算金额的100%
乙方应在甲方支付工程款之前,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租赁期限
整个合同期间
6.7备注
综合单价(注:本合同总价、综合单价均含税金)。甲方付款前,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规定的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因发票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抵扣税金,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第七条联系人:刘强159*****424 杨俊江 183*****142
注意事项: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6-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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