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人民法院警用器械
松滋市人民法院警用器械
松滋市人民法院警用器械询价公告
依据鄂采计[2019]-15928号政府采购计划,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松滋市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其所需的“松滋市人民法院警用器械”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编号:WHSZCG-2019-20
二、项目名称:松滋市人民法院警用器械
三、采购内容及预算金额:
本次采购分为2个包。采购内容如下,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见询价文件第四章。
分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包1 | 远距离电子听音观测器 | 个 | 1 |
伸缩梯 | 个 | 1 | |
阻车器 | 个 | 1 | |
软管窥镜 | 个 | 1 | |
生命探测仪 | 个 | 1 | |
破门器 | 个 | 1 | |
包2 | 无人机 | 个 | 1 |
预算总金额:16.75万元,包1最高限价13.95万元,包2最高限价2.8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该采购预算金额的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领取“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投标人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该批设备供应相适应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维修能力或相适应的服务能力;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日期以公告发布后日期为准);
5、本询价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五、获取询价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获取询价文件时间、地点:2019年7月30日至2019年8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在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松滋市新江口镇高成大道三巷34号)公开出售。询价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2、获取询价文件时需提供资料:
本项目报名时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到场并请携带营业执照及本公告第四条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所有资料原件审核,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如资格审查资料不齐全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资格文件的审定以询价小组的最终审定为准。
六、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2019年8月7日15:00前递交至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松滋市新江口镇高成大道三巷34号),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七、询价时间和地点:时间:2019年8月7日15:00时,地点: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松滋市新江口镇高成大道三巷34号)。
八、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询价文件。
九、信息公布媒介: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松滋市人民法院
联 系 人:曾嵘
电 话:****-*******
联系地址:松滋市金松大道132号
代理机构: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磊
电 话:180*****760
联系地址:松滋市新江口镇高成大道三巷34号
十一、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2019年7月30日-2019年8月1日。
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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