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 科学城天府科创园及配套项目4号地块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外墙砖采购招标文件.doc
科学城天府科创园及配套项目
4号地块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外墙砖采购招标文件
(编号:CSCEC2B-XN-KCYSHD-ZB-036)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1、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科学城天府科创园及配套项目4号地块项目
1.2项目地址:成都市天府新区煎茶街道五里村五组
1.3项目规模:395000平米
1.4业主:成都天投双创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5招标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1.6本次招标内容: 科学城天府科创园及配套项目4号地块项目外墙砖采购
1.7具体位置:成都市天府新区煎茶街道五里村五组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仅为科学城天府科创园及配套项目4号地块 项目对外墙砖采购招标,招标人有权调整招标范围,并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费用。
3、时间安排及要求:
3.1 发标时间:
3.1.1 20 1 年月 日领取招标文件。
3.1.2 20 1 年月 日 12:00前,各投标人将投标中遇到的疑问书面电子版发送至
********62@qq.com ,过后不补,招标人将进行统一的书面答复,招标答疑将作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投标书递交截止时间:201 年 月日
收件人: 禹琴联系方式:
182*****590 邮箱:
********62@qq.com
地 点: 科学城天府科创园及配套项目4号地块项目商务部
时 间:201 年 月日 12:00
3.3 定标时间:定标结果在截标之日起10天内通知中标人。
4、质量标准:
详见《采购合同》。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组成: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投标须知发出的补充资料及招标答疑会议纪录,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5.1.1第一章 投标须知;
5.1.2第二章 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投标须知、投标文件格式、技术规范等所有要求,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和满足本须知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或视为无效标书。
5.3招标人拥有所有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
5.4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有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若需进行必要的修改,在投标截至时间1天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投标人。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6、投标文件内容及封装要求(相关资信资料在递交标书时须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6.1第一部分 经济标部分: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详见投标函)及要求填写
6.2第二部分 商务标部分(按以下顺序装订,复印件须盖企业盖章):
6.2.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6.2.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2.3有关资信证明资料(企业资料);
6.3密封:
6.3.1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须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明确标注“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正本与副本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的封面至少应标明招标工程名称、正本或副本、投标人全称,并由投标人加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印鉴。
6.3.2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务必请将经济标、商务标分别装订,但可不分别密封。
6.3.3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
7、投标注意事项:
7.1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等资料,详细了解拟签合同内容、周边交通运输等情况,充分考虑材料质量、成本投入、利润及所有税费、确保投标报价准确无误,如有错漏概由投标人负责;
7.2投标文件采用中文,中文字及金额均应全部采用打印体;
7.3所有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7.4所有投标报价、单价、合价、总价等价值信息均以人民币为单位;
7.5修改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修改都必须在投标截至之前专函说明,并装订在《投标函》之后,否则招标人对此可以选择不接受或评为废标;
7.6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应对科学城天府科创园及配套项目4号地块项目进行响应,且除项目基本信息外所有内容均应保持一致;
7.7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60天(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算起)。
8、废标条件:
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 文件即告作废;
8.1恶意竞标、围标、串标;
8.2投标文件未密封;
8.3投标文件数量未按要求提供;
8.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填写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或加以涂改的;
8.5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签字或加盖法人印章;
8.6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8.7投标文件内容不全的或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
9、评标:
9.1本外墙砖采购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综合评估法评标。评标分为商务标和经济标两部分。由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
9.2经济标评审:对经济标进行分析,采用“低价中标”的原则选取中标人。
9.3招标评标结果的确定:通过招标人对商务标和经济标的综合评审后,与投标人议标,从而最终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9.4招标人不承诺本次招标结果为一家中标,可能是多家中标。
10、其它:
10.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均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0.2投标人同意:招标人并无义务必须接受他收到的最低价格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且无需作任何解释。
10.3招标人保留回标后与任何一家投标人进一步协商的权力。
11、招标具体内容及要求
11.1、产品名称、材质、规格、数量、金额(具体详见合同中报价书附表)。
11.1.1报价需上报不含税单价,不含税单价包含材料费、仓储费、保管费、运输费(至 科学城天府科创园及配套项目4号地块项目工地指定地点)、管理费、利润等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费用。
11.1.2投标人供应的外墙砖必须是合格产品,否则一切损失及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11.2、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11.2.1投标人供应的外墙砖应完全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经严格的品质检验后出厂,并符合设计要求。
11.2.2 只有在招标人负责外墙砖试验的专业人员和监理见证下取样,送到成都市质监总站认可的试验室检验,取得合格证明资料并在报送监理认可后方作为验收合格的标志;
11.2.3检验不合格或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外墙砖,所造成招标人的一切误工、窝工、延工、停工等损失概由投标人负责。
11.2.4参加验收单位:招标人、监理、业主及其他单位。
11.2.5投标人应认真履行合同,保证外墙砖数量及质量,积极配合招标人,做到优质服务。
11.3交货地点、方式、期限: 科学城天府科创园及配套项目4号地块 项目工地指定地点交货。
11.4结算方式:(具体详见合同说明)
11.5付款方式、时间:(具体详见合同说明)
投标函
致: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我单位仔细、全面地研究了 科学城天府科创园及配套项目4号地块项目外墙砖 供应招标文件及招标补充文件,我们愿意按招标文件中的所有规定对合同的完成承担全部责任和义务。我单位按照以下付款方式,进行如下报价。
序号
材料名称
品牌
材质
规格(mm)
单位
不含税单价(元)
增值税税率
备注
1
外墙面砖
垫板通体
m2
颜色、花纹样式根据设计定样确定,无论定样结果如何合同综合单价不变。
1.以上不含税价格为固定综合单价。不含税综合单价包含且不限于外墙面砖的材料费、生产费、辅材费、包装费、送货到工地的运输费用、工地现场下车费(指定地点)、堆码费、管理费、利润、风险以及运输过程中的材料损耗、试验用材料、送样用材料以及交通管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等等明示或暗示的一切到工地的费用(材料送检相关费用,需出具第三检测单位报告,按相关规范要求)。外墙面砖面积以平方米计量。并已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在合同履行期间,综合单价不受市场因素和政策因素的影响而进行调整。
2.我司承诺,我司所递交的投标函中所有报价只用于科学城天府科创园及配套项目4号地块项目,并保证在后期合同履行期间按招标人要求供应外墙砖。一旦中标,我司不会以任何理由拒绝供应科学城天府科创园及配套项目4号地块的外墙砖。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0年月日
承 诺 书
致: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本公司自愿承接科学城天府科创园及配套项目4号地块项目工程外墙砖供应,并对贵公司承诺如下:
1、我公司承诺遵守合同中各项条款,并严格按照贵公司施工组织设计,国家、地方规范施工。
2、若因我公司原因不能供应外墙砖,造成贵公司工期延误及现场窝工,我公司愿承受所有损失并接受支付每次不含税两万元违约金。
3、我公司无条件接受、执行贵公司在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规定和要求。
4、我公司承诺因特殊原因导致的工程款延期支付时,保证正常施工进度,且不得有异议。
5、我公司承诺工程达到国家、地方相关行业现行质量标准,若因我公司原因发生外墙砖质量事故,我公司保证无条件按照鉴定结论进行处理并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除此之外我公司愿意接受每次支付不含税拾万元违约金。
6、若贵公司工程款不能按时支付,我公司愿意继续保证贵公司外墙砖供应且双方友好协商付款解决办法,我公司不能以此为由围堵贵公司项目工地大门,若发生围堵贵公司大门等违法行为则贵公司可对我公司进行收取人民币不含税拾万元/次的违约金,该违约金直接从我公司工程款中扣除,我公司不得有任何异议。
7、我公司承诺贵公司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施工区域,增加或减少我公司的承包工程范围,我公司无异议。
8、我公司承诺自行负责解决外墙砖运输过程中与政府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以保证本项目外墙砖正常供应,并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9、承诺书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日期: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 月 日
姓名:性别: 年龄: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为施工、竣工、保修 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
年月日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我 系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为我公司参加科学城天府科创园及配套项目4号地块项目的投标及合同订立和签署本工程的相关经济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在合同谈判、合同签订、价款确定、函件往来、工程量确定、结算价款确定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物,本法定代表人予以承认。另外本法定代表人指定 的邮箱为我公司专门接收贵公司资料、通知、文件及信息的专用邮箱,电子文档达到我公司指定邮箱之时表示乙方已接受该文件。
代理人无转委托。
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日期: 年月 日
(后附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四
有关资信证明资料
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以上证件必要时须提供原件以备查。
(按照商务标要求装订填报)
科学城天府科创园及配套项目
4号地块项目
外墙砖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CSCEC2B-XN-KCYSHD-CG-)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
外墙砖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CSCEC2B-XN-KCYSHD-CG-
甲方 (需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 (供方):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成都市建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甲方)需用方和(乙方)供应方协商一致,同意由乙方供应 科学城天府科创园及配套项目4号地块项目 所需用的“”瓷质外墙砖。为明确甲、乙双方应该承担的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科学城天府科创园及配套项目4号地块项目
二、工程地点:成都市天府新区煎茶街道五里村五组
三、工程内容:科学城天府科创园及配套项目4号地块项目在施工期间需用的外墙砖供应事宜
四、合同价格及供应数量:
4.1、本合同暂定含税总价为: 元 (大写:);不含税总价:元(大写:);税金:元(大写:)结算时,外墙砖单价按照下表中的单价进行结算。供应数量按照经甲方和甲方指定的劳务队验收时出具并签字的实际入库单数量为准。
序号
材料名称
品牌
材质
规格(mm)
单位
不含税单价(元)
增值税税率
备注
1
外墙面砖
垫板通体
m2
颜色、花纹样式根据设计定样确定,无论定样结果如何合同综合单价不变。
备注:1、以上不含税价格为固定综合单价。不含税综合单价包含且不限于外墙面砖的材料费、生产费、辅材费、包装费、送货到工地的运输费用、工地现场下车费(指定地点)、堆码费、管理费、利润、风险以及运输过程中的材料损耗、试验用材料、送样用材料以及交通管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等等明示或暗示的一切到工地的费用(材料送检相关费用,需出具第三检测单位报告,按相关规范要求)。外墙面砖面积以平方米计量。并已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在合同履行期间,综合单价不受 市场因素和政策因素的影响而进行调整。
2、本合同外墙瓷砖价格为实际到货数量的不含税单价
五、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5.1、付款方式:国内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应收账款保理或银行转账方式进行支付(具体使用何种票据,由甲方指定,乙方无异议),贴息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甲方使用票据付款时,每次开具的票据金额不得小于100 万元人民币,当欠付金额小于100 万元人民币时,乙方同意甲方可采取银行转账方式进行支付。。
5.2、结算方式:乙方按甲方要求的规格及数量供货。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于每月的20日对账,乙方凭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的验货单(经工程部、质量部、物资部)结算。每批次货物到达交货地点且甲方、监理单位、乙方共同验收合格并交接完成后每月20号办理结算,并于次月30日前,甲方支付至该批次货物结算总价的70%,余款30%待供货完毕并办理总结算后六个月内全部付清。
5.3、双方办理的《工程款审批表》(月度结算)只作为甲方支付乙方进度款的依据,不作为双方最终结算依据。甲方从未授权项目章及工作人员签认最终结算类文件的权力,乙方表示知晓。甲乙双方最终结算《分包(供)工程完工结算审批表》必须经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董事长签字后方可正式生效,仅有项目经理、其他工作人员签字及/或项目章签认的《分包(供)工程完工结算审批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最终结算类文件,对甲方不具有任何约束力。
5.4、另若甲方工程款不能按时支付,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乙方不能以此为由围堵甲方工地大门,否则甲方可对乙方以不含税十万元/次作为惩罚性违约金的处理(在工程款中扣除)
5.5、(1)本合同所涉应税行为计税方法 〇一般计税方法 〇 简易计税方法
(2)乙方属于 〇一般纳税人 〇小规模纳税人 〇其他
(3)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7日内按结算金额全额向甲方提供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税率为 %,甲方指定人员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以快递方式送达中,甲方指定人员签收快递后发现乙方开具或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发票存在本条第(5)款情形之一而向乙方提出拒收的,不视为甲方已签收。乙方将按下表准确填写发票项目。
(4)乙方应在开具发票后30天内送达甲方,若因乙方未及时提供,影响发票认证,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甲方因已供货质量问题需要退货时,乙方有义务协助完成相关手续。
(5)不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开具、送达、认证、抵扣增值税发票的情形:
①乙方开具虚假发票的(如:虚开增值税发票,开具伪造、变造的增值税发票);
②乙方开具发票种类错误的(如:增值税专用发票开成增值税普通发票);
③乙方开具发票上记载的信息错误的(如:甲方与乙方基本信息、发票号码、开票时间、金额、税率、税额等错误;字迹不清,压线、错格;项目不齐全;缺少发票专用章;备注栏遗漏填写等);
④因乙方迟延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甲方不能认证、抵扣的;
⑤因乙方开具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甲方不能认证、抵扣的;
⑥因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信息错误导致甲方不能认证、抵扣的;
⑦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未一并提供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清单》的,或提供的《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清单》上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⑧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
(6)若乙方开具或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发票存在本条第(5)款情形之一的,则甲方有权拒收增值税发票,并有权暂停支付相应款项直到甲方收到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之日止。乙方在甲方拒收发票之日起7日内重新开具或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并送达甲方。若因甲方原因提供错误开票信息的,甲方应在拒收的同时向乙方提供正确开票信息。本款中甲方拒收发票,或甲方暂停支付款项等行为,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7)若乙方开具或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本条第(5)款约定情形之一的,除适用本条第6款约定外,乙方还应按甲方要求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的 30%-50%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因甲方原因造成开票信息错误的除外;若乙方开具或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本条第(5)款情形超过3次的或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则乙方除按本款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8)若乙方由一般纳税人身份变为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或者计税方法发生变化的,或者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的,并导致甲方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减少或被税务机关要求补缴税款的,则减少的进项税额或补缴的税款应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将支付的任何一笔货款中扣除。
(9)若甲方从工程款中扣除了违约金、损失赔偿额等款项的,乙方仍应按扣除前的工程款金额开具增值税发票。
(10)若甲方遗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或抵扣联,则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11)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如下:
甲方增值税发票开具信息
乙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信息
纳税人名称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纳税人名称
税务登记号
****************6D
税务登记号
税务登记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北杨洼251号
税务登记地址
税务登记联系电话
***-********税务登记联系电话
税务开户银行名称
北京银行总部基地支行
税务开户银行名称
税务开户银行账号
***********************税务开户银行账号
发票备注栏须注明:
项目名称:科学城天府科创园及配套项目4号地块项目
服务地址:成都市天府新区煎茶街道五里村五组
六、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6.1、 外墙砖的等级为质量合格,外观必须达到双方签字的样品外观要求。且必须符合GB/T4100-2015等国家相关标准及施工图技术要求,附检验报告和合格证。
6.2、外墙砖必须符合成建委2011(702)《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我市建筑外墙饰面材料管理的通知》建筑外墙使用的饰面砖规定,产品主要性能指标:
1.吸水率:干压砖E≤0.5%,挤压砖E≤3%;
2.抗冻性:100次冻融循环无破坏;
3.断裂模数≥35MPa;
4. 抗热震性:不出现炸裂或裂纹;
5.单位面积质量﹤12kg/㎡;
6.饰面砖应采用通体砖,面砖粘贴面应带燕尾槽,并不得带有脱模剂。
七、验收标准及计量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甲方收料只对产品的规格和数量负责,产品质量需相关部门的审批和验收,审批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提供产品质量保证书,作为合同附件。若产品到现场后需第三方质量复检,如检测合格,复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检测不合格,则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计量以甲方指定收货人验收时出具并签字确认的材料入库单为准,作为乙方结算依据。按国家及地方规定 外墙砖材料 质量要求标准验收;
2、甲方可随时对乙方提供的 外墙砖材料 进行抽样检查,发现质量问题若出现争议,由双方共同现场抽样,送 成都 市监督局质量监督检验站裁定。乙方提供的面砖实际尺寸应符合检验报告规范,否则甲方有权进行罚款、扣除数量或退场处理。
3、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对乙方供应 外墙砖 抽样送检发现质量问题,甲方有以下选择权:A、乙方无条件继续供应质量合格的 外墙砖 以保证甲方工程需要;B、甲方可以终止本合同,另寻供应商。
4、供方所供货质量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根据工程进度需要,根据外墙砖供应计划时间、规格、数量等方面填写统一格式的“外墙砖采购订单”,并至少提前12小时书面或传真方式通知乙方。对于其它各种原因需要更改供应计划,甲方应提前4小时书面或传真通知乙方。
2、甲方提供现场所必须的电力、照明、水源和临时清洁车辆场地,负责施工现场保卫和安全,协调施工场内政府部门有关事宜,施工现场应做到道路平整、畅通,其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乙方车辆在施工围挡外被城管处罚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持有相关部门审查颁发的资质等级证书,并严格按照资质等级证书核定营业范围供应外墙砖。
2、乙方收到甲方的“外墙砖采购订单”后,应按要求及时供应外墙砖(遇交通管制和不可抗力情况除外),确保施工进度和工程连续需要。否则,由乙方承担责任。因乙方外墙砖自身质量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责,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3、乙方应按照“外墙砖采购订单”的要求,负责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外墙砖进行检测,负责材质试验报告及出厂合格证。
4、乙方应派专人到施工现场与甲方共同协调外墙砖供应有关事宜。乙方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应戴安全帽,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否则,甲方有权按项目管理制度进行处罚。乙方人员在施工现场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伤亡,由乙方承担所有法律和经济责任。
5、有关本协议履行的文件、资料的送达地址,双方确认如下:
甲方:结算办理前:科学城天府科创园及配套项目4号地块项目 项目部;结算办理后: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嘴西大街27号金融中心A座5楼。 乙方:。乙方接收甲方发文的电子邮箱为: ,只要甲方向乙方发送了文件或工作指令等相关文件,视为甲方已向乙方送达了相应的文件或工作指令。
九、安全事故处理方式:
乙方应派专人到施工现场与甲方共同协调外墙砖材料供应有关事宜。乙方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应戴安全帽,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否则,甲方有权按项目管理制度进行处罚。乙方人员在施工现场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伤亡,由乙方承担所有法律和经济责任;乙方人员在施工现场因非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伤亡,由乙方负责处理,甲方提供协助,相关费用由责任方全部承担。
十、违约责任与争议:
1、如乙方不能按双方约定时间供货(除不可抗力外),每推迟一天,向甲方支付不含税2000元/次违约金。供货过程中应根据实际需求调整供货数量和时间,保证供货的连续性,若由于中途间断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支付不含税1000元违约金。
2、由于乙方本身质量等因素造成的安全及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所有费用,就以上事故,每出现一次,甲方对乙方收取不含税违约金人民币叁万元。
3、乙方并非甲方唯一供货方,甲方如因工期,质量、价格等需要时,有权同时引进其他供货方,乙方必须满足甲方施工现场的货物供应,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4、乙方如果在约定的条款期限内不能满足甲方的需求量,在甲方下达书面协调函后1日内乙方仍然无法解决,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十一、甲方收货时间、地点以及运输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甲方通知时间供货至甲方工地现场,并卸货至甲方指定地点。若甲方需大批量提货,应提前15日通知乙方备货。乙方供货至施工现场时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规定。
十二、随货资料: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企业资质、营业执照、送货单及产品质量保证书等相关资料。
十三、收货情况:
13.1、乙方指定负责此项目材料供应协调事宜,联系电话;甲方指定为收货人,联系电话。若甲方指定人员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收货的,该收货人应指派其他人员进行收货,并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上应有该收货人的签名。如遇特殊情况,甲方无法指定收货人收货,未出具授权委托书,但派甲方的其他人签收的,乙方也可将此签收凭证作为有效的结算凭据。
13.2、收货时,由乙方、甲方指定人员、甲方劳务队共同核对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和数量,并在甲方出具的材料入库单上签字确认,产品质量及外观需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共同认可。
十四、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
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重庆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并适用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双方一致确认以下地址为重庆仲裁委员会送达仲裁文书、通知和其他材料的唯一地址:甲方: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西大街27号金融中心A座5楼;乙方:。如任何一方未在本条款确认送达地址的,该方的送达地址以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时其在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地址为准。
十五、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至该项目结清货款时终止。
十六、本合同一式伍份,乙方壹份,甲方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
项目总包与分供方质量管理协议
(□劳务分包□专业分包□甲指分包R物资设备供货单位)
甲 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 方:
根据双方签订的《科学城天府科创园及配套项目4号地块项目外墙砖采购合同》约定的工程名称、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工作质量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质量目标: 满足总包对单位工程的质量目标要求,杜绝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的发生,杜绝使用伪劣冒牌物资设备。
二、甲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
1、负责制定分包工程(采购物资)的质量管理目标、管理要求及验收标准。
2、负责督促分乙方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督促其体系有效运行。
3、负责审核分乙方提交的材料样品和工序样板。
4、负责对分乙方进行质量技术交底,负责传达公司相关的质量管理文件要求。
5、负责组织分乙方召开质量专题会议和质量专项检查。
6、负责组织分乙方对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等进行检验和隐蔽验收工作。
7、负责接收和审核分乙方提交的各类质量证明文件和质量资料。
8、负责对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质量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或开具整改通知单。
9、负责制定分乙方质量奖励和处罚措施并考核,并对分乙方的质量工作进行奖励和处罚。
10、负责对违章作业和伪冒产品做出返工或退货处理。
11、负责审核分乙方提交的请款报告。
12、负责组织质量隐患的调查处理。
三、乙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
1、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2、参加甲方组织的质量专题会议和质量专项检查。
3、参加甲方组织的质量技术交底和教育培训。
4、负责提交本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组织架构图、本项目从事质量管理工作人员的资格证书(含管理人员上岗证及继续教育证明)。
5、对提供的产品(或分包工程)质量负责,保证达到质量目标要求,接收总包的考核、奖罚。
6、配置专职质量管理人员,50以下作业人员的分包单位要配置1名质量员,50~200作业人员的分包要配置2名质量员,200人以上作业人员要配置3名及以上质量员。
7、及时向甲方提交原材料材质证明(含过程管控资料),认真填写《自检记录单》和《交接检查记录单》等质量管控资料。
8、按时落实总包提出的质量整改意见、质量整改通知单及质量专题会议的要求。
9、配合总包对质量问题开展的调查处理工作。
10、根据总包要求按时提交产品样品(工序样板)供总包组织相关人员审核。
11、组织入场教育和班前教育活动,教育率100%。
12、接受总包、监理及各级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13、负责做好自身工作的成品保护,不得损坏第三方的劳动成果和物资设备。
四、违约责任:
1、无论何种原因,若乙方提交的产品(工程质量和物资设备)出现不符合验收标准的情况,除进行返工(退货)、接受甲方处罚外,还要赔偿甲方的损失(工期成本、返工成本、上级处罚成本、地方监管部门处罚成本等损失),乙方不得借口甲方监督不到位而推卸自身责任。
2、乙方未按要求配置项目专职质量管理人员或未持证上岗,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不含税500元/次的违约金。
3、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下发《质量整改通知单》,有权提出整改、返工等要求;乙方对甲方下发的《质量整改通知单》需及时整改并回复到位,未及时整改回复,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不含税500元/次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到位并回复甲方,直至达到甲方认可。
4、甲方组织的质量观摩/质量月/质量教育培训等活动,乙方应积极参与配合;甲方组织的工程质量例会和质量专项检查,乙方不得无故缺席,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无故缺席,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不含税500元/次的违约金。
5、乙方使用不合格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按图施工或违反强制性规范的强制性条文造成严重影响使用功能和使用安全的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不含税10000元/次的违约金。
6、因乙方的施工原因和质量问题而影响到甲方在建设单位组织的集团质量检查(含第三方检测)中排名倒数前三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不含税1000元/次的违约金。
7、因乙方的施工原因和质量问题而导致项目专项检测不合格如:结构实体检测、防雷检测、消防检测、节能检测、水质检测等或严重影响专项验收如:结构验收、消防验收、防雷验收、人防验收、节能验收、档案验收等,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不含税1000元/次的违约金。
8、因乙方的施工原因和质量问题而影响到甲方受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或因乙方工程质量问题通过媒体报道给甲方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不含税10000元/次的违约金。
9、因乙方的施工原因和质量问题而影响到该项目未能评上 国家优质工程奖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甲方的相应经济损失。
五、其他约定:
1、本协议书与工程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果与主供应合同相关条款不一致时,按照较严的条款执行。
2、本协议一式 伍 份,甲方 肆 份,乙方 壹 份,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生效时间同分包合同保持一致。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月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
经协商,甲乙双方在已经签订的 外墙砖采购合同框架范围内,另签订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以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劳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46-20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一系列标准、规程、规范。
第二条 双方共同遵守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贯彻执行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手册和程序文件。
第三条 甲方和乙方之间是 外墙砖采购合同协议关系,乙方与其雇佣的作业人员是劳动协议关系,乙方作为雇佣者是其所雇佣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乙方必须与所雇佣的作业人员签订用工劳务合同,为其购买工伤保险,并上报留底。
第四条 安全管理目标
1. 杜绝重伤、死亡生产安全事故;
2、控制因工轻伤事故频率不得超过3‰ ,力争为零;
3、杜绝因违规、违章造成的机械设备生产安全事故,杜绝机械设备管理事故;
4、杜绝因生活区宿舍、库房、物资、安全用电管理不到位,动火作业违章造成的火灾事故;
5、杜绝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6、杜绝发生盗窃,黄赌毒,群殴,故意伤害刑事案件;
7、杜绝发生因恶劣天气、高温措施不到位,群体食物中毒恶性事故;
8、杜绝发生职业健康、辐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引发的重大事故;
9、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创优,CI创优工作验收合格;
10、各项整改执行率必须达到100 % ;
11、不被新闻媒体报光通报,不被政府部门或上级单位通报处罚。
第五条 发包人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对劳务承包人施工生产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
2、对劳务承包人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定期对劳务承包人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规章制度的教育。
3、安排劳务承包人施工生产任务的同时,对按照规定程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商务部进行合同交底,签用工合同协议,技术部进行方案技术交底,工程部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组织施工,物资部保证材料协调供给 ,质保部进行质量管理验收,安全部进行入场安全教育,现场管控、防护、安全验收,办公室进行实名制管理和宿舍管理。
4、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方案由劳务发包人负责实施,费用由劳务发包人支付。
5、有权制止劳务承包人的违章作业,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整改、停工整顿和经济处罚。
6、有权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施工人员责令其限期退场。
7、按照规定要求对劳务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自带(含租赁)施工机具、设备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项目部进行统一管理(费用由劳务承包人承担),有权拒绝劳务承包人不合格产品进场(已经进场的,限期退场)。
8、如果劳务承包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除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外),劳务发包人有权终止劳务分包协议,责令劳务承包人限期退场。
9、按照规定要求为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0、按照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发包人收取安全生产保证金,当劳务承包人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违章作业时,劳务发包人可以按照项目安全生产奖罚规定,直接在此保证金内扣除。
11、劳务承包人必须与每个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如不跟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所造成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全部由劳务承包人承担。
第六条 承包人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按照规定要求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报劳务发包人备案,在证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分包业务。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和自身特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结合劳务分包的具体内容和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有操作性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按照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50 人以下的,设1 名专职安全员;50 人~200 人的,设2名专职安全员;200 人以上的,设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员,并应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配,并不少于总人数的5‰。作业班组设兼职安全巡查员,对本班组的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安全管理人员素质符合规定要求,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证件报劳务发包人备案。若乙方不按要求配备专职安全员,甲方有权代为聘请合格的专职安全员,其薪酬由甲方在乙方月度进度工程款项中按每月/人不含税10000元扣除。
3、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若专业承包单位不按要求配备专职安全员,甲方有权代为聘请合格的专职安全员,其薪酬由甲方在专业承包单位月度进度工程款项中按每月/人不含税10000元扣除。
4、施工期间乙方指派同志负责本工程的有关日常安全教育、安全巡查、安全纠违、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重要危险源的旁站监督工作,且认真填写相关记录。乙方安全管理人员每天班前必须到甲方安全部签到或打卡。
5、乙方安全员在业务上接受甲方安全管理部门的协调和指导,如不能胜任安全工作,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一周内完成换人工作。
6、负责所雇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取证,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做到人证相符、证岗吻合。
7、对所雇佣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教育、学习、宣传、检查、整改等活动;负责对所雇佣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造花名册、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等)。并将这些资料报发包人备查。发包人不承担承包人未进行实名制管理、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人员的一切安全责任。
8、按照劳务发包人要求对施工班组、个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记录报劳务发包人备案), 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均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
9、不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不强迫工人超时间、超负荷作业。对劳务发包人提供的安全设施不能保证安全施工时,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可以拒绝施工、拒绝劳务发包人违章指挥。
10、承担所雇佣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带、安全帽须、绝缘鞋、软底鞋、手套、耳塞、口罩、反光背心,护目镜、太阳镜等,在招标人合格劳保用品供应商中进行采购)所需费用。若分包单位不配备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发包人有权待其采购发放,费用在承包人月度工程进度款中加倍扣除。
11、不得使用(含租赁)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机具和设备。
12、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认真执行甲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防火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及要求,督促本单位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于检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认真整改,定期不整改严格按照甲方的《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执行,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
13、分包所施工作业区域不能保证临边洞口等的安全防护必须同步,做到“工完场清”、文明施工。发包方可另行安排第三方实施,费用有该分包单位支付,并可加倍处罚。
第七条 事故调查处理
1、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必须立即上报甲方,积极采取紧急措施制止事故事态的扩展,组织全力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出记录或拍照。同时不论是何方责任均应由乙方先行支付费用,第一时间对人员进行抢救治疗,并以乙方为主体积极进行善后处理工作,甲方不直接对伤亡职工及家属。
2、劳务承包人不服从劳务发包人安全生产管理、违章作业、冒险进入施工禁区及损坏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3、乙方在甲方施工围挡外发生的任何事故,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4、在甲方施工围挡内,乙方导致的一切(含第三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费用增加,均由乙方自行协调处理,且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乙方拒绝处理或处理不善,导致第三方人员直接请求甲方协调或者给甲方工作造成不便,则甲方有权代为处理,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均有权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对此无异议。
安全事故责任划分:在甲方施工围挡内,乙方导致(含第三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费用时,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另外甲方有权按照如下原则对乙方收取惩罚性违约金:
1)单次事故的赔偿、协调及医疗等所有费用为A万元,保险理赔为B万元,实际损失C=(A-B)万元,甲方对乙方收取的惩罚性违约金如下:
(1)C≤10,则甲方向乙方收取不含税0.7×C万元的违约金,违约金直接在乙方工程款时予以扣除;
(2)C>10,则甲方向乙方收取不含税0.5×C万元的违约金,违约金直接在乙方工程款时予以扣除。
5、劳务承包人在运输材料过程中,与第三方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伤亡或财产损坏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第三方造成劳务承包人伤亡或财产损坏的,由乙方与第三方自行解决纠纷。
6、劳务承包人的车辆进出工地,必须服从劳务发包人的指挥,文明驾驶,若车辆对劳务发包人的财产(大门,门禁系统,围挡等)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月日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项目廉洁协议书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
为切实加强科学城天府科创园及配套项目4号地块项目的廉政建设,防止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违法违纪行为的的正当利益和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秩序,规范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双方的行为,保证把此发生,保护甲乙双方项工程建设成为廉洁工程,根据国家有关工程施工的法律法规,按照分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在该项工程建设过程中共同开展廉政从业建设活动,特签订本协议。
甲乙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纪检监察机构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文件,认真履行合同条款。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原则(除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双方的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不得违反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4、甲乙双方应建立健全廉洁制度,适时开展廉洁从业专项教育,设立廉洁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双方从业行为,对违法违纪行为和人员坚决予以查处。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纠正对方的权力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有权向其单位和领导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和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同时也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和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力。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廉政教育。甲方单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廉政管理的规定,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人员的礼金、有价证卷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2、甲方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乙方便。
4、甲方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物资采购、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等经济活动。
5、甲方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强行要求乙方购买其所推荐的材料和设备。
6、甲方接到乙方举报其工作人员违反廉政规定的,甲方应及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
7、甲方人员如违反廉政管理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的,甲方应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相应处罚。
8、甲方应公布举报电话、在显著位置设置举报箱,并受理各种举报。
第三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了解甲方单位有关廉政管理的各项制度及本协议的规定,并遵照执行。甲方有提供有关制度并如实告知的义务。
2、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廉政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卷、贵重礼品等。
4、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
6、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工作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乙方便。
7、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8、如因乙方或乙方人员贿赂甲方人员,被检查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双方所签合同的履行。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之规定的,按管理权限,由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规定,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由乙方给予当事人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包括调离本施工项目,不得参加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活动)。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损失额10倍的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将其列入分承包商黑名单,今后不得参加分公司范围内的其他工程合作。乙方如发现甲方人员中有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并主动向甲方举报,经甲方组织核实后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五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执行。
第六条、本协议有效期与甲、乙双方签订的经济合同有效期相同。
第七条、甲方监督部门:中建二局西南分公司纪检监察部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嘴西大街金融中心A座5楼。
电话:
***-******** ***-******** ***-********邮箱:jijianjianchabu@sina.cn
第八条、本协议壹式叁份,分公司纪委、甲、乙各持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人:法人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